課程講師
講師均來自於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上海市著名高校、華東人才開發學院人力資源專家、職業培訓師,尤其是大型國有企業人力資源高管、大型外資企業HR總監為本課程提供了強有力的實踐支撐,本課程講師隊伍陣容龐大,以中青年、實戰派、教授級或博士教師為主,為國內人力資源專業領域內難得一見的黃金組合。
授課形式
★ 必修課程面授+業餘制選修課程面授+業餘制網路教育選修
★ 全脫產2個月,每周上4-5天課,每天8課時;周末班4個月,每周末1天課。
課程實戰項目
人力資源核心理念拓展訓練、沙盤遊戲
公司銷售人員績效考評方案設計
勞動爭議模擬法庭
編號 | 課程內容 | 課時 | 授課形式 | 證書名稱 | 頒證機構 |
01 | 戰略性績效管理 | 16 | 面授 | 《人力資源管理師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CHRP中國註冊人力資源管理師》 | 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研究會 |
02 | 全面薪酬管理 | 16 | 面授 | ||
03 | 人力資源培訓與開發 | 12 | 面授 | ||
04 | 人力資源招聘與配置 | 8 | 面授 | ||
05 | 企業文化 | 8 | 面授 | ||
06 | 人力資源戰略規劃 | 12 | 面授 | ||
07 | 組織行為學與領導力 | 8 | 面授 | ||
08 | 專業英語 | 16 | 自學 | ||
09 | 勞動法、勞動關係、社保實務操作 | 24 | 面授 | 《勞動關係協調師培訓證書》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高培中心 |
10 | 人才測評 | 16 | 面授 | 《中國註冊人力資源測評師》 | 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研究會 |
11 | BET就業基本能力模組 | 24 | 面授 | 《BET就業基本能力證書》 | 中國職工教育和職業培訓協會 |
12 人力資源管理 | 工作崗位分析技術 能力模型建立技術 薪酬設計技術 目標管理與績效考核 能力建設與能力模型 激勵理論及其在管理中的套用 人事爭議仲裁的理論與實務 人力資源創新管理 未來成功人才的全面素質 | 90 | 網路 | ||
13 人力資源開發 | 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 人力資源市場配置與管理 學習型組織與人才戰略 人力資源開發創新 | 30 | 網路 | ||
14 職業生涯規劃 | 錘鍊優秀管理人員的最佳方法——職業生涯開發與管理 職業生涯設計 錘鍊優秀管理人員的最佳方法——職業生涯開發與管理 職業生涯規劃與自我管理 職業意識訓練——認知職場 | 30 | 網路 |
課程
人力資源規劃
人力資源管理規劃
人力資源管理戰略體系建立
人力資源戰略管理流程及實施
人力資本與投資回報
招聘與配置
招聘準備
招聘的組織與實施
現代人力資源招聘與配置的理念及發展趨勢
薪酬管理
構建戰略驅動的薪酬管理體系
薪酬體系設計
基於崗位的薪酬體系設計
基於績效的薪酬體系設計
基於勝任特徵的薪酬體系設計
管理層薪酬設計
福利管理
績效管理
績效管理概要
績效管理診斷
平衡記分卡
績效考評結果的套用
勞動管理
動爭議處理
工會與勞動關係管理
員工溝通與企業文化建設
培訓開發
制定培訓與開發計畫
指導培訓實施
培訓質量與效果評估
職業生涯規劃
職業生涯理論
個人職業生涯規劃
組織職業生涯管理
繼任規劃
導師計畫
援助計畫
EAP簡介及案例
EAP服務的主要內容
EAP的基本方式
EAP的個案服務方式
基本的EAP實施
國內EAP及模式討論
鑑定方式
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專業能力考核,採用閉卷考試的方式,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人力資源管理師、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還需進行綜合評審。
資格認證
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一鑑定,鑑定合格者按照有關規定統一核發相應等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此證書全國通用。
人力資源管理員頒發國家四級職業資格證書,助理人力資源管理師頒發國家三級職業資格證書,人力資源管理師頒發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證書,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頒發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
准考證列印
人力資源管理師考試准考證領取方式:
1、考生報考資格審查合格後,請於規定時間憑發票和身份證到指定地點(例如:職業技能鑑定處)領取准考證。
2、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課程考核內容
一、人力資源師考試內容:人力資源規劃;職業生涯設計;崗位描述;人員招聘;員工培訓;員工激勵;績效考核;薪酬福利設計與管理;勞動關係管理等相關內容。
二、考核方案:
職業 | 等級 | 鑑定內容 | 題型 | 題量 | 答題方式 | 分值 | 權重 |
企業人 力資源 管理師 | 2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25 | 10% |
理論知識 | 100 | 90% | |||||
專業能力 | 簡答、綜合分析 | 紙筆作答 | 100 | 100% | |||
綜合評審 | 論文撰寫 | 口頭或書面答辯 | 10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