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

有些高登會員不會隨意“起底”,只會對他們認為的壞人才進行“起底”,以達到網路公審的目的。 被起底者對被“起底”的受害者,他們的心靈往往做成沉重的打擊。 有網友指出,“起底”最大的影響,莫過於被“起底”的人會受到傷害。

1. 起底,又稱為人肉搜尋人肉搜尋,是指查出對方的個人資料或相片等個人隱私資訊,然後公諸於世,用作“網路公審”。“起底”被視為現今資訊安全分類當中,其中一項資訊威脅。
2. 起底煤炭井巷工程用詞。將巷道已經底鼓的部分清除即起底

起源與發展

在香港,“起底”源於警方等執法機構,調查疑犯的背景資料,其後被傳統媒體廣泛採用的手段。由於1990年代中期及以前,個人電腦及網際網路並未普及,故“起底”文化僅止於傳統媒體。
網路社群上的“起底”文化,自2000年代初期起盛行於高登討論區,並擴散至其他討論區等社交網站。
由於網路是匿名的,網民之間互不相識,除了ICQ、MSN、E-mail之外,最多也僅止於查IP而知道其所在地而已。“起底”文化之所以出現,是“自貼”與“自拍”等分享文化日益盛行有關。有個別網民為了彰顯個性或分享生活,於網站上放出自己的相片或影片,讓其他網民評頭論足,從而引起網民關注。同時期,免費網路相簿與Youtube等短片分享網站開始流行。2006年發生巴士阿叔事件,是令“起底”成為潮流的重要爆發點。因為此次事件令網民意識到一個“普通”人會驟然成為網路名人,而發掘的樂趣亦是滿足了網民的好奇心。
隨後一旦發生不平事件,或出現族群矛盾,便會有人煽動網民將之起底,其中以男女之間族群的矛盾(“港女”或“毒男”、“狗公”等有關題材)廣受關注。
“起底”於高登討論區非常盛行,部分被視為小朋友的高登會員曾以“起底”為榮,在2005年還自發組織起底組。他們會用各種方法(例如利用Google搜尋)收集目標人物的情報,然後把“成果”(例如ICQ號碼、MSN帳號及電郵地址)以及真實資料(如真實姓名、個人照片、手提電話號碼及住址)轉載到高登,以方便其餘高登人發起聲討行動。
有時某些會員會出賣他們的朋友,把朋友的照片都展示給其他人看。這種出賣朋友的行為,通當都會被專重隱私的網友鄙視,較成熟的高登人亦普遍採取膠都費事俾的態度對待煽動者。有時網民又假扮起底成功,實則貼出的是敵人的資料;有時敵人與當事人相似,令其他網友深信不疑,向敵人作出人身攻擊。其中一單證實“借刀”成功的例子,是2008年網民亂指大學生為強姦案疑犯事件。
雖然高登討論區成為眾矢之的,但事實上高登有一些分辨是否借刀的準則,故此在高登借刀一般是失敗收場,該討論區的會員亦普遍對起底等行為沒有好印象,對於企圖借刀之人更會猛烈抨擊。

目的

網上欺凌

不少人利用“起底”解決自己的私人糾紛,以恐嚇或作弄或報復他人。一眾網民不斷發布人家被起出的個人隱私資料,損害別人聲譽,達至網上欺凌。有些高登會員不會隨意“起底”,只會對他們認為的壞人才進行“起底”,以達到網路公審的目的。

借刀

主條目:借刀有人利用“起底”達成“借刀”目的。“借刀”表面指借刀殺人,意即藉助網上訊息“真亦假時假亦真”的特性,陷害他們憎恨的敵人,來破壞別人的名聲。但他們藉起底搜尋得來的資料,並非目標人物,結果令無辜起底者身心受損。

打擊他人言論自由

有時“起底”是為了打擊他人的言論自由,例子有Uwants小朋友挑戰高登反遭起底事件。有些網民怕被人起底,故不敢得罪或批評高登大軍。不過有人認為他們的起底能力被神化,不是想像中這樣可怕。

方法

起底的方法可算是千變萬化,被起底者更是防不勝防。

利用搜尋器

最簡單的起底方法,就是利用網頁搜尋器(例如Yahoo!、Google等),輸入對方的網名即可找到相關網頁,包括私人網誌、網路相簿、討論區文章等。網民透過一些蛛絲馬跡,找出對方的真實姓名、年齡、自貼照片、MSN、電郵地址等資料,然後把有關資料,在網路社群上公開。

利用駭客軟體

而最深入的起底方法,包括利用截聽軟體或駭客軟體等工具,得知目標人物的IP位址,從而知道目標人物的所在位置,或者到過什麼地方等。除此之外,目標人物的IP位址是來自哪一個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ISP)更有機會被查出來,從而查出目標人物的登記資料。另一種入侵方式是,在目標人物的電腦內暗中安裝間諜軟體或其他惡意程式,從而盜取個人資料。視乎起底方式,這種利用駭客軟體進行起底行為有機會觸犯法律。不過由於利用駭客軟體起底需要較高的電腦知識,而大部份起底者的電腦知識不足,加上怕觸犯法律,故香港極少出現以此方式起底的事件。

利用社交工程

若果搜尋器、駭客軟體等無法將當事人起底,就會用到社交工程(Social Engineering)。社交工程通常是指起底者誘騙受害者透露密碼或其他涉及個人隱私的資料,或透過多方面詢間其他網民,套取有關目標人物的零碎個人資料,然後再加以整合而成。前者可能觸犯法律;後者則屬於一種網路情報蒐集,由傳媒到一般網民都廣泛採用,故後者在內地又稱為“人肉搜尋”。

使用檔案分享軟體

網民使用檔案分享(P2P)軟體,亦有機會遭受起底者套取個人資料。例如Foxy這款檔案分享軟體,若果設定不當,會被視為一款用作起底的軟體。

不誠實的電腦維修員

坊間的電腦維修商亦要小心選擇:因為一些電腦維修員,對個人資料保密操守會有參差,個人資料有可能透過處理資料的電腦維修員泄漏出去。此類起底方法中,最經典的案例莫如2008年陳冠希淫照事件。

在討論區出賣朋友

某些青年經常瀏覽的熱門討論區,更開設“出賣朋友專區”,由網民貼出同學、朋友相片,由其他網民評頭品足、任意批評。該專區列明所有帖子,必須含有照片及必須看見樣子,但嚴禁披露相中人的任何個人資料,包括電話號碼、電郵地址、學校、住址等。專區亦提醒被出賣者,如發現被出賣而沒有允許任何人發布相片,可以報警求助。不過,仍有網民公開他人資料,如就讀學校、花名或只省略全名其中一個字。

影響

起底者本身

對“起底”者本身來說,他們往往要花時間及功夫,如查家宅般找出別人的底細,能夠成功作弄別人,滿足感必然不少。他們或者也樂於看到人家受苦,甚至要向他們道歉,跪地求饒的快感。 浸會大學社會工作系講師邵家臻,在評論大學生被指推女朋友落樓梯事件時批評,網民向別人起底、將嫌疑人物作網路公審,是道德犬儒主義者。他指起底者本身的道德可能也不高,但謾罵他人可以反襯自己玉潔冰清,完成一種“我出來罵賤人,所以我不是賤人”的自我治療。但所有旁觀者或攻擊者,亦有機會反過來變成受攻擊的對象。

被起底者

對被“起底”的受害者,他們的心靈往往做成沉重的打擊。因他們的真面目被揭發後,令他們害怕在街上被人認出時,被人看不起、指指點點、粗言穢語、甚至被打,形成強大的心理壓力。也有部分被起底者對這種小朋友行為一笑置之。

對網典的影響

早年不少高登會員透過香港網路大典這個平台來對付他們不滿的對象,香港網路大典因而被淪為發泄場所,聲譽受損,垃圾條目問題日益嚴重。當事人看到會感到不滿,會向管理員投訴,甚至聲言控告香港網路大典,或去信要求Wikia(原贊助機構)取消對他們的資助。
為此,香港網路大典對於這些起底的行為,是處於零容忍。香港網路大典會對所有起底的行為作出反擊,強調謝絕起底並積極打擊,告誡他們這兒不是私人批鬥場,私下的事必須在私下解決。

法律問題

起底行為可能涉及侵害隱私的問題,因而引起法律上的爭議。
世界人權宣言相關條文在聯合國頒布的《世界人權宣言》中的第十二條,“隱私權”被明確定義為:

“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榮譽和名譽不得加以攻擊。人人有權享受法律保護,以免受這種干涉或攻擊。

-《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二條

香港例子
雖然網民起底行為可能會牴觸《香港法律》第486章中的《個人資料(隱私)條例》,但自1996年12月20日法例生效後,由於網際網路急速發展,法例未能涵蓋保障網民在網際網路上的隱私,來防範網上欺凌。2009年8月28日由政府發出的檢討《個人資料 (隱私)條例》諮詢檔案,提出了一些建議:
IP位址只代表一部電腦,若IP位址加上某些資料,這種新資料組合,足以證明個人身分,便應受法例管制。例如電話號碼加上個人名字,已經是個人資料;IP位址加上電郵地址,就容易讓人辨識身分。[7]諮詢檔案建議在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以“取利”或作“惡意用途”,定為罪行。
但這些建議已獲不少網民強烈反對,認為建議中的“披露個人資料以‘取利’或作‘惡意用途’”等起底行為定義含糊,只是保障法律無法規管的惡人。
披露受害人資訊後果
在一些法庭審訊(如性罪案等審訊),法庭通常下令將罪案受害者的身份保密,以英文字母代號代替(又名字母人)。由於傳統傳媒不能報導字母人的身分,但不同報導亦有描述其外形、容貌、口音等特徵,有網民遂將不同報導結合,試圖猜出其真正身分。即使網民在網上猜測,若猜中也有可能構成藐視法庭罪,因為網民將難以證明自己是“無心插柳”還是“假扮猜測實為爆料”,因此市民在網上留言,最好避免作這類猜測言論,以免誤墮法網。
另一邊廂,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56條,凡有人向警務人員作出性罪行的指稱後,所有相當可能導致公眾識別申訴人身分的事項,都不得在香港可供公眾閱讀的書刊中發布或在香港廣播。書刊和廣播的定義很廣,既包括報紙、雜誌等傳統文字傳媒,也包括電台、電視台等電子傳媒,以及網際網路上的網站(包括維基等共筆型網站)、網誌、微博等可供公眾閱讀或收聽收看的紀錄,任何人若披露性罪行申訴人的身分,均可能會遭檢控。
中國內地例子在內地,深圳市公安局於2009年8月,建議在深圳實施的《電腦信息系統公共安全管理規定》中,增加“人肉搜尋”內容,要求電信營運企業和網站以禁止、刪除等技術,保護公民隱私權不被侵犯,以減少侮辱及誹謗信息出現。

評價

一般花生友認為,如無做過任何影響廣泛的壞事,被起底者只會被無視,而且還會指責起底者無事生非;而對於涉及影響廣泛事件的人士,被成功起底是因為其主動發布資料,所以錯也不在起底者身上。但外界人士一般認為起底是不尊重別人,不顧他人感受,報復及以此威嚇他人的小朋友卑鄙行為。
有網友指出,“起底”最大的影響,莫過於被“起底”的人會受到傷害。被“起底”只會令人感受到個人隱私被侵犯,心靈受創,心中只有一團怒氣,形容做法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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