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亞伯·塔斯曼,Abel Tasman,1603年~1659年10月10日,荷蘭探險家、航海家、商人。他生於荷蘭格羅寧根,在17世紀30年代受僱於荷蘭東印度公司,在巴達維亞至摩鹿加群島的航線上服務。1638年,他將妻子也接到巴達維亞(現雅加達),定居在東方。在其後的數年裡,他去過日本和巴鄰旁。
在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資助下,他於1642年和1644年進行了兩次成功的遠航,發現了塔斯馬尼亞島、紐西蘭、湯加和斐濟。
如今,塔斯曼的名字被列入最偉大航海家之列,塔斯馬尼亞島和塔斯曼海都以他的名字命名。
第一次航行
1642年,塔斯曼受東印度公司貿易站的總督之命,去尋找“失落的南方大陸”。一開始,他制訂的航行路線(南緯47°)過於偏南,根本不可能碰到澳洲大陸或塔斯馬尼亞島。後來,由於生活在熱帶的船員們抱怨天氣太冷,他改行南緯44°。11月24日,他發現了塔斯馬尼亞島,並以荷蘭東印度總督安東尼·范·迪門之名命名其為“范迪門地”。塔斯曼繼續向東航行。12月13日,他抵達紐西蘭南島,稍作探索後,他誤以為這是南美洲的南端,於是繼續北上,繞過了紐西蘭南島的最北端費爾韋爾角(Cape Farewell),並在戈爾登灣(Golden Bay)登入。他們觀察到島上有人居住的跡象,便決定留下來看看當地人的反應。結果遭到了一次不愉快的打擊。12月18日,他的船員遭到毛利人的襲擊,損失了4名水手。受此“禮遇”後,塔斯曼把此地命名為“殺人灣”。
塔斯曼船隊在紐西蘭北島受到的接待也好不到哪去。於是他們繼續向東北航行,穿越太平洋抵達了友誼群島(Friendly Islands)。那裡的人遠比毛利人熱情好客。1643年1月21日,他發現了湯加,然後回航。他們在途中發現了斐濟群島,船在那裡險些觸礁。然後轉向西航行。他經過紐幾內亞島後,於1643年6月15日回到巴達維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