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
隋大業三年(607),分太府寺為少府監,改內侍省為長秋監,國子學為國子監,將作寺為將作監,與都水監合稱五監,後世基本沿襲。
簡介
國子監長官為祭酒,少府監、將作監長官均為監,同為從三品;軍器監長官為軍器監,正四品上;都水監長官為都水使者,正五品上。國子監副長官為司業,少府監、將作監副長官為少監,均從四品下;各監丞為從六品下,主簿從七品下,錄事從九品上(國子監錄事從九品下)。 國子監:設國子學,博士五人,正五品上;助教五人,從六品上。太學,博士六人,正六品上;助教六人,從七品上。四門館,博士六人,從七品上;助教六人,從八品上。 少府監:轄中尚署,掌牋祀圭璧、天子佩飾;左尚署,掌車乘製造;右尚署,掌鞍轡、紙筆等;織染署,掌冠冕、組綬、織紉、染色,有染坊使;掌冶署,掌玉器、金屬器製作。各署、監還有監作,從九品下。將作監:長官曆稱將作令、將作大匠、將作大監,掌土木營造之事。右校署,掌版築、塗泥、粉刷;中校署,掌管竹、葛等器物製作,左校署,掌木器製作;甄官署,掌石器、陶器製作。 軍器監:有甲坊署、弩坊署,令皆正八品下。 都水監:掌各地川澤、津梁、渠堰、陂池之事。轄河渠署及諸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