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樞性呼吸衰竭

中樞性呼吸衰竭指由呼吸中樞(延髓、橋腦和丘腦)的直接損傷,或繼發損害,或脊髓疾病導致脊髓運動神經元損傷而引起的呼吸衰竭。臨床可表現為意識障礙、肢體運動功能障礙、呼吸頻率改變及呼吸節律不規則。本病起病急,病史短,早期診斷和及時正確處理可有效減少病死率。

病因

1.感染
如各種原因引起的腦炎、腦膜炎、腦膜腦炎及中毒性痢疾等。
2.顱腦非感染性疾病
如腦血管意外、顱腦外傷、顱腦腫瘤以及可致顱內壓增高或腦疝的各種疾病。
3.中毒
嚴重缺氧及(或)高二氧化碳血症,如各種原因所致心臟驟停、窒息等。
4.藥物
麻醉藥物或其他鎮靜藥物過量導致呼吸中樞抑制出現呼吸衰竭。
5.代謝異常
各種代謝異常亦可引起呼吸中樞抑制,如黏液性水腫、肝衰竭及尿毒症等。

臨床表現

1.呼吸異常
主要表現在呼吸節律和頻率方面的改變。
(1)潮式呼吸:即過度換氣後的呼吸暫停,周期性出現的。在過度呼吸期逐漸增大換氣量,達到頂峰後,再逐漸減少換氣量。一般過度換氣期比呼吸暫停期長。
(2)中樞性神經源性過度呼吸:是一種節拍樣、規則性的過度呼吸,可持續數小時或數天,呼吸頻率增至30~60次/分,深快而均勻的呼吸,常伴有鼾聲及吸氣凹陷。
(3)共濟失調性呼吸:指完全不規則的異常呼吸,次數減少、深淺不等,有的混有呼吸暫停。
(4)長吸氣呼吸:是一種持續的延長性吸氣痙攣。吸氣持續2~3秒,呼氣也持續,但不規則。
2.神經系統損害
常見症狀有煩躁不安、譫妄、意識障礙、昏迷、抽搐、去大腦強直、痴呆甚至死亡。
3.皮膚、黏膜改變
因毛細血管缺氧,可發生皮膚黏膜的青紫,尤其是口唇及口腔黏膜較明顯。
4.胃出血
消化道因缺氧導致胃黏膜糜爛、充血和出血。
5.心、肝、腎功能損害
可有心率加快甚至心律不齊而誘發心力衰竭。腎臟缺氧可引起腎功能損害。肝臟可增大。

檢查

1.血氣分析
靜息狀態吸空氣時動脈血二氧化碳分壓(PaCO2)50mmHg為Ⅱ型呼吸衰竭,單純動脈血氧分壓降低則為Ⅰ型呼吸衰竭。
2.電解質檢查
呼吸性酸中毒合併代謝性酸中毒時,常伴高鉀血症;呼吸性酸中毒合併代謝性鹼中毒時,常有低鉀和低氯血症。
3.其他檢查
如肺功能檢查、胸部影像學檢查等根據原發病的不同而有相應的發現。

診斷

1.起病較急、病程較短。
2.有中樞神經系統疾病或能影響中樞神經系統的代謝性疾病。
3.有呼吸中樞衰竭的表現。
4.血氣分析檢查異常。
5.神經系統損害表現。

治療

1.病因治療
積極針對病因治療,如考慮感染應積極抗感染治療,毒物或藥物中毒行解毒治療。有顱內壓增高或腦疝者應立即脫水,必要時手術減壓,以改善呼吸。
2.保持呼吸道通暢
經常吸痰,注意體位以利排痰,必要時氣管插管或氣管切開,以減少無效腔,有利改善呼吸。
4.氧療
應從低濃度開始,每天逐漸增加吸入氧濃度達30%以上。給予含5%二氧化碳的氧最佳。
5.機械呼吸
套用機械呼吸裝置或呼吸機產生通氣,增加通氣量,改善呼吸功能。

預後

預後與原發病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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