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呼吸衰竭

小兒呼吸衰竭

小兒呼吸衰竭是一種重危的臨床綜合病徵,為兒科常見的急症之一,也是引起死亡的多見原因,簡稱小兒呼吸衰竭,小兒呼吸衰竭是指由於各種原因導致中樞和(或)外周性呼吸生理功能障礙,使動脈血氧分壓(PaO2)6.67kPa(50mmHg),並存在呼吸困難症狀的臨床綜合徵。小兒多見急性呼吸衰竭。

基本信息

病因

小兒呼吸衰竭的病因可分為3個大類:即呼吸道梗阻、肺實質病變和呼吸泵異常,三者又相互關聯。

由上下呼吸道梗阻、肺部疾病和中樞神經系統疾病或肌病所引起,使呼吸功能發生嚴重損害,不能有效地進行氣體交換而導致缺O2,CO2正常或降低(Ⅰ型)、或過多(Ⅱ型),產生肺容量減少、順應性降低和呼吸功能增加等一系列生理功能紊亂和代謝障礙。通氣和換氣的正常進行,有賴於呼吸中樞的調節。健全的胸廓,呼吸肌及神經支配、暢通的氣道、完善的肺泡及正常的肺循環。任何原因只要嚴重損害其中一個或更多的環節,均可使通氣換氣過程發生障礙,而導致呼衰。由於其病因和病理基礎不同,僅採用一種標準作為全部呼衰的指導是不夠全面的。根據臨床表現,結合血氣分析等,可將其分為換氣和通氣功能衰竭兩個類型。

臨床表現

小兒臨床多見急性呼吸衰竭,除有原發病的表現外,出現低氧血症,或合併高碳酸血症,出現多種臨床異常情況。

1.呼吸系統

由於小兒肺容量小,為滿足代謝需要,肺代償通氣主要依靠呼吸頻率加快獲得,當呼吸頻率>40次/分鐘,有效肺泡通氣量呈下降趨勢,因此呼吸困難多表現為淺快,嬰幼兒甚至可以達到80~100次/分鐘,出現三凹征,當呼吸肌疲勞後,呼吸速度變慢,同時伴嚴重低氧和高二氧化碳瀦留,出現多種臨床異常表現;當血氧飽和度<80%時(PaO2<6.67kPa)出現發紺;但如果患兒貧血,發紺可以不明顯,高碳酸血症時,可以出現皮膚潮紅,口唇櫻桃紅色,並不反映循環改善,須加以區別,若PaCO2>12.0kPa(90mmHg)時,可對呼吸中樞產生麻醉作用,僅能靠缺氧對化學感受器的刺激來維持呼吸運動,此時如給高濃度氧,反而可抑制呼吸。

2.神經系統

低氧血症時出現煩躁不安,意識不清,嗜睡,昏迷,驚厥,中樞性呼吸衰竭出現呼吸節律不齊,潮式呼吸;呼吸衰竭後期出現視神經受到壓迫時,可以出現瞳孔不等大改變。

3.心血管系統

低氧血症早期心率加快,心輸出量提高,血壓上升;後期出現心率減慢,心音低鈍,血壓下降,心律失常。

4.其他臟器系統

低氧可以導致內臟血管應激性收縮,消化道出血和壞死,肝功能損害出現代謝酶異常增高,腎臟功能損害可出現蛋白尿,少尿和無尿等症狀。

5.酸鹼平衡失調和水鹽電解質紊亂

低氧血症和酸中毒使組織細胞代謝異常,加上能量攝入不足,限制補液,利尿藥套用等,可以使患兒血液生化檢查出現高血鉀,低血鉀,低血鈉,高血氯及低鈣血症,小兒腎臟對酸鹼,水鹽電解質平衡的調節作用有限,特別在低氧血症時,腎臟血流下降,進一步限制了腎臟的調節作用,可以加重全身性酸鹼平衡失調和水,鹽電解質紊亂。

檢查

1.尿常規及血清肌酐檢查

正常者,可排除腎性酸中毒。

2.血氣分析

能準確地反映小兒呼吸衰竭時體內缺氧和酸中毒的具體情況,方法簡單,自套用微量測定以來,可多次重複進行,以觀察其動態變化,同時還可了解機體對酸中毒的代償程度和循環功能,與臨床現象,簡易通氣量測定,電解質檢查等作綜合判斷,對指導治療具重要意義。

3.心,肝,腎功能及電解質

血清心肌酶譜,尿素氯,肌酐,轉氨酶,電解質測定等,有助於心臟,腎臟,肝臟功能受損及電解質紊亂的診斷。

4.肺活量

床邊測定肺活量,第1秒時間肺活量或高峰呼氣流速(PEER)可有助於了解通氣損害的程度,如肺活量占預計值1/2者,須考慮機械呼吸,占預計值1/3 以下者,應即行機械呼吸,應做心電圖,胸片和B超,CT等檢查。

診斷

根據以上呼吸系統表現,加上神經系統,心血管,內臟功能變化的表現,結合血氣分析,可以初步做出呼吸衰竭的臨床診斷。

治療

為提高PaO2及SO2,降低PaCO2。小兒病情進展快,病死率高,應積極治療。

1.病因治療

針對引起呼吸衰竭的直接病因,採取各種有效措施。特別是要促進哪些引起呼吸衰竭的病變的恢復,如肺炎時的感染的控制、中樞神經疾患的腦水腫治療,ARDS患兒的肺水腫治療等。原發病不能立即解除的,改善血氣的對症治療有重要作用;但呼吸功能障礙不同,側重點亦異。呼吸道梗阻患兒的重點在改善通氣,ARDS患兒重點在換氣的改善,而對肺炎則應兼顧兩方面。因此,正確的診斷是合理治療的前提,只有對患兒呼吸衰竭病理生理特點有明確的了解,才能把握不同病情特點,採取不同的治療方案。

2.氧療

對於呼吸功能不全者,吸入低-中濃度氧(0.3~0.5)數小時,可以提高血氧飽和度(SO2>90%),急性缺氧用中等濃度氧(0.4~0.5),慢性缺氧給低濃度氧(0.3~0.4)。呼吸衰竭患兒吸入氧12~24小時,可以解除低氧血症,發紺和呼吸困難逐漸消退。長時間吸入低濃度氧一般不會產生嚴重不良反應。但吸入氧大於80%,24~48小時可以導致氣道炎症和水腫。甚至嚴重的氣道黏膜過氧化損傷。血氧水平過高,可以導致視網膜病變。動脈氧水平的提高必須和缺氧症狀的改善相聯繫,因組織攝取氧的能力受到氧解離曲線、血紅蛋白水平、心輸出量等因素影響。

3.氣道管理

保持呼吸道濕化和霧化,防止氣道上皮細胞過於乾燥而變性壞死。清除氣道分泌物可以採用拍背、氣道霧化等方法,也可以使用沐舒坦等藥物化痰。對於先天性或獲得性氣道發育導致通氣障礙者,或二氧化碳瀦留者,應給予氣管插管、機械通氣和必要的手術處理,目的為解除氣道阻塞、修復瘺管等先天性畸形。氣管插管後小兒應每隔1~2小時向氣管滴入生理鹽水,然後行負壓氣道吸引。

4.機械通氣。

5.呼吸興奮劑

對於中樞性急性呼吸衰竭,可以使用尼可剎米、鹽酸洛貝林(山梗菜鹼)等藥物興奮呼吸中樞,但療效不持久,使用時必須確定氣道通暢,新生兒一般不用。尼可剎米肌內、皮下或靜注。鹽酸洛貝林皮下或肌內,必要時間隔30分鐘可重複使用。

6.降低顱內壓

遇有腦水腫時,原則上採用“邊脫邊補”的方式,控制出入液量,達到輕度脫水程度。常用藥為甘露醇,靜脈推注,間隔4~6小時重複套用。一般用藥後20分鐘顱內壓開始下降。或採用甘露醇-甘油/氯化鈉交替套用,間隔4~6小時,直至症狀緩解可逐漸停藥。利尿藥多採用呋塞米,肌內或靜脈注射,新生兒應間隔12~24小時。主要不良反應為脫水、低血壓、低血鈉、低血鉀、低血氯、低血鈣等。已經存在水、鹽電解質紊亂者應注意及時糾正。

7.糾正酸中毒

(1)呼吸性酸中毒 呼吸衰竭時的主要代謝失平衡是呼吸性酸中毒。一般應保持氣道通暢,興奮呼吸,必要時採用機械通氣方式,降低組織和循環血中的二氧化碳。

(2)代謝性酸中毒 採用鹼性藥物,如碳酸氫鈉,通過中和體內固定酸,提高血漿HCO3- ,糾正酸中毒。靜脈滴注或緩慢推注時,可以將5%碳酸氫鈉用乳酸-林格液或葡萄糖生理鹽水稀釋為1.4%濃度,以降低鹼性液對靜脈血管的刺激。如果補充鹼性液過快,或沒有及時改善通氣和外周循環,可能產生代謝性鹼中毒,可以導致昏迷和心跳停止。在出現代謝性鹼中毒時,可以迅速適當降低通氣量。產生呼吸性酸中毒時,可補充生理鹽水,或給予口服氯化氨、靜注或口服氯化鉀糾正。

8.強心藥和血管活性藥的套用

在持續低氧血症並發心力衰竭時可以使用洋地黃製劑、利尿藥、血管張力調節製劑等。常用藥物有①毛花苷C和地高辛;②多巴胺和多巴酚丁胺;③酚妥拉明;④一氧化氮(NO)吸入。

9.利尿藥

在呼吸衰竭伴急性肺水腫、急性心力衰竭時。可以套用呋塞米促進肺液吸收、減輕心臟負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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