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經濟

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經濟

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經濟,中國自1840年鴉片戰爭後,由於西方資本主義入侵而逐步形成的一種特殊社會經濟形態。在這種社會經濟中,新舊、內外各種政治、經濟因素交織在一起,充滿了複雜的矛盾。

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經濟

它的主要特點,有以下五個方面:
中國不再是一個完整的封建社會 這一時期,中國出現了代表新生產力的資本主義經濟。但是,中國的資本主義近代企業,是從入侵中國的外國資本主義開始的。中國境內的近代資本主義經濟中,入侵的外國資本主義占了很大的比重,在時間上處於領先的地位。
外國在華的第一家修造船舶的工廠──廣州柯拜船塢,成立於1845年,先於中國的江南製造總局20年。外國在中國內河的第一家輪船公司──旗昌輪船公司,成立於1862年,先於中國輪船招商局10年。外國在華的第一條鐵路──上海吳淞鐵路,建成於1876年,先於中國自建的唐胥鐵路 5年。而外國在華第一家銀行──麗如銀行,1845年即始設分行於廣州,先於中國通商銀行52年。外國在華的最早的保險公司,可以上溯到鴉片戰爭以前的於仁(1835)、諫當(1836)兩保險行,先於中國的保險招商局40年以上。
外國資本主義企業的入侵,雖然刺激了中國資本主義近代企業的產生,但最終使中國資本主義的發展受到壓制。到20世紀30年代,在許多工業部門中,外國資本已占壓倒的優勢。1931~1936年這一段時期中,外資控制的企業占有中國生鐵產量的95%以上,機械採煤量的65%以上,發電量的55%以上,棉布產量最高達到65%(1935),捲菸產量最高達到58%(1935)。外國工廠的生產,是帶有壟斷性的大規模生產,如美商上海電力公司的發電量,相當全國各華廠發電量的總和;英商頤中菸草公司的產量超過所有華廠的產量。同樣,30年代的交通運輸業中,外國資本也占很大的比重。1937年中國鐵路由外國直接經營和控制的,分別為47%和44%。1936年航行長江的三大外國輪船公司──怡和、太古和日清所支配的船舶噸位,為中國輪船招商局的3.5倍。在金融業中,17家主要外國銀行在30年代吸收的存款,將近14.1億元,而25家主要中國銀行的存款為13.6億元,後者反居前者之下。外國銀行經手對中國的貸款,在中國政府的全部外債中,占有最主要的份額,具有左右中國資本市場的力量。而中國進出口貿易的外匯結算,由外國銀行擔任的達到90%,具有操縱中國外匯市場的力量。由於它的雄厚資力,上海金融市場包括外匯、金銀市場的控制權,實際上是操縱在外國銀行的手中。
本國資本主義經濟發展微弱 這一時期,中國的本國資本主義經濟雖已出現,但很薄弱,在國民經濟中不占主導地位。
中國本國的資本主義近代企業,開始出現於19世紀下半期。60年代中期起,中國出現了一批新式軍火生產的工廠。第一家規模較大的兵工廠是1865年成立的江南製造總局(見彩圖)。70年代中期,在民用工礦業和航運業中也開始出現了現代資本主義企業。中國第一家新式煤礦是適應福州船政局用煤需要而開辦的台灣基隆煤礦,籌建於1875年。第一家輪船公司是適應漕運需要而設立的輪船招商局,創辦於1872年,而作為航運附屬事業的保險招商局,也於1876年誕生。在輕工業中,中國第一家棉紡織廠上海機器織布局,籌辦於1878年。第一家繅絲廠廣東繼昌隆絲偈,開工於1873年。80年代以後,資本主義企業擴大到鐵路、電報、金融、貿易乃至耕植、畜牧各業。中國自辦的第一條鐵路、專供開平運煤的唐胥鐵路(見彩圖)和第一家電報局、溝通津滬電訊的電報總局,同時開辦於1881年。第一家銀行──中國通商銀行,成立於1897年。至於海外貿易公司和國內耕植畜牧公司的創立,在19世紀80年代中期,也開始有所嘗試。
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經濟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經濟
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經濟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經濟
經過半個世紀左右的發展,到了20世紀30年代,中國本國的資本主義企業,在某些經濟部門中,占有一定的數量和相當的比重。例如 1934年中國新式銀行共有170家,資本達到3.6億元(當時幣值),約為當時舊式金融業的錢莊票號資本的三倍。在1936年交通運輸業的總收入中,包括航空、水運、鐵路、汽車、人力車、搬運、電訊、郵政在內,屬於現代企業經營的,估計約占一半以上。
但是,整個看來,中國本國的資本主義現代企業的發展仍很微弱,一直到20世紀30年代,在整個國民經濟中,仍然不占主導的地位。以資本主義的主要部分現代工業而言,在1933年所達到的水平,仍然是很有限的。包括所有僱工在30人以上、使用機器的小廠在內,全國新式工廠一共不過3100餘家,產值只相當手工業的1/4。在整個國民經濟中,所占比重不足10%。金融業中資本主義的發展,在整箇中國資本主義企業中,屬於畸形發展的一類。即使如此,中國銀行資本的薄弱,也是顯而易見的。1934年全國銀行資本,只合美金10800萬元。而美國在華一家大銀行──大通銀行的資本,為美金14800萬元。中國所有銀行之資本,猶不及一外國銀行資本額多。
官僚資本主義畸形發展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經濟形態存在的後期,在中國本國的資本主義經濟中,出現了民族資本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分野。而官僚資本在中華民國時期國民黨政府統治後期,在整個國民經濟中占據了壟斷地位。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中國,不但既有居於劣勢的本國資本主義,又有占據優勢的外國資本主義,而且在本國的資本主義中,既有發展不足的民族資本主義,又有畸形發展的官僚資本主義。
官僚資本的畸形發展,是在國民黨政府統治時期,特別是抗日戰爭時期和抗日戰爭結束後。僅在1941~1946年的五年中,在官僚資本控制下的某些重要工礦業產品,有著驚人的增長。例如電力增長了83倍,鋼增長了55倍,汽油和煤油都增長了19倍以上,棉紗、棉布分別增長14倍和18倍。抗戰期間,官僚資本壟斷了煤鐵、電力、機械、化學以及有色金屬等重要工礦部門。它們在大後方工業中所占的比例:機械達73%,化學產品達75%,電力和電工器材達89%,冶煉達90%,汽油、煤油以及有色金屬如鎢、銻、錫、汞、銅、鋅的生產,完全為官僚資本所獨占。抗戰勝利以後,日偽工礦企業幾乎全部為國民黨政府所接收,官僚資本控制的範圍更加擴大。除了重工業以外,輕工業中也滲入了龐大的官僚資本。以棉紡織業為例,國民黨政府設立的中紡公司在1946年就獨占了全國49%的紗錠、68%的布機、39%的棉紗產量和73%的棉布產量。
在金融業中,官僚資本的壟斷,表現得更為突出。在抗日戰爭以前,官僚資本在金融業中已經形成了“四行二局”的統治。抗日戰爭時期,金融業中的官僚資本加速膨脹發展的速度大大超過私營銀行。在1936~1946年間,本國銀行的存款和放款中官僚資本銀行所占的比重大大上升,至於紙幣發行和外匯儲備,則完全為官僚資本銀行所壟斷。
在商業和對外貿易中,官僚資本的壟斷,在抗日戰爭以後也達到空前的高度。例如生絲的出口運銷全部控制在官僚資本的中蠶公司和中央銀行與中央信託局合組的生絲購銷委員會的手裡;桐油的出口運銷,也有3/4掌握在官僚資本控制的中國植物油料公司的手中。這表明,官僚資本的壟斷,已從生產領域擴大到流通領域。
農村中富農經濟薄弱,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封建地租剝削原封未動 這一時期,中國原有的封建經濟發生了一些變化,農業中的資本主義成份有所增長,但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封建剝削關係,基本保持未動。
農村封建經濟中資本主義的成份,表現為富農所代表的生產關係。鴉片戰爭以後,特別是甲午戰爭以後,伴隨著口岸的增設、內河航運的擴大、鐵路的興建、新式工業的興起以及出口貿易的增長,中國農產品的國內外市場和農產品的商品化,有一定程度的擴大。伴隨著農產品商品化和商品性農業的擴大,是封建經濟與商品經濟聯繫的加強,以及農民兩極分化的加劇和富農經濟的增長。這是一個全國性的現象,在全國範圍內,以長江一帶沿湖新墾區和華北、東北邊遠墾區,富農經濟的增長更為顯著。到了20世紀,全國富農戶數約占總農戶的6%。20世紀以後,在富農經濟以外,資本主義農場經濟,也逐漸引人注目。
但是,中國的富農經營,一般規模較小,僱傭的工人為數不多。經營的耕地面積,長江及其以南地區每戶多為10~30畝;黃淮流域為30~50畝;內蒙古和東北等邊遠墾區,平均為50~200畝。整個富農經營的土地,在20世紀二三十年代富農經濟的極盛時期,也不過占全國耕地的20%。至於資本主義農場,則為數更少,處於無足輕重的地位。
中國富農的經營,也很落後。他們雖然也租進土地,但是他們所占有的耕地面積,一般大於他們所使用的面積。也就是說,中國富農在經營土地的同時,仍然出租一部分土地。根據20世紀二三十年代廣東、廣西、浙江、江蘇、河南、陝西、河北和東北三省 544戶富農的選樣統計,富農的出租土地,最高的達到占有土地的56%,平均為20%。無論租進租出,農村地租都不是農場平均利潤以上的餘額,在當時的農業中,租地的佃農根本不能指望得到利潤。
同樣,中國富農雖然也僱傭工人,但存在於他們之間的僱傭關係,並不都是純粹的資本主義的僱傭關係。很多僱工遭受封建高利貸的剝削,為抵償債務而賣身給僱主勞動。用勞役償付利息是相當普遍的現象。長工受封建宗法的束縛更多一些,個別的還與僱主保持主僕名份。存在於富農與僱工之間的剝削關係,是封建剝削和資本主義剝削相結合的關係。
由此可見,中國富農經濟帶有很大的封建性,很容易向地主經濟倒退。30年代以後,中國富農經濟又出現停滯和衰退的局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前的幾年,富農經營的土地下降到全國耕地面積的10~15%。
在這種形勢下,中國富農經濟很難動搖原有的封建土地制度。占人口 5~10%的地主擁有全國耕地面積40~50%,乃至60%的局面,始終沒有變更。從全國範圍看,封建的土地關係和地租剝削,基本上原封不動地保持下來。封建的權力關係,佃農的人身束縛,在某些地區,仍然相當嚴重。總之,農民身受的封建壓迫和剝削,並沒有得到減輕和緩和。
不僅如此,進入20世紀以後,隨著軍閥的產生,一批軍閥地主應運而興,殘酷地剝削農民。隨著軍閥混戰的延續,財政搜刮也層出不窮。所有這些搜刮,有很大一部分是直接或間接加在農民頭上的。1924年以後,軍閥對田賦的預征,有的達到30年以上。1927年以後,國民黨政府對田賦的附加達到10餘種之多。1941年以後,又進一步實行田賦徵實,田賦負擔達到土地收穫量的20%,所有這些,都反映封建軍閥政權對農民剝削的強化。
中國經濟的買辦化和附庸化 這一時期,整箇中國經濟,無論是新產生的資本主義經濟,或是依舊保留的封建經濟,大都呈現買辦化的趨勢,基本上被縛於世界資本主義體系附庸的軌道。
中國近代經濟的買辦化和附庸化,貫穿於生產和流通的全過程,而突出地表現在流通過程中。五口通商後,隨著對外貿易的增長,中國的市場結構發生了一系列的變化。貿易中心向通商口岸特別是沿海的通商口岸轉移。在1936年40個商埠的埠際貿易中,上海、天津、青島、廣州四埠的埠際貿易占55%以上。這表明參加埠際貿易的商品,一半以上是在沿海四口岸流轉。然而通商口岸貿易的發展,並沒有改變內地廣大地區經濟聯繫的落後狀態。交通的隔絕,市場的狹小,貨幣、度量衡的不統一,一直到20世紀,仍然是一個非常突出的現象。另外,中國和世界市場聯繫的加強,反而使國內不同地區之間原有的經濟聯繫削弱,出現了華南與華北、華中的貿易有時要通過香港的離奇現象。
在通商口岸中出現了為外國洋行進行購銷活動的新式商業。其中一部分由封建社會傳統的舊式商人轉化而來,大部分是新生的、依附外國勢力而興起的買辦商人和洋行買辦。隨著內河航運的擴展和鐵路的興建,一個從通商口岸到窮鄉僻壤的買辦商業網逐步形成。進口商品由口岸的洋行買辦賣給批發字號,再由客幫、轉運商運往內地,轉發農村。出口商品由小生產者通過農村小販,向城鎮貨棧集中,經轉運商販往口岸,再由行棧賣給洋行。在整個商業網中,既包括洋行買辦和買辦商人,也包括了城市行會商人乃至農村經營商業的富農和地主。
中國農產品被捲入世界市場,但在中國出口貿易中,市場的控制權卻基本上掌握在外國洋行的手裡。例如上海生絲的對外貿易,完全掌握在上海的外國人手中。洋行的買辦,絲號和它的絲通事以及絲棧等等,或者直接服務于洋行,是洋行收購生絲的工具和代表;或者和洋行發生密切聯繫,是洋行收購生絲的中間環節。洋行通過買辦放款給中國絲廠,以達到包攬生絲出口的目的。在這種條件之下,交易的一方,實際上處於債主的地位,中國絲廠在貿易上不受制於外國洋行,幾乎是不可能的。
捲入世界市場的中國出口貿易,在市場價格方面,也失去獨立自主的控制力。中國出口商品的價格,基本上以國際市場為轉移。例如中國出口大宗桐油的價格形成過程是:產地洋行分行或代理先將桐油市場情況報告口岸總行,總行綜合各地情況並口岸存油數量及商情,電告本國,然後由本國油商復電通知需要數量而定其收購價格。也就是說,產地桐油價格,以口岸洋行的開價為準,而口岸洋行的開價,又以其本國油商的開價為準,桐油如此,其他重要出口商品也都是這樣。
在國民黨政府統治時期,重要出口商品如鎢、銻、錫等有色金屬以及蠶絲、羊毛、豬鬃、桐油等重要出口農畜產品,從收購到出口,都為官僚資本所掌握;部分洋貨的進口,也為官僚資本所插手。由於官僚資本更加緊密地適應外國資本的需要,中國經濟的買辦化和附庸化,達到前所未有的廣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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