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背景
上海是我國工業經濟發展的前沿,各行業的潤滑用油認識水平及要求相對較高,全年用潤滑油約30噸,占全國總用量的10%以上。隨著加入世貿組織和經濟全球化的進展及汽車工業和機械設備行業的發展,市場的細分析和技術水平的提高,潤滑油市場迎來了更加激烈的競爭局面,其競爭的範圍是國際性的。為了進一步提高上海市各相關行業的用油水平,改變目前油品研究生產與用油行業需求信息溝通少、油品研究生產水平與用油水平差距大的現狀。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頒發的《上海市行業協會暫行辦法》和上海市人大頒發的《上海市促進行業協會發展規定》檔案精神,在上海市經委及上海市工業經濟聯合會領導的關心及支持下,籌備成立上海市潤滑油品行業協會,以彌補上海市目前在潤滑油行業方面尚無相關專業調規範平台的缺憾,希望通過協會構築供需雙方的交流平台,溝通產用信息;通過提供高質量潤滑油促進用油水平,保證用油方獲得最佳經濟效益;同時通過用油需求促進上海市潤滑油品研究和生產技術水平的提高。協會還將通過行規行約、制定行業標準等一系列手段,達到以優抵劣、規範市場的目的,為上海市的潤滑油技術與汽車機械設備工業水平發展的協調和市場規範探索新路。
協會簡介
在協會的籌備過程中,不僅受到了上海市相關領導和部門的幫助,也得到了中石化和中石化潤滑油公司、中石油潤滑油公司領導的關注和支持,使協會的籌備工作進展順利。2004年4月和8月分別召開了第一次和第二次發起人會議,無記名投票選出了一名擬任會長和四名擬任副會長;2004年7月召開了會員準備會議,通報相關籌備情況。
主要任務
1、為會員提供服務(包括:行業調研、技術培訓、編輯出版、會展招商、產品推介、中介諮詢服務、國內外信息技術交流、標準制訂、開展國產化替代、規範潤滑油品市場等)。並實施對潤滑油品生產、套用的自律協調和行為規範。
2、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努力完善潤滑油品市場,保障行業公平競爭、和諧發展。
3、溝通會員與政府、社會的聯繫,促進行業和諧發展。
4、協會網站與會刊,定期發布信息與出版《上海潤滑油信息》會刊,為會員單位提供潤滑油品行業市場信息;介紹國內外潤滑油脂產品技術發展的最新動態;傳播政府各項新的政策與法律、法規;協會內外主要活動等。
組織機構
1、協會現有會員單位90家(其中:會長單位1家、副會長單位4家、理事單位19家)。
2、協會有一個分支機構(添加劑專業委員會);兩個專家工作組(油品分析化驗、潤滑質量工程);
3、協會日常工作機構為秘書處,分支機構(添加劑專業委員會)暫不設秘書處,由協會秘書處兼任。秘書處下設:諮詢服務部、發展部、事務部、信息部、培訓部、項目部。
4、協會秘書處設正副秘書長各一名。
協會發展
上海市潤滑油品行業協會,創立於2005年6月。協會匯集了潤滑油、脂的生產、研發、質檢、銷售、技術服務等企事業單位,是跨部門、跨所有制的非營利性、自願組成的行業性社會團體法人,成為溝通政府與企業的橋樑與紐帶。上海市潤滑油品行業協會現有會員單位35家,由會長單位1家、4家副會長單位、13家理事單位組成。其中生產型企業23家(占總會員單位65.7%)、銷售型企業4家(占總會員單位11.5%)、科研服務型企業5家(占總會員單位14.2%)、關聯性企業3家(占總會員單位8.6%)。上海市潤滑油品行業協會會員單位中擁有中國馳名商標、中國名牌產品和上海市特色產品與高新技術企業等稱號。擁有多個專業指導性網站與專業雜誌、刊物。擁有中國潤滑油品行業權威評定、評估專業機構與多個國家級實驗室。聚集了中國目前水平最高的潤滑油品評定分析、生產、科研、諮詢、培訓、潤滑服務的組織與人才。
協會目標
上海市潤滑油行業協會的成立,標誌著上海市的潤滑油企業將在目前市場競爭激烈的狀態下,合力打造集團化的高水平和精品品牌,營造我國自己的強勢產品,在提高和最佳化潤滑油技術水平的同時,為汽車、機械設備、機電、造船等用油行業提高質量的潤滑油和高水平的套用技術服務,為我國的潤滑油研究、生產和套用水平的提高做出努力。
行規行約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潤滑油是綜合各領域的高技術產品,是工業的血液。潤滑油品的製造、套用關聯到汽車、石油化工、航天、航空、電力、冶金、機械、電子、儀器儀表等各大支柱工業的平穩、有效、持續發展。是一項跨行業的集生產、流通、技術、套用的新型材料。潤滑油品行業協會的重要任務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繼往開來、與時俱進,遵守憲法和社會道德風尚,貫徹“標準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協助主管部門實施對潤滑油品的生產、科研、套用的組織協調,行為規範,依法維護生產、套用當事單位的合法權益,提高和完善潤滑油品市場,為促進本市潤滑油品生產、套用的健康、深入發展作貢獻。
第二條 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協會的自律機制,更有效地規範行業行為,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特制訂本行規行約,以倡導有序競爭,維護行業利益,規範企業生產管理與服務管理,倡導先進管理理念,提高行業基本素質,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第三條 本行規行約為行業自律公約。本行業所有從事潤滑油生產、研究、質檢、市場發展、技術服務活動的人員(包括經營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無論其企業隸屬關係、經濟性質、經營規模如何,都應自覺遵守。
第四條 本行規行約在政府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上海市潤滑油品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組織實施。
第五條 協會有權對不遵守行規行約的經營者予以教育和必要的制裁。包括批評教育、警告、內部通報,公開“曝光”的道德譴責、經濟制約,直到撤消該企業的會員資格。情節嚴重的可建議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懲處。非會員企業的經營者倘若嚴重違反行規行約的,協會可視具體情況進行調查,並將調查及處理意見上報政府有關主管部門。
第二章 行 規
第六條 協會既是政府與經營者之間溝通的橋樑,也是經營者利益的代表,要協助政府從事行業管理,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協會有責任傳達政府的方針、政策和指示,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經營者的願望和要求,經營者對政府部門頌布的有關政策法規和管理規定如有意見和建議,可通過協會向有關部門反映和交涉、妥善解決。
第七條 堅持守法經營,自覺貫徹執行政府公布的有關本行業的方針、法令法規,堅決反對一切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和行業的行為。
第八條 倡導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善待員工,維護員工的合法權利,強化職業教育培訓,努力提高員工隊伍的整體素質,最大限度調動從業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強企業凝聚力。
第九條 樹立崇尚誠信的服務理念,以用戶滿意為宗旨,引導廣大從業人員為用戶提供可靠、準確、合適的產品。
第十條 維護行業利益。提倡團結協作、互幫互助、相互支持,共同發展。營造公正、公平、公開有序良好的競爭氛圍。
第十一條 以國內領先,國際一流為行業的奮鬥目標,開拓創新、與時俱進、奮發有為。關注熱點、破解難點、探索實踐,加快行業現代化建設。
第三章 行 約
第十二條 經營者不分其企業性質、大小、均應相互尊重,同行之間在經營管理、科技套用、市場信息等方面可以適當相互交流。
第十三條 從業人員不做有損行業形象與行業利益的事,經營者實施有可能影響行業或同行利益的舉措,應事前向協會報告,經核准後方可實施。
第十四條 經營者企業實施重組兼併後,需以書面形式向協會報告備案。重組兼併完成後應在內部網站發布,通報信息。
第十五條 同行企業經營中,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欺行霸市、強勢壓人,不得哄抬和壓低價格 。競爭中發生糾紛時,首先應協商解決,必要時可通過協會及政府主管部門幫助協商解決。
第十六條 經營者有義務向協會通報企業的有關情況和信息,並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
第十七條 經營者的正當權益受到損害時,同行之間有義務和責任給予幫助。
第十八條 凡涉及行業的大宗業務,可逐步由協會統一進行協調,以維護行業的整體利益。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行規行約經一屆二次會員大會通過並予以實施。
第二十條 本行規行約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理事會討論以後補充完善,如需修改,須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上海市潤滑油品行業協會
英文譯名:Shanghai Lubricant Trade Association 縮寫 SLTA。
第二條
本會是有潤滑油品行業同業企業以及與潤滑油品生產、技術、質檢、市場拓展、技術服務等相關聯的其他經濟組織自願組成的行業性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
第三條
本會宗旨:為會員提供服務,實施對潤滑油品生產、套用的自律協調和行為規範,依法維護會員和生產、套用單位的合法權益,努力完善潤滑油品市場,保障行業公平競爭,並溝通會員與政府、社會的聯繫,促進行業經濟發展。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
本會的行業業務主管單位是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委員會,登記管理機關是上海市社會團體管理局。協會黨支部歸上海市經濟團體聯合會黨委領導。本協會同時接受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委員會,上海市社會團體管理局、上海市經濟團體聯合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住所:上海市浦東浦城路東園四村439號1704室 活動地域:上海市
第二章 任務、業務範圍和活動原則
第六條
本會的任務是:
1、根據會員需求,組織國內、國外先進潤滑技術,潤滑油高新產品、技術開發以及潤滑管理經驗的交流及合作。
2、以重大企業發展中新需求為依據,遞交潤滑油研究、開發生產單位進行,適用或新品種、新水平產品的研製開發和生產並策劃潤滑管理新水平的改進步驟及相應措施,形成準確、完整的管理考核體系,完善潤滑油品市場。
3、組織和參與集團性企業設計階段選配潤滑油,貼切有效地突現專用潤滑油的特性功能,並通過設立技術諮詢部門,做好全程配套技術服務,完善使用規範。並引薦與國外油等效的國內潤滑油品,完成國產化替代,實現企業降本增效
4、組織潤滑油質量檢測、剖析等理論知識培訓,提高企業、事業單位用油質量的辨識能力和擇用水平。設定條件開展網上信息交流,進行即時性疑難解答和專家評論:
5、組織和收集稿件、編輯並發行。進行專題性論文發布會,在廣泛傳播潤滑油技術的基礎上順應潤滑油產品高技術性特點提高協會的學術水平,造就規範產品。
6、對會員之間、會員與非會員之間或者會員與消費者之間就行業經營活動產生的爭議事項進行協調,可以對本行業協會與其他行業協會或者其他組織的相關經營事宜進行協調,可以代表本行業參與行業性集體談判,提出涉及行業利益的意見和建議。
7、行業協會對違反行業協會章程或者行規行約、損害行業整體形象的會員,可以按照行業協會章程的規定,採取相應的行業自律措施,並可將有關行業自律措施告知政府有關工作部門。對行業內有違法經營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行業協會可以建議並協助政府有關工作部門予以查處
8、可代表本行業向有關國家機關反映涉及行業利益的事項,提出經濟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9、行業協會參與有關行業發展、行業改革以及與行業利益相關的政府決策論證,提出有關經濟政策和立法的建議,參加政府舉辦的有關聽證會。
10、行業協會通過政府委託,可以開展行業統計、行業調查、發布行業信息、公信的證明、價格協調等工作。
第七條:
業務範圍:行業調研、技術培訓、編輯出版、會展招商、產品推介、中介諮詢服務、國內外信息技術交流、標準制訂、開展國產化替代、規範潤滑油品市場等。
第八條
本會活動原則:
1. 本會按照核准的章程開展活動,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2.本會開展活動,誠實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虛作假、不損壞國家、其他單位和個人的利益;
3.本會不以協會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如以所屬的經營實體名義開展活動,則不與本行業的企業爭利;
4.本會開展活動時,遵循“民主集中制”和“自主辦會”原則,做到工作自主、人員自聘、經費自籌。
第三章 會 員
第九條
本協會的會員是單位會員,申請加入必須具有下列條件:
本行業和同業企業以及其他經濟組織;
承認本會章程;
自願加入本會。
第十條
會員入會程式是:
提交入會申請書。
2. 由本協會理事會授權秘書處審核同意,並頒發同意吸收入會的有關證書與資料。
3、對新入會的會員單位,協會出具公告通報,並介紹該新會員單位;並適時集中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告。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享有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參加本會舉辦的有關活動;
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的決議,服從行規行約,維護行業利益;
2.、完成本會委託的工作,支持並參加本會的各項活動;
3.、按規定按時交納會費;完成年度註冊工作。
4.、主動向本會提供企業內外相關信息,提交有關資料與企業各項報表。
第十三條
1、會員退會應向本會遞交書面函件,並退回所有相關證書與該屆理事會頒發的資料。
2、會員連續在兩年內無故不繳納會費、不註冊、不參加本會活動的,符合其中一條者視為自動退會。
3、對退會的會員單位,協會出具公告通報,並適時集中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告。
第十四條
會員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本會章程的,經理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與會者通過,予以除名並公示,並在主要媒體上公開刊登。
組織機構
第十五條
本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制定和修改章程;
選舉和罷免理事;
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決定終止事宜;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員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
會員大會每四年為一屆。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委員會審查並經上海市社會團體管理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八條
本會設理事會(其中有: 理事、副會長、會長),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九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
召開會員大會,並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決定會員的除名;
決定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決定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用和免職;
根據會長的提名,決定秘書長的聘免;
根據秘書長的提名,決定副秘書長的聘免;
領導各機構開展工作;
制訂內部管理制度;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隨時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會的會長、副會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在行業內有較大影響。
具有代表會長、副會長單位資格;代表該企業履行相關權利的能力。
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熱心參與協會與擔綱各項活動組織與領導。
第二十二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的任期為四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報上級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經上海市社會團體管理局批准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三條
本會會長為法定代表人。
本會法定代表人在國家機關無現公職,個人信用良好。
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及會員大會;
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五條
本會秘書處是理事會的日常辦事機構。由秘書長主管秘書處工作,主持日常工作。其任職的條件參照第二十一條。秘書處的工作人員必須是專職人員,人事分配製度和社會保障制度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主持秘書處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提名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負責人;
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和提名副秘書長候選人(提交理事會決定後聘用);聘用和辭退秘書處專職工作人員;
制訂內部管理制度
協調處理與其它協會關聯的事務以及秘書處的其他日常事務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七條
協會經費來源:
會費;
捐贈;
承辦政府部門委託事項獲得的資助;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利息;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條
1、協會經費必須從事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活動,且活動範圍主要在中國境內。
2、所得的收入除用於與該組織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於登記核定或者章程規定的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事業;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3、財產及其孳息不用於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
4、按照登記核定或者章程規定,該組織註銷後的剩餘財產用於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記管理機關轉贈給與該組織性質、宗旨相同的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5、投入人對投入該組織的財產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財產權利,本款所稱投入人是指除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
第二十九條
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條
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第三十一條
協會的資產管理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財務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社會捐贈、資助的,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二條
協會換屆和變更法定代表人之前,聘請專業審計事務所審計,並提供審計報告。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三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審議後報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四條
修改後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後,報上海市社會團體管理局批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廢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五條
協會因完成協會章程規定的宗旨、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六條
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審查同意。
第三十七條
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部門主持下成立清算工作組,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八條
協會經上海市社會團體管理局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三十九條
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上海市社會團體管理局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條
原章程經2009年4月3日第二屆第一次會員大會表決通過。現第二十八條已修改,
經2011年4月6日理事會通報審議、通過。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自2011年4月11日上海市社會團體管理局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