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辯思維的陷阱》

《詭辯思維的陷阱》

本書在強調邏輯本身的邏輯標準的同時,也力求探詢邏輯的倫理標準。即正常有效的人際溝通如何在必須符合邏輯思維規則和規律的同時,也必須要符合溝通交際的倫理規範;在體味如何認識、破斥詭辯的方法論意義的同時,也要追尋邏輯之“法的意識”下的人文價值。

基本信息

編輯推薦

你是否有這種煩惱:明知道別人的話在常理上是不正確的,但是在邏輯上,卻又是通的?這是怎么回事。不錯,這是他(或她)在狡辯。那么,我們該如何破解他(或她)的狡辯呢?現在,就讓我們跟隨作者的思維,讓他引領我們走進這個破解世界。

內容簡介

詭辯是現實生活中人人都會碰到的事情,如何認識詭辯手法、掌握破斥詭辯的方法,是現代人實現有效溝通的必備技能。

作者簡介

張曉芒,1955年生,山西太原人。哲學博士,現供職於南開大學哲學系。出版專著有《先秦辯學法則史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6年出版,曾獲金岳霖學術獎),《點燃創造的太陽》(山西教育出版社1993年出版),《從傳統走向現代》(山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出版),《中國古代論辯藝術》(山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出版),《惠施、公孫龍與三晉名家》(山西春秋電子音像出版社2005年版):參與編寫、主編、合著有《普通邏輯基礎教程》、《實用辯說叢書》、《人類文明系列叢書》、《批判性思維》等書。在內地、港台發表學術文章近70篇。

目錄

一 真是氣死人
——什麼是詭辯
笨嘴笨舌的苦惱
——生活中經常碰到的事情
明明白白的糊塗
——還欠缺點什麼
“魔鬼的律師”
——是非無度
變了形的機智
——詭辯的詞源
用小聰明賺錢
——詭辯的界定
“蘇張之口”
——中國古代的詭辯源頭
“靠舌興過活”
——古希臘的詭辯源頭
“一切都是幻覺”
——古印度的詭辯源頭
二 思維的陷阱
——為什麼要了解詭辯
賠本賺吆喝
——有意和無意的區別
怎么去救火
——誤解和曲解的區別
我把你背出來
——真誠與強辯的區別
到底能不能
——清楚的興腦
1+1等於幾
——健康的心態
磨刀不誤砍柴工
——掌握必備的邏輯思維知識
邪說不能亂
——了解詭辯的目的
三洞燭玄機
——詭辯的手法種種
百般抵賴
——否認事實的詭辯(一)
強詞奪理
——否認事實的詭辯(二)
信口雌黃
——歪曲事實的詭辯
假痴不癲
——模糊概念的詭辯
渾水摸魚
——混淆概念的詭辯
瞞天過海
——偷換概念的詭辯
隨心所欲
——肆意曲解的詭辯
清濁不分
——模糊語境的詭辯
故弄玄虛
——模糊判斷的詭辯(一)
含糊其辭
——模糊判斷的詭辯(二)
閃爍其辭
——模糊判斷的詭辯(三)
以假亂真
——虛假判斷的詭辯
無中生有
——虛假隱涵的詭辯
節外生枝
——混淆模態判斷的詭辯
移花接木
——混淆時態判斷的詭辯
假途售奸
——錯誤三段論推理的詭辯
似是而非
——錯誤複合判斷推理的詭辯
是非無度
——白相矛盾的詭辯
模稜兩可
——是非兩不可的詭辯
胡攪蠻纏
——混淆論題的詭辯
東拉西扯
——轉移論題的詭辯
答非所問
——偷換論題的詭辯(一)
暗渡陳倉
——偷換論題的詭辯(二)
偷梁換柱
——偷換論題的詭辯(三)
牽強附會
——”論據與論題不相干”的“推不出”詭辯
眾口鑠金
——“以人為據“的“推不出”詭辯
假虎張威
——“濫用權威”的“推不出”詭辯
惡言潑語
——“訴諸他惡”的“推不出”詭辯
借風使船
——”訴諸感情”的”推不出“詭辯
生拉硬扯
——不當類比的詭辯
輕動千戈
——輕率概括的詭辯
樹上開花
——虛假預設的詭辯
得意妄言
——因果關係的想當然謬誤
一相情願
——園果關係的想當然詭辯
斷章取義
——歪曲原意的詭辯
欲蓋彌彰
——適得其反的詭辯
白欺欺人
——稻草人的詭辯
剎那生滅
——相對主文的詭辯
四 當頭棒喝
——如何破斥詭辯
針鋒相對
——用事實說話
明鏡鑒形
——以知識判定
兩刁相殺
——獨立證明法
以一當百
——證偽法
將錯就錯
——歸謬法
兩權相衡
——比較法
引君入彀
——順勢逆駁法
以迂為直
——避角法
壁上反觀
——辯證駁
夢筆生花
——斗妙
三十六計走為上
——不駁

精彩書摘

雖然我們非常想在人際溝通中鍛鍊得快嘴利舌,並從此不再因那些“讓人討厭讓人煩”的胡攪蠻纏而生氣。但事情遠不是這么簡單。
例如,有人問我們:“魯迅就是周樹人?”“對!”“魯迅是浙江紹興人?”“沒錯!”“那么周樹人也是浙江紹興人啦!”“當然如此!”
問題到此還不算完:“2/4等於1/2?”“對!”“2/4分母是4?”“對!”“那么、1/2分母是4?”“耶?”我們有些糊塗了。
上學期間,有個“討厭”的老師一次宣布:下星期進行一次考試。事先不通知考試日期,並且,如果在準備考試的那一天早晨,你們知道了“今天要考試”,那這一天就不考試了。
同學們真是有點恐懼了,但有位“預言家”卻高興地宣布:“老師考不成啦!”“為什麼?”“肯定最後一天不能考試。因為只有最後一天,我們可以知道‘這一天一定考試’。這樣,按照考試的前提條件,這一天就不能考試了。所以考試的最後時間只能往前提一天。但這樣仍然存在著上述的問題,所以只好把考試的時間再往前提一天……這樣一一排除
‘最後一天’,能夠考試的時間就一天也沒有了。”
“對呀!”我們很高興,但晚上睡覺還是不踏實。後來也“烤糊了”。
找工作時,到某公司應聘,發現報名的有100人,但只錄用1人。想到被錄用的可能性只有1/100,不免憂心忡忡。但“預言家”又來開導了:“你應該高興才對。你想,除你之外的99個人中,肯定有98個人被淘汰,這樣你就與剩下的第99個人競爭這個職位,你的被錄用的可能性是1/2呀!”
是這個“理”。但1/100不可能等於1/2,這使我們無論如何也高興不起來。
終於找到了工作,見一位同事被領導批評時,強詞奪理:“有句拉丁諺語說得好:人之常情在於犯錯誤。”有這么一句拉丁諺語?查了一下資料,原來是“犯錯誤是人之常情”。想說兩句什麼,但不知從何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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