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簡介
《衛生監督學》在編寫過程中力求“最新、實用”,以國家“新醫改”政策為背景,以我國最新頒布(或修訂)的法律法規為基礎,以保護人民民眾生命健康為主線貫穿全書,編寫內容緊密聯繫衛生政策、醫政管理、公共衛生監督、科教研等衛生工作實踐,滿足各類衛生工作者的需求。《衛生監督學》既可作為醫學院校各專業、各階層學生的教學用書,又可作為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管理人員的培訓手冊。
目錄
緒論
第一章衛生監督概述
第一節衛生監督的概念、功能和作用
第二節衛生監督的分類
第三節衛生監督行為的效力
第四節衛生監督與衛生行政立法及衛生行政司法的關係
第五節衛生監督應遵循的原則
第二章衛生監督的歷史及發展
第一節國外主要衛生監督模式
第二節我國衛生監督歷史沿革及發展
第三節我國衛生監督現狀與發展
第三章衛生監督法律關係及監督主體
第一節衛生監督法律關係
精彩書摘
(一)證據能夠充分反映客觀存在的事實
證據是隨著案件事實的發生、發展而形成的。任何衛生違法活動總是在一定的時間、空間和條件下進行的,這些違法行為所形成的客觀事實是不以人們的主觀意志或願望為轉移而客觀存在的。所以,衛生監督機關所採取的證據應能充分反映這一客觀存在的事實。任何主觀臆想、推測、假設、想像等都不是客觀存在的事實,不能作為證據來定案。
(二)證據與案件事實存在著聯繫
伴隨衛生違法案件的發生而產生的證據是多方面的、是雜亂無章的。衛生監督辦案人員收集、運用證據,其目的就在於反映案件發生的真實情況,儘可能通過收集到的證據來再現案件的整個過程。首先,要把案件規定的每個要素都要證實清楚。其次,還要抓住每一要素之間的本質聯繫。按一定的證明序列,構成證據鏈,以整個證據鏈的證明力去證實案情。常見有聯繫的證據包括用以物質形式表現出來的感官證據;反映客觀事實發生的原因、條件、結果及周圍環境狀況等的證據。例如,某一個體飯店出售受致病菌污染的食品,而造成一定範圍內同時就餐人食物中毒時,食品衛生監督人員應注意收集與案件有聯繫的相關證據:食物中毒發生的地點、情節;從食物中毒病人身上分離出來的致病菌;受致病菌污染的食品;工作場所的衛生狀況以及食物中毒病人的臨床診斷書等。形成該案的證據鏈條及其構成的各個證據序列的各種證據材料,就是其證明的同一對象:食物中毒案件的時間、地點、情節、手段、原因、目的、故意或過失等,分別互相對照、比較和印證。看他們彼此間有無矛盾。如無矛盾,再將各個證據序列的證據材料互相印證,如仍無矛盾,還得將所有證據序列的證據材料同整個案件事實聯繫起來進行分析,看能否得出一致的結論和形成一個證據鏈,若諸證吻合,各個證據序列的方向一致,結論一致,則必然形成牢固的證據鏈,從而支持和導致對該食物中毒案的定性處理。
(補)軍事醫學科學出版社的書三
軍事醫學科學出版社成立10年來,已出版各類圖書800餘種,在基礎醫學、臨床醫學,特別是生物高技術方面出版的數十種專著,深受廣大讀者歡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