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鏡記》
正文
明代的傳奇作品。作者佚名。現存明嘉靖四十五年(1566)刊本。福建建陽麻沙鎮崇化里新安余書坊刻印。封面題作“班曲荔鏡戲文”。書尾附刻一段文字:“因前本《荔枝記》字多差訛,曲文減少,今將潮泉二部增入顏臣勾欄詩詞北曲,校正重刊,以便騷人墨客閒中一覽,名曰《荔鏡記》。”由此可知,更早還有《荔枝記》劇本刊行,《荔鏡記》是以《荔枝記》為底本,“校正重刊”的。《荔鏡記》根據流傳於閩南、粵東的陳三、五娘故事編演。敘述泉州人陳三(陳伯卿)送兄長赴廣南任所,路過潮州,在元宵燈市與五娘(黃碧琚)相遇,互相愛慕。五娘父母黃九郎夫婦將五娘許配富豪林大。遣媒下聘之日,被五娘踏壞聘禮,打走媒人。翌年,陳三重遊潮州,五娘倚樓賞夏,兩人再次相遇;五娘投荔枝、手帕,雙方訂情。陳三遂喬裝磨鏡匠,打破寶鏡,賣身黃家為奴。五娘經反覆試探,始知陳三真實身世;婢女益春又從中促成,兩人終於結合,並相偕出奔。陳三被捕入獄,得升任“兩廣都堂”的兄長陳伯賢救助,與五娘團圓。此劇明、清兩代一再被官府禁演(見《揭陽縣誌·風俗篇》與《廈門志》卷15),但受到人民民眾的歡迎。潮州的一首民歌中提到:“東畔出有苦孟姜,西畔出有蘇六娘,北畔出有英台共山伯,南畔出有陳三共五娘。”這說明在當地人民心目中,陳三、五娘故事同孟姜女、蘇六娘、梁山伯與祝英台等故事具有同等地位。
劇中幾個主要人物刻畫得很有個性。五娘在責媒退聘、投荔、私奔等行動中,表現了叛逆封建禮教的勇氣;陳三為與五娘結合,不顧封建等級的尊卑,賣身為奴,對愛情真誠而執著;婢女益春為人熱忱、渾厚、質樸,是陳三、五娘愛情和婚姻的積極贊助人。但有些描寫流於輕佻,對陳三、五娘、益春等人物的塑造有所損害。
《荔鏡記》用潮州、泉州方言寫成,一些曲調用“潮腔”演唱,並且描繪了潮州和泉州的地方風俗,構成全劇濃郁的地方色彩。這部作品在福建、廣東的地方劇種中影響很大,梨園戲、潮劇、高甲戲、莆仙戲、薌劇等都有這個劇目。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各劇種根據本劇種的傳統劇目進行改編,繼續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