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耶穌的復活》是拉斐爾應紅衣主教朱利奧·美第奇邀請為法國納博納教堂繪製的祭壇畫,也是拉斐爾臨終前的最後一幅傑作。內容取材於馬太福音:耶穌帶著彼得、雅各和約翰暗暗地上了高山,突然間就在他們的面前變了形象,臉面明亮如日頭,衣裳潔白如光。忽有摩西、以利亞向他們顯現,並同耶穌說話。忽然有一朵光明的雲彩遮蓋他們,從雲彩里傳出來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門徒聽到,就俯伏在地,極害怕。耶穌進來,撫摸他們說:“起來,不要害怕。”他們舉目不見一人,只見耶穌在這裡。在拉斐爾的這幅畫中,地面上的光線雖然是陰暗的,但人群卻被基督顯靈的光所照亮。在空中捲起的風暴中,聖光和雲朵將基督托起,猶如從天而降來到人間。在基督兩邊飛騰著的是摩西和以利亞,在山頂上躺臥著的是嚇壞了的門徒。畫家在這裡運用了螺鏇形造型技法,造成一種鏇轉的運動感,三個門徒中姿態各不相同:雅各掩面伏地,彼得驚恐萬狀,而約翰則被驚嚇得暈頭轉向,都表明在神力面前無能為力。畫面劃分為天上和人間兩部分,據記載,畫的上部分出自拉斐爾本人手筆,而人間的人群則是以羅馬諾為首的學生們畫的。但據考證,畫面左下角的那位聖安德魯是拉斐爾所畫,他的姿態動作前伸轉首,身體的明暗對比強烈,這種大反差造型,為70年後的卡拉瓦喬所發展。畫面色彩鮮明、響亮且豐富,這表明他吸收了威尼斯畫派的色彩成就。
關於耶穌的遇難和復活
根據馬太福音二十八章的記載,當主耶穌復活的那一天清晨,看守墳墓的兵丁親眼看見主耶穌復活的情景,立即跑進城去,向害死主耶穌的祭司長報告。祭司長和猶太人的長老聚集商議,就拿許多金錢送給這幾個兵丁,吩咐他們說:「你們要這樣說,夜間我們睡覺的時候,他的門徒來把他偷去了。」兵丁受了賄賂,就照所囑咐他們的去行。這話就傳說在猶太人中間了。遇難
在他遇難的前夕,耶穌和他的門徒們在耶路撒冷相會,慶祝猶太教的逾越節。在共進晚餐的時候,耶穌用無酵餅和葡萄酒來向門徒們闡述他即將面臨的死亡所具有的意義。從此以後,基督徒們用定期的晚餐儀式來紀念這頓晚餐(基督徒們稱之為“最後的晚餐”也稱“聖餐”)。
晚餐後,耶穌走出耶路撒冷城,在橄欖山麓的革責瑪尼山園向上帝祈禱了一些時間。當夜,他就被非法逮捕,被帶到大祭司和猶太教最高評議會(Sanhedrin)面前,遭到非法刑訊和非法審判;最後被交給羅馬帝國的猶地亞州總督般雀•彼拉多(PontiusPilate),彼拉多把耶穌移交給殺害施洗約翰的分封王黑落德,希律又將耶穌退還彼拉多。彼拉多一個人就可以批准死刑,在公眾強大的壓力下,彼拉多後來恰恰就是這么做的。
就在耶路撒冷城外,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直到他窒息而死,這是全世界的基督徒在耶穌受難日(GoodFriday)要回憶的事件。一位追隨耶穌的神秘人物——阿瑞馬西亞的約瑟夫——向彼拉多要來了耶穌的屍體,並把它埋葬在自己還沒有使用過的墳墓里——從一整塊磐石中鑿出的一個墓穴。
註:福音書記載了耶穌在十字架上說的最後七句話。長期以來,“十架七言”是基督徒在耶穌受難節(GoodFriday)里使用的祈禱辭的核心部分。
復活
第三天,幾個女人來到耶穌的墳墓為他的身體擦香油。這項任務本該在人去世後立即完成,但是耶穌去世的時候已接近禮拜五傍晚,猶太人的安息日是從禮拜五的日落後到禮拜六的日落前,而猶太人在這天不能做任何事情;尤其是這個安息日是逾越節的安息日,對猶太教有著十分特殊的重大意義,除非迫不得已,猶太人絕不會做觸摸屍體等不潔淨物品及其它諸如此類的事情;所以為耶穌的屍體塗抹膏油這件事,被推遲到了下一個星期的第一天(周日)黎明時分,也就是耶穌死後第三天的拂曉,逾越節安息日後的第一個白晝將臨之時。當這些女人到達墳墓的時候,她們發現墳墓入口的石頭已經滾開,而且墳墓里是空的;她們還碰到幾位天使,並被告知耶穌已經復活了。就在那一天,耶穌在他的門徒中間出現,以後還現身過兩次。在接著的幾周內,關於耶穌身體復活的訊息被傳播給越來越多的人們。
在耶穌遇難後的最初幾天裡,耶穌的門徒們在耶路撒冷緊緊擁抱在一起,希望自己不會遭遇和耶穌一樣的命運;當耶穌多次向不同的門徒群體顯現後,耶穌的門徒們才非常遲緩地明白了耶穌復活的真相。逐漸地,他們明白耶穌是另一種新的“彌賽亞”——不是一個世俗的國王,而是一個天上的統治者。復活後第四十天,耶穌在門徒們的注視下升入了天堂,這是一些基督徒們在耶穌升天節(AscensionDay)里要慶祝的大事。在離開世上之前,耶穌對門徒許諾,他將為他們派遣一位安撫者或者保惠師——即“聖靈”(HolySpirit),“聖靈”將永遠和他們在一起。
從法庭辯證為耶穌復活判案
世界上沒有一宗歷史事件,像耶穌復活這樣,經得起兩千年來無以數計的哲學、宗教、法律及歷史學者的攻擊和考證。從耶穌復活那個清晨開始,猶太祭司長和長老即用欺騙賄賂的方法編造謠言,掩蓋復活的事實。直到今日,仍有像“耶穌研究社”(JesusSeminar)這樣的團體,有組織、有系統、處心積慮地來推翻這件歷史事實。正因為他們也相信“耶穌復活”不是信徒單憑“盲目信心”的接受,而是理性地認識這件史實。所以,如果能證明它從未發生過,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就會動搖。
一些慕道朋友也認為,基督教的道理是一種“循環推理”(circularreasoning)∶以聖經證明耶穌的存在;耶穌又證明聖經的權威性,因此,有邏輯上的問題。言之似乎有理。因此需一外來、客觀、理智,及不容置疑的歷史證據,來破解這個循環。耶穌基督復活的史實,就是這強而有力的證據。
我們如何證明一個歷史事件呢?沒有任何實驗室的科學方法,可以證明孫中山先生曾經創建民國,因為這種事件不可能在實驗室重複出現,也無法用方程式來計算。但我們卻有把握的說∶“孫中山先生確有其人,他念了醫學院,倡導了革命,與宋慶齡結婚,並且在1925年3月12日因肝病去世。”我們所採信的是間接證明法──有許多人當時見過孫先生,跟他有交往,有他的照片,有他的著作。這雖不是科學的直接觀察、推理證明,卻是每天律師、檢察官、和法官在法庭上使用的“歷史印證法”(historicalevidence)。就是收集人證、物證、行事動機、言談紀錄、環境證據(circumstantialevidence)及其它有關檔案等資料,來判斷一件過去的案子是否真實發生過。
耶穌是歷史上的人物, 的肉身復活,是超自然的歷史事實,因此更不宜以自然科學來證明。因此,我們也引用與法庭辦案同樣的“歷史印證法”,來討論耶穌復活的事實。當然,這件事不比證明孫中山先生那麽容易,到底是兩千年前的事,但也沒有比證明蘇格拉底或荷馬等西元前人物的存在那麽樣地遙不可及。
耶穌基督復活的故事,兩千年來,教會歷史上使徒、教父、聖徒已歌頌傳揚萬遍。在21世紀的今天,我們假想自身列席在法庭陪審團中,再一次聆聽檢察官逐一從下列人證、物證、行事動機、言談紀錄,及環境證據的角度,重述耶穌復活事發前後的故事背景,你我對復活案件的判決將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