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物業管理法規》作者對不同學者所持的觀點進行介紹、評述,最後審慎地提出《物業管理法規》作者的見解。值得指出的是:2003年國務院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在立法中採用了物業管理狹義說(物業管理企業受業主委託所事管理)。但就廣義而言,物業管理同時也包括政府機關依據法律、法規對物業進行的具有強制性的公共管理活動;物業管理企業在受業主委託後從事管理必然會“觸法”,因此同時亦須“守法”。這些見地對於探究物業管理法制的深化改革有一定的前瞻意義。
特點
《物業管理法規》的實踐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兩方面:一是內容取捨、篇章布局緊扣物業管理企業的專業化管理,對與物業管理企業之管理職責相距較遠的問題,如土地規劃、住房改革、、商品房預售、房地產稅收等則不予著重論述;《物業管理法規》所選擇論述的內容均是物業管理專業人員必備而實用的法律知識。二是《物業管理法規》緊密聯繫實際對物業管理實務中的焦點問題進行了具有一定深度的介紹及探討。例如物業管理的服務收費、物業管理的法律責任、物業管理糾紛的起因分析與防範措施等。
華南理工出版社出版書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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