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生平簡介
班欽·索南扎巴(1478~1554年),甘丹赤巴,學界泰斗,明憲宗成化十四年(藏曆第八饒迥陽土狗年,1478年)生於澤塘地方,父名囊巴朗巴。弘治七年(1494年),當其16歲時出家為僧,師從欽波·索南扎巴,遂名索南扎巴。後在桑普尼瑪塘及色拉傑兩地求學,依喇嘛屯月貝甸巴,學成文殊菩薩之道;為了進一步求得佛學知識,他在澤塘地方巡迴辯經的同時,又從約納地方之喇嘛桑傑桑波受沙彌戒及具足戒;繼之進入拉薩哲蚌寺洛色林扎倉深造,學習密咒。由於他勤修經典,孜孜探求佛家奧秘,很快便取得了格西學位。正德八年(1513年),他宣講了自己的著作《吉祥集密生元二次第大疏》;嘉慶三年(1524年),擔任哲蚌寺洛色林扎倉之講聽赤巴;翌年又擔任甘丹寺夏孜扎倉赤巴,故被稱為“夏孜·班欽索南扎巴”;1536年,被迎請為第十五任“甘丹赤巴”,從此聲震全藏。他後來尋訪認定二世達賴喇嘛的轉世靈童,親自料理三世達賴喇嘛索南嘉措的幼年生活,為之擔任師長和傳授沙彌戒。
索南扎巴學識廣博,宗教、歷史、文學諸學科領域都有自己獨特的見解和精闢的研究。其著作浩繁,除《班欽·索南扎巴全集》傳世外,還有《新舊噶當教史》、《新紅史》、《甘丹格言》、《佛歷表明燈》、《俱舍論釋》、《毗奈耶佛教史》、《四續部釋》、《四續部論述》、《集密生次第賢者悅心》、《生滿次第解脫道智者明燈密咒行別靈》、《那若六法》、《大手印六美飾》、《無量壽、白度母、作明佛母等修行儀軌》、《三要義》、《七十二天訓》等,其中《甘丹格言》和《新紅史》等著作至今仍有著很高的藝術、史料價值。
修書時代背景
《新紅史》成書於1538年,當時正處明朝中葉。明朝中央為了鞏固其政權,將主要武力用於北邊防禦,所以不能像元朝那樣派兵進駐烏斯藏,對藏方針政策是“多封眾建,尚用僧徒”。索南扎巴的青少年時代,正是帕竹地方政權統治烏斯藏並由其鼎盛轉向衰落的時期,仁蚌家族以重臣外戚雙重身份,干預王位繼承人,攝理政務,宗教派別之爭嚴重,而新建的格魯派又遭到藏巴政權與紅帽系噶瑪派的壓迫。所以從客觀上講,這些對他極為不利。但從主觀上講,他之所以能夠在烏斯藏宗教界取得如此顯赫的聲譽,在文字造詣上能有卓絕之才華外,與他本人終身發奮苦學、嚴持戒律、不斷進取是分不開的。特別是他從一個遠道而來的普通僧人攀登到烏斯藏佛學泰斗——“甘丹赤巴”,不付出畢生的精力和具備淵博的學識,那是絕對不可能的。
而當時的藏族學者中,風行編纂和研究歷史的浪潮,翻譯了大量漢文史書中有關吐蕃史的記載,撰寫了很多藏文歷史著作,相繼出版了《布敦佛教史》、《紅史》、《雅隆覺臥教法史》、《青史》、《西藏王統記》、《漢藏史集》、《賢者喜宴》等一系列名著。當時文化事業幾乎被寺院僧侶所獨占,凡是較大規模的印刷機構都掌握在上層僧人手中,而作者作為寺院上層高僧,在《新紅史》的編纂和出版方面皆占據有利條件。
《新紅史》的主要內容
(一)敘述了印度、香巴拉、中原、蒙古、西夏帝王傳承情況。文章三分之一篇幅敘述印度等五個王朝的傳承,旨在強調周邊四鄰對中國西藏之政治、經濟、文化、意識形態的影響。其中對香巴拉王統的敘述最為詳細,其原因筆者認為《紅史》對其無記載,屬增補部分。印度王統部分主要敘述了釋迦王系,引自佛經,屬佛家之觀點,史學價值不高。中原王朝之傳承部分記載了從周朝至南宋末代皇帝趙咼,而明朝部分按王朝先後順序插到蒙古王統——元朝後面敘述。至於西夏王統極為簡略,僅交待了景帝李元昊建立王朝之故事,且屬傳說。對以上王統的敘述,其共同特點是極為簡略,僅交待了帝王之傳承,兼注少量的起止年代。
(二)重點記載了藏族史。其起止年代為自藏族族源至五代十國時期的佛教重興。內容包括藏族古人類的形成;聶赤至朗達瑪的傳承;農牧業等的產生及發展;佛苯之爭與佛教逐步取代西藏原始宗教的過程;吐蕃政權形成過程亦即歷代贊普的施政措施;王族及權臣之間的尖銳鬥爭到最後的政權崩潰;“王仇之亂”及贊普後裔的逃亡與發展;以及貫穿整個吐蕃政權的以中原(祖國內地)為首要的四鄰關係。
(三)詳細記載了元、明時期的西藏政治史,以及與中央王朝的關係。它是本書的重點,共記載了以薩迦與帕竹兩大勢力(占整個篇幅的三分之一)為主的20個封建割據勢力的形成、發展及其變化情況,兼論元、明中央政府在西藏地方設立管理機構及其發展情況。
《新紅史》的編纂特徵
(一)形式與編排有所突破,取材側重於政治兼述佛教源流。對宗教源流的記載實屬藏族史書之一大特徵,所以很多時候史書即宗教源流。宗教對西藏政治的完全滲透以及政教不分的特殊歷史現象,使藏族史家無法擺脫宗教的烙印。大部分史家本身出身於僧侶階層(本書作者亦是),出於自身的身份,修史在很大程度上即為弘揚佛法,歌功頌德,所以古代藏族史書(尤其是後弘期史書)幾乎都是側重宗教活動的歷史著作。而《新紅史》的作者“一反常態”,以政治記載為主,宗教活動為輔,大開藏族史學之先河,為後來的藏族史家開創了極具魄力的修史精神。我們從該書記載的後半部分——薩迦、帕竹等20個封建割據勢力的歷史中,更能體會到這一特徵。這種以王朝事跡和王嗣傳承作為主線編排的敘述方式,是《新紅史》的一大特徵,而這一特徵更能符合其作為即史冊的題材特點。這種創新影響了後世的諸多史家,清代五世達賴喇嘛編著的《西藏王臣記》基本參照了這部著作的體例。當然,完全避而不談宗教活動而單純敘述藏族歷史,那會脫離當時實際,因為談到西藏歷史,必須談及宗教,政教合一的特殊歷史現象決定了這一切。綜上所述,《新紅史》在編寫形式上繼承了《青史》、《紅史》等歷史名著的傳統,但記載內容上有所突破和創新。(二)提綱挈領,言簡意賅。如前所述,《新紅史》的一大特徵為“簡明”。該書記載的主要對象有二:一為吐蕃歷史;二為元、明時期的西藏歷史(薩迦、帕竹為重點)。縱觀該書,以清晰的脈絡,簡練的語言,勾勒出主要的歷史情節,讓讀者了解主要的歷史內容,領會其中要領這一特徵恰恰與該書的綱要性通史之體例存在必然聯繫。
(三)增其不足,舍其有餘。補充前史未載內容,省去前史已載部分,即修史有其針對性。《新紅史》與《紅史》的編寫內容、順序、方式大體一致,但細作比較仍有不少區別之處,我們僅從史料的取捨方面可窺見一斑。《新紅史》記載有《紅史》(成書於1363年)未能記載的史料,而省略已有記載的內容,這絕非偶然。首先,《新紅史》成書晚於《紅史》,班欽·索南扎巴手中握有的史料遠遠豐富於蔡巴·貢嘎多吉;其次,《新紅史》的很多史料采自《紅史》,後者是前者的藍本,所以《新紅史》作了很好的取捨,捨去了很多教派內容和一些細微的歷史要素。如“西夏王朝”一章中,關於“斯烏王”出生地僅記:“涼州和彌藥嘎之間有一山”,省略了《紅史》所記之山名——門西山,並將斯烏王(即李元吳)建立西夏王朝的整個故事簡略化。筆者認為,這是作者的有意安排,而非掌握資料不全所致,此種現象在全書中有多處。另外,《新紅史》作了不少史料增補,《紅史》中未載“香巴拉王統”內容,而本書作了補充。《紅史》、《青史》對元朝在西藏設定的十三萬戶內容所載甚少,未涉及十三萬戶的名稱及具體情況,《新紅史》恰好補充了這一重要的歷史內容,記載了十三萬戶的具體名稱、各自轄區範圍以及各萬戶的變遷過程。
(四)講究對年代等歷史要素的考證,嚴格區分引用與考證。該書在考證之處,兼談其他史家的看法;引用之處,註明出處,兩者有截然區別:既不能人云亦云,毫無主見,亦不能剽竊他人成果。所以引用必須註上引自何處,如有異見,須得認真考證,《新紅史》作者很好地做到了這一點。本書對年代考證上也下了不少功夫,儘管有些考證結果不準確,但其學術態度值得肯定。
本書作者在考證的同時,列舉出諸多不同看法,並一一依理駁定,這樣不僅清楚地闡述了自己的觀點,且為後來的研究者提供了線索及再研究的空間。這一點正是《青史》作者編撰史書的作風之繼承。‘王仇之亂’的記載上,作者引用《紅史》、《西藏王統記》等前人觀點說:“沃松在世60年,當其年滿29歲時發生了‘王仇之亂’,當此後之第八年時諸陵被毀。”並註上“此系《西藏王統記》中記載。”這是一個史學家難得的態度,即:“諸陵被毀”乃引自他人之作,本人無考證。事實也證明松贊陵等幾處未毀,表現出作者嚴謹的治學態度。但毀陵年代上,作者不敢苟同以上史家之說,而準確考證為“當此後之第八年時”,即876年,而《紅史》等則認為是第九年。
(五)提供了豐富的、極具價值的注釋。全文注釋總計123處,部分注釋提供了重要線索,填補了其他史書未載的史料。如藏文史書里被稱為“合尊”的南宋少帝趙咼,漢文史書中均無記載,《賢者喜宴》等藏文名著也只載合尊在薩迦寺學法譯經,而《新紅史》的注釋提供了重要史料——合尊在薩迦寺任總持。另外,筆者對《新紅史》的123個注釋作如下簡要的歸納,以供商榷。
盤點西藏人民出版社的書(三)
西藏人民出版社始建於1971年12月,是西藏自治區唯一的綜合性圖書出版社。承擔著政治、經濟、歷史、哲學、少兒美術、文化教育、醫藥衛生、文學藝術、自然科學、藏學研究、古籍整理、期刊等各類藏漢文圖書和全區中國小教材的出版任務。建社30多年來,西藏人民出版社的臧文版圖書突出“普及通俗”和古籍整理;漢文版圖書突出“宣傳西藏、介紹西藏”,尤其是藏學研究系列叢書頗受讀者歡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