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年1月16日美國頒布了憲法第18次修正案,開始了長達14年之久的禁酒時期。禁酒令規定,所有酒精類飲品的生產、運輸、進出口和銷售都是受限的或非法的。直到1933年12月6日,第21次憲法修正案宣布廢止禁酒令,這次徒勞的改革才宣告結束。它不僅對美國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有著不同程度的影響,更是對美國酒業造成了極其深重的影響,時至今日,都遺留著不可忽視的印跡。
禁酒令的產生原因可以說相當的複雜,簡單地說,這一是次由宗教背景、進步主義和女權主義運動共同推動下的,為了解決高犯罪率、家庭暴力、移民矛盾等等社會問題所進行的一次文化戰爭。
清教是美國文化最主要的源頭,在那時,土生土長的美國白人,也就是第一批歐洲移民的後代,無不從小受著清教文化的薰陶,他們恰恰成為了最保守的大多數。
19世紀末的美國,剛剛結束了工業化,社會變遷劇烈,隨之產生的,是一系列社會問題。面對這樣的現實,以中產階級為主導發起了這場影響深遠的進步主義運動。在進步主義的推動下,出現了大量道德立法、社會立法和管制立法,禁酒令的頒布就是其中的一個重要成果。
女權主義者也極力地投入到禁酒運動當中,她們強調,酗酒是造成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她們主張禁酒改變男性的行為,是為了保護孩子們的成長環境,也是為了使得女性可以在家庭里擁有與丈夫平等的地位。
清教徒是反對酗酒的,那么當時酒精的最大消費者是誰呢?沒錯,黑人、猶太人,以及包括亞洲人在內的外來移民,在美國街頭開起了大小酒館、娛樂場所,這些人普遍收入甚微、素質低下,白人清教徒感到傳統文化受到圍攻,認為他們是社會問題的主要來源。
禁酒令發展到後期,變得越來越荒唐,原本想要通過禁酒提升國民的健康水平,卻有越來越多的人因為喝品質低劣的私釀酒進了醫院;本意是為了降低犯罪率,卻成了有組織犯罪的誘因;想要控制貪腐,卻令更多的官員在這段時間主動或是被動地與黑幫勾結,各種各樣的現象使得禁酒令的廢止變得迫在眉睫。
對整個美國酒業下了禁令,就意味著政府失去了一個產業的稅收收入,與此從同,卻需要在執行禁酒過程中花費大量財政支出,這使得禁酒令變成了一莊不折不扣的賠本買賣。
終於,美國來到了歷史上著名的大蕭條時期(1929-1933)。在這段舉國悲催的時間裡,如何活躍經濟、讓國民吃得起飯,變成了唯一重要的事情。1933年,羅斯福總統順應民意,宣布廢止禁酒令,於是第18次憲法修正案成了美國歷史上唯一一個被廢除的憲法修正案。
美國歷史匯聚 美國禁酒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