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權宦中的清流,一生清正廉潔,死後被稱為“佛”

宦官,是對宮廷中為君主及其皇親權貴服務的官役人員的統稱。長期以來,人們對宦官一直持蔑視、貶斥的態度,這主要是因為歷史上宦官群體出過太多的奸佞小人,如魏忠賢、李蓮英。但有奸也有賢,在整個宦官體系中並不只有奸臣賊子,賢德正道之人還是不少的。明朝時期的陳矩就是賢德正道之人。《明史·宦官傳序》也明確指出:明代宦官,“間有賢者,如懷恩、李芳、陳矩輩”。

陳矩陳矩

陳矩,字萬化,號麟,北直隸安肅縣人(今河北省徐水縣),嘉靖二十六年被選入宮,分派在司禮監秉筆太監高忠名下,在司禮監服役,當時年僅九歲。嘉靖二十九年,俺答率軍逼近京師,太監高忠全副武裝參與防守,立下汗馬功勞。陳矩十分敬佩他,立志要經世濟民,治理國家。萬曆十一年,陳矩奉旨押送奉國將軍朱廷堂到鳳陽高牆禁錮,事情辦妥以後,歸途中路經安肅縣時,回家上墳,寫了《皇華紀實詩》一卷。當時很多宦官外出辦事,都是作威作福,沿途敲詐勒索地方官和百姓,但陳矩不一樣,他安靜廉潔,不擾官不害民,驛站的人對他很滿意,稱他為“佛”。

太監太監

陳矩為人正直清廉,能顧全大局,對所有的事情都堅守“祖宗法度,聖賢道理”的原則。萬曆二十六年,陳矩以司禮監秉筆太監掌管東廠。有一次,神宗皇帝的女兒榮昌公主與駙馬楊元春吵架,楊元春一氣之下跑回老家。神宗皇帝非常憤怒,欲懲罰與此事有關的內外臣。陳矩勸說神宗,這是閨房內的小事,不該驚動皇上,傳揚出去影響不好,隨便擬個諭旨安個外出公幹的名頭,再把他召回來小懲一下就可以了。神宗聽從陳矩的意見,避免了一場災禍發生。

陳矩在神宗時期掌東廠以及身居司禮監掌印太監之職,集糾正、監察與一身,權力很大。他沒有濫用私權,反而力圖以己力糾正時政的弊端。萬曆三十一年,朝廷出現“妖書”大案。此案涉及皇帝寵妃和太子,神宗下令要嚴格追究,一時間人心惶惶。陳矩負責查辦此案,頂住大臣們的囑託,只抓了有罪的聲光便結案了,拯救了一大批被無辜牽連的人,社會秩序得以恢復平靜。

太監太監

陳矩在執掌東廠期間,很少有冤案發生,他還為努力為被降重罰的人求情,減免刑罰。東廠在他的執掌下,有了一段時間的清爽。萬曆三十五年,即公元1607年,陳矩在內直房端坐去世。由於陳矩死時是端坐的,所以在下葬時像僧人一樣立棺下葬,墓址就在生前選定的香山慈安寺旁。文武百官親自來送葬,神宗為他賜諭祭九壇,祠額題為“清忠”,並頒布了保護祠和墓的敕令。後來,後人在德勝門欽賜會館祠堂內立陳矩遺像,供人瞻仰。

陳矩的一生正直清廉,在明朝宦官中是難得的一股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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