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後一次王朝更迭是清朝取代了明朝,但是實際上清朝的建立者努爾哈赤之前是明朝的臣民,而且還受封過明朝的官職。但是隨著努爾哈赤勢力的逐漸增長,他有了挑戰明朝的實力和野心,但是明朝作為努爾哈赤的宗主國,要起兵造反必須有個冠冕堂皇的理由,於是努爾哈赤就炮製出了著名的“七大恨”。
所謂“七大恨”指:一、明朝無故殺害努爾哈赤父、祖;二、明朝偏袒葉赫、哈達,欺壓建州;三、強令努爾哈赤抵償所殺越境人命;四、明朝派兵保衛葉赫,抗拒建州;五、葉赫由於得明朝的支持,背棄盟誓,將其“老女”轉嫁蒙古;六、明當局逼迫努爾哈赤退出已墾種之地;七、明朝遼東當局作威作福。
所謂的“七大恨”,看起來除了第一條殺害父、祖算是比較深的仇恨之外,其他六條怎么看起來都有點勉強,而且二、四條看起來也似重複,總之這些只不過是努爾哈赤起兵找的理由罷了,沒有這些理由努爾哈赤也會起兵反明。
努爾哈赤從天命三年(1618年)發布“七大恨”之後,和明朝一直處於戰爭狀態,雖然後金、清朝能夠在遼東壓制明朝,但是清軍也很難進入山海關內(當然也進過幾次,但是被迫撤退),直到26年之後的崇禎十七年(1644年)這一切才發生了變化,因為李自成包圍了北京,崇禎皇帝上吊自殺了。
此時努爾哈赤早已作古,努爾哈赤的兒子皇太極也於前一年去世,清軍在努爾哈赤的另一個兒子、清朝攝政王多爾袞的率領之下進入了山海關,並且以北京為基地逐鹿中原。入關後,多爾袞首先將矛頭對準了勢力強勁的對手——李自成的大順軍。於此同時,明朝在南京建立了新的政權,史稱弘光政權。而弘光政權選擇與清朝議和,派出使團到北京與清朝和談。
但是明朝的使團到了北京並沒有完成這一任務,清朝根本無意與南明議和,因為他們已經看出來南明弘光政權的軟弱,他們決心在解決李自成之後就對南明下手。而這一次,多爾袞也像他的老父親一樣找了些冠冕堂皇的理由,不過這次比較少,只有三條。
多爾袞給出的三條理由是:“不救先帝為罪一;擅立皇帝為罪二;各鎮擁兵虐民為罪三。旦夕發兵討罪。”經過二十多年的文化薰陶,多爾袞的三條理由似乎比努爾哈赤高明很多,而且罪行也都是不救皇帝、擅立皇帝這樣的重罪。我們來看看這三條理由是否符合實際。
第一條,不救先帝,也就是崇禎皇帝了。李自成圍北京時,幾乎沒有勤王之兵,而此時明朝南方並非沒有兵馬可以勤王,比如後來的江北四鎮中的高傑、劉澤清等人就手握兵馬,但是他們逡巡不進,不敢入京勤王,而在武昌的左良玉更加可恨,手握數十萬兵馬,也沒有進京。所以,多爾袞說的第一條確實沒問題。
第二條,擅立皇帝。崇禎死後,明朝在南京擁立了明神宗嫡孫、崇禎皇帝的堂兄朱由崧為新的皇帝,這就是弘光帝。按照明朝的繼承制度以及倫理,福王的繼位是沒有問題的,所以多爾袞這一條是沒有道理的。
第三條,各鎮擁兵虐民。這倒也是事實,明朝在崇禎死後設立了江北四鎮,並將四鎮所轄區域的稅賦直接讓四鎮負責收取,於是四鎮對百姓大肆搜刮,另一方面,四鎮的軍閥本來就是打仗不行,專門欺壓百姓的軍隊,所以這一條屬實。
南明得知多爾袞的“三大罪”之後,也有反駁,但是實力是唯一的依據,南明的軍隊數量雖多,但是戰鬥力不行,也缺乏統領全局的將帥,所以面對多爾袞的職責,也只能忍氣吞聲,任其宰割了。
明朝 努爾哈赤 山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