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他人傻錢多又不識字,但又可以在官場上混的風生水起,受到清朝康熙皇帝的青睞。電影裡曾把他拍成當官前十個地痞,但在歷史長河的記載中,他確實一方土豪。
李衛(1687年2月2日—1738年12月3日),字又玠,江南銅山(今江蘇徐州豐縣大沙河鎮李寨)人,清代名臣。
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李衛捐資員外郎,隨後入朝為官,歷經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深受雍正皇帝賞識,歷任戶部郎中、雲南鹽驛道、布政使、浙江巡撫、浙江總督、兵部尚書、署理刑部尚書、直隸總督等職,為官清廉,不畏權貴,不論所任何職,在位時能體察民間疾苦,深受百姓愛戴。李衛於乾隆三年(1738年)病逝,年五十一,乾隆帝命按總督例賜予祭葬,謚敏達。
歷史上真實的李衛 字又?,並不是出身於市井的小混混,而是江蘇銅山,徐州市一家家境比較富裕的人家。康熙五十六年,李衛花錢捐了一個官。《清史稿·李衛傳》載:李衛“入貲為員外郎,補兵部。康熙五十八年,遷戶部郎中。”
據《小倉山房文集》載,李衛在戶部供職期間幹了一件讓當時還是親王的胤?刮目相看的事:當時分管戶部的一位親王每收錢糧一千兩,加收平餘十兩。李衛屢次諫阻都不聽,於是在走廊上置一櫃,寫著“某王贏錢”,使這位親王十分難堪,只好停止多收。雍正十分看重李衛“勇敢任事”的優點,一繼位就任命李衛為雲南道鹽驛道,次年擢升為布政使掌管朝廷重要稅源的鹽務。
雍正三年 1725年 又被擢升為浙江巡撫兼理兩浙鹽政。雍正五年,李衛“尋授浙江總督,管巡撫事”;翌年,朝廷又以“江南多盜”,而地方官又“非戢盜之才”為由,命李衛統管江南七府五州盜案,“將吏聽節制。”雍正七年,李衛被加封為兵部尚書、太子太傅,雍正十年又內召署理刑部尚書,尋授直隸總督。
李衛任浙江、直隸總督十多年倒做了幾件讓世人稱讚的好事。李衛管理鹽政不僅加強了沿海各關隘的巡緝,打擊不法商販盜賣私鹽等活動,同時還改革鹽政稅賦制度,“諸場有給丁灘者,以丁入地,計畝徵收;無給丁灘者,暫令各丁如舊輸納。”此舉,既穩定了鹽業生產,又增加鹽業稅收。
雍正十一年,李衛不顧忌戶部尚書兼步軍統領鄂爾泰的地位和眷寵均在自己之上,公開上書指參其弟鄂爾奇“壞法營私,紊制擾民,”使鄂爾奇被革職查辦。雍正十二年,他“疏發誠親王府護衛庫克與安州民爭淤地”;雍正十三年,他“疏劾總河?藻貪劣”。所以,雍正對李衛的評價是“嘉許之懷,筆莫能罄。……非深悉朕衷,毫不瞻顧,安肯毅然直陳。”
當然,李衛也是一個“維吾爾族姑娘”滿頭小辮子———缺點不少,諸如恃才傲物,對上司無禮,在自己的執事牌子書寫“欽用”,有時也接受禮物等。為此,雍正也曾多次告誡他“嗣後極宜謙恭持己,和平接物。
川馬、古董之收受,俱當檢點。兩面‘欽用’牌,不可以已乎是皆小人逞志之態,何須乃爾。其克慎毋忽。”並且很嚴肅的警告他“書雲習與性成,若不痛自刻責,未易改除。將來必以此受累,後悔何及 ”但是,這一些,都不足以影響雍正對李衛的信任。
原因何在雍正在浙江總督程元章密參李衛離任後還干預浙江事務的奏子上批道:“李衛之粗率狂縱,人所共知者,何必介意。朕取其操守廉潔,勇敢任事,以挽回瞻顧因循,視國政如膜外之風耳。”可見,雍正有知人和用人之明。
李衛是怎么死的,在典籍上曾有記載:李衛病疾發作,乾隆帝派遣御醫到府診治。乾隆三年十月二十二日(1738年12月3日),李衛因病去世,年五十一,乾隆帝命按總督例賜予祭葬,謚敏達。
康熙 李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