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te原則

Ante原則,定義是牙周膜面積的總和大於或等於缺失牙的牙周膜面積, 牙周膜(牙周韌帶、牙周間隙)主要由纖維、基質和口細胞組成。 。

定義

牙周膜面積的總和大於或等於缺失牙的牙周膜面積。

牙周膜

牙周膜(牙周 韌帶、牙周間隙)主要由 纖維基質和口細胞組成。
1、纖維:主要為膠原纖維,多集合成束,有一定排列方向(主纖維束)。被包埋在牙骨質及:
牙槽骨中的主纖維束nU穿通纖維。主纖維束可分成五組:
(1) 牙槽嵴纖維:起自牙槽嵴頂,呈放射狀向冠方傾斜,止於頸部的牙骨質。在牙的唇(頰)舌面可見,鄰面缺如。將牙向牙槽窩內牽引,防止牙向唇舌傾斜。
(2) 牙槽橫纖維:由 牙槽嵴纖維的根方,起自牙槽骨,呈水平方向止於牙頸部四周。可防止牙向任何方向傾斜。
(3) 牙槽斜纖維:是數量最多、力量最強、分布最廣的一組纖維。自牙槽骨向根尖方向傾斜,止於牙骨質內。其功能是懸吊牙,使牙能承受較大的咀嚼力。
(4)根尖纖維:起自根尖周圍牙槽骨,向冠方聚攏上於牙根尖部牙骨質。可固定根尖的位置,
保護進出根尖孔的血管和神經。
(5)根間纖維:此纖維只存在於多根牙,起自牙根間隔,呈放射狀止於牙根分叉處的牙骨質。可將牙向牙槽窩內牽引。
2、基質:是一種無結構的膠質狀物質。
3、細胞:
(1)成纖維細胞:是牙周膜中最主要的細胞,其功能是參與膠原蛋白的合成與吸收,使牙周膜中的膠原能不斷更新。還與基質形成有關。
(2)成骨細胞:位於新形成的牙槽骨表面,能分泌膠原纖維和骨基質,礦化後成為骨間質。還可成為骨細胞。
(3)破骨細胞:位於,骨吸收部位的陷窩內,可使骨或牙骨質發生吸收,當骨吸收停止,破骨細胞即消失。
(4)成牙骨質細胞:位於近牙骨質處的牙周膜中。其功能是形成牙骨質。
(5)上皮剩餘:是牙根發育過程中上皮根鞘的殘餘部分,位於牙骨質附過的纖維間隙中,呈條索狀或團塊狀。當受到刺激時可增殖成為牙源性腫瘤或頜骨囊腫的上皮來源。
4、牙骨質小體:是一種圓形礦化團塊,數目不等,游離於牙周膜中或附著乾牙骨質表面。可能是變性的上皮細胞發生礦化所致。
5、血管、 淋巴管、神經:(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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