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空難

11·21空難

徐帆,中國東方航空雲南公司飛行五部經理,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 殷克明,中國東方航空雲南公司飛機部總經理,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 4.仲鎖高,中國東方航空雲南公司飛機技術管理部部長,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

2004年11月 21日8時21分,一架從包頭直飛上海的東航小型客機Mu5210航班起飛後不久,就墜入了離機場不遠的南海公園裡,機上47名乘客和6名機組人員全部遇難。公園內有1人失蹤。直接經濟損失1.8億元。事件經過
?2004年11月21日,中國東方航空雲南公司CRJ—200機型B—3072號飛機,執行包頭飛往上海的MU5210航班任務,在包頭機場附近墜毀,造成55人(其中有47名乘客、6名機組人員和2名地面人員)遇難。
一些目擊者向記者描述當時飛機墜落的情形。一位名叫王永強的目擊者對記者說,當時他正在公園裡看人冬泳,突然看見一架民航客機從不遠處的機場起飛後,飛機尾部冒起了濃煙,晃蕩了幾下後,一頭就栽到湖裡。
據包頭市公安消防支隊宣傳科副科長郭鐵銳介紹,他們是8時24分接到的報警電話,最早的一批官兵8時28分趕到現場,隨後機場消防到達,當時現場一片火海、濃煙滾滾。消防官兵立即分成3組,一組用泡沫槍滅湖面上航空燃料引起的大火,一組用水槍滅岸上的建築物及遊船上的火,另一組一邊進行搜救,一邊打撈遇難者遺體。
截至17時10分左右,機上53名遇難人員遺體全部找到,另外地面1名南海公園老職工的遺體也已找到。這樣,此次事故中54名遇難人員遺體已全部找到(另一遇難民眾第二日被找到)。
據了解,此次事故已被暫定為“11·21”民航事故,事故原因須等待國家民航總局專家的鑑定。據內蒙古民航機場集團公司透露,該飛機是CRJ-200型(機身號B3072),執行包頭到上海虹橋機場任務,於8時21分起飛,約1分鐘後與機場塔台失去聯絡,經包頭機場證實,該機已在距包頭機場13號跑道1-2公里處墜毀。
11月21日,遇難者親屬在包頭市天使賓館等待訊息。包頭空難發生後,包頭市政府組織了醫療、民政等多家部門展開空難善後工作。 在包頭飛往上海失事客機上,有25名乘客購買了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共26份航空意外保險,每份保額40萬元。新聞背景

CRJ-200型飛機
據內蒙古民航機場集團公司宣傳部向記者透露,在包頭墜毀的這架飛機,屬於CRJ-200型。CRJ系列是由加拿大龐巴迪宇航集團提供的民用支線噴氣飛機,包括50座的CRJ—100/200、70座的CRJ-700、90座的CRJ-900。龐巴迪也是目前惟一能提供40座到90座支線噴氣飛機系列的公司。
從1980年起,龐巴迪公司一直從中國轉包生產飛機部件和組件。目前包括東航、上海航空公司和山東航空公司在內共有7家航空公司訂購了29架龐巴迪飛機。東航有上海至包頭、宜賓、連雲港等多條支線航線,使用龐巴迪CRJ200型客機

機組人員名單

機長:王品;副機長:楊光;副駕駛:易沁煒;乘務人員:黃崇燕、史美棉;安全員:姜朝宏

事故原因

事故調查組通過對CRJ-200機型飛機進行氣動性能、機翼污染物、機組操作和處置等進行分析,認為本次事故的原因是:飛機起飛過程中,由於機翼污染使機翼失速臨界迎角減小。當飛機剛剛離地後,在沒有出現警告的情況下飛機失速,飛行員未能從失速狀態中改出,直至飛機墜毀。
事故調查組認為,飛機在包頭機場過夜時存在結霜的天氣條件,機翼污染物最大可能是霜。飛機起飛前沒有進行除霜(冰)。
東航公司對這起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的領導和管理責任,東航雲南公司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存在薄弱環節。 經調查認定這起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

處理結果

給予12名事故責任人相應的黨紀、行政處分。其中:
1. 洪飛,中國東方航空雲南公司昆明維修基地電器工程師,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給予行政降級處分。
2. 徐帆,中國東方航空雲南公司飛行五部經理,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給予行政撤職、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3. 殷克明,中國東方航空雲南公司飛機部總經理,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給予行政撤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仲鎖高,中國東方航空雲南公司飛機技術管理部部長,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給予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 段生虎,中國東方航空雲南公司副總經理,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6. 張廣運,中國東方航空雲南公司副總經理,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7. 張建中,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8. 吳玉林,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記大過、黨內警告處分。
9. 羅朝庚,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記大過、黨內警告處分。
10. 李豐華,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