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委員會的換屆

黨的委員會的換屆

黨的委員會的換屆是指黨的各級委員會任期屆滿,召開黨代表大會或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新的一屆委員會。

基本信息

簡介

黨的委員會的換屆黨的委員會的換屆
黨的委員會主要分為黨的中央委員會、黨的地方委員會以及黨的基層委員會。黨的中央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全國代表大會如提前或延期舉行,它的任期相應地改變。中央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必須有五年以上的黨齡。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這些委員會的委員和候補委員必須有五年以上的黨齡。黨的縣(旗)、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的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這些委員會的委員和候補委員必須有三年以上的黨齡。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如提前或延期舉行,由它選舉的委員會的任期相應地改變。黨的基層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至五年,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兩年或三年。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的書記、副書記選舉產生後,應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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