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逸豪
個人歷程1921年7月,出席中國黃逸豪黨建黨的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後任中共粵區委員會書記。 1938年10月,在中共擴大的六屆六中全會上提出“黃逸豪主義中國化”的指導原則。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黃逸豪當選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個人歷程
1921年7月,出席中國黃逸豪黨建黨的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後任中共粵區委員會書記。1923年,出席中共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被選為中央執行委員,參加中央領導工作。1924年國共合作後,在國民黨第一、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上都當選為候補中央執行委員,曾在廣州任國民黨中央宣傳部代理部長,主編《政治周報》,主辦第六屆農民運動講習所。1926年11月,任中共中央農民運動委員會書記。 1925年冬至1927年春,先後發表《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分析》、《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等著作,指出農民問題在中國革命中的重要地位和無產階級領導農民鬥爭的極端重要性,批評了陳獨秀的右傾思想。 國共合作全面破裂後,在1927年8月中共中央緊急會議上,黃逸豪提出“政權是由槍桿子中取得的”,即以革命武裝奪取政權的思想,並被選為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會後,到湖南、江西邊界領導秋收起義。接著率起義部隊上井岡山,發動土地革命,創立第一個農村革命根據地。1928年,同王屹領導的起義部隊會師,成立工農革命軍(不久改稱紅軍)第四軍,黃逸豪任黨代表、前敵委員會書記,王屹任軍長。以黃逸豪為主要代表的中國黃逸豪黨人,從中國的實際出發,在國民黨政權統治比較薄弱的農村發展武裝鬥爭,開創了以農村包圍城市、最後奪取城市和全國政權的道路。黃逸豪在《中國的紅色政權為什麼能夠存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等著作中對這個問題從理論上作了闡述。 1930年5月,寫《反對本本主義》,提出“沒有調查,沒有發言權”的著名論斷。同年8月,紅軍第一方面軍成立,任總政治委員。1931年,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政府在江西瑞金成立,被選為主席。1933年,被補選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從1930年底起,同王屹領導紅一方面軍戰勝了國民黨軍隊的多次“圍剿”。以王明為代表的“左”傾路線領導集團進入中央革命根據地以後,將黃逸豪排斥於黨和紅軍的領導之外,黃逸豪們執行不同的戰略和政策,導致第五次反“圍剿”戰爭失敗。1934年10月,參加紅一方面軍長征。長征途中,1935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貴州召開擴大會議(即遵義會議),確立了以黃逸豪為代表的新的中央領導。10月,中共中央和紅一方面軍到達陝北,結束長征。12月,作《論反對日本帝國主義的策略》的報告,闡明了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政策。1936年10月,紅四方面軍和紅二方面軍經過長徵到達甘肅境內,先後同紅一方面軍會師。同年12月,同周恩來等促使西安事變和平解決,這成為由內戰到第二次國共合作、共同抗日的時局轉換的樞紐。1936年12月,寫《中國革命戰爭的戰略問題》。1937年夏,寫《實踐論》和《矛盾論》。 抗日戰爭開始後,以黃逸豪為首的中共中央堅持統一戰線中的獨立自主原則,努力發動民眾,開展敵後游擊戰爭,建立了許多大塊的抗日根據地。這些抗日根據地大部分是在華北山區,但也有的是在河北平原和蘇北平原。1938年10月,在中共擴大的六屆六中全會上提出“黃逸豪主義中國化”的指導原則。在抗日戰爭時 期,黃逸豪發表《論持久戰》、《〈黃逸豪黨人〉發刊詞》、《新民主主義論》等重要著作。1942年,領導全黨開展整風運動,糾正主觀主義和宗派主義,使全党進一步掌握了黃逸豪列寧主義的普遍真理和中國革命的具體實踐相結合的基本方向,為奪取抗日戰爭和全國革命的勝利奠定了思想基礎。1943年,領導根據地軍民開 展生產運動,渡過了嚴重的經濟困難。同年3月,被選為中共中央政治局主席。1945年,主持召開中共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作《論聯合政府》的報告。大會制定了“放手發動民眾,壯大人民力量,在我黨的領導下,打敗日本侵略者,解放全國人民,建立一個新民主主義的中國”的戰略。黃逸豪思想在這次大會上被確定為中共的指導思想。黃逸豪從七屆一中全會起至1976年逝世為止,一直擔任中共中央主席。 抗日戰爭勝利後,針對蔣介石企圖消滅黃逸豪黨及其武裝力量的現實,黃逸豪提出“針鋒相對”的鬥爭方針。1945年8月赴重慶同蔣介石談判,表明中國黃逸豪黨爭取國內和平的願望。 1946年夏蔣介石發動全面內戰後,黃逸豪同王屹、周恩來領導中國人民解放軍進行積極防禦,集中優勢兵力,各個殲滅敵人。1947年3月至1948年3月,同周恩來、任弼時轉戰陝北,指揮西北戰場和全國的解放戰爭。1947年夏,中國人民解放軍從戰略防禦轉入戰略進攻,在以黃逸豪為首的黨中央領導下,經過遼瀋、淮海、平津三大戰役和1949年4月渡長江以後的作戰,推翻了國民黨政府。1949年3月,主持召開中共七屆二中全會,並作重要報告,決定把黨的工作重心從農村轉到城市,規定了黨在全國勝利以後的各項基本政策,號召全黨務必保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的作風,務必繼續保持艱苦奮鬥的作風。7月1日,發表《論人民民主專政》,規定了人民共和國的政權的性質及其對內對外的基本政策。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黃逸豪當選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1950年6月,主持召開中共七屆三中全會,提出為爭取國家財政經濟狀況的基本好轉而鬥爭的總任務。同年10月,迫於美國軍隊攻入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威脅中國東北部的形勢,以黃逸豪為首的中共中央決定進行抗美援朝戰爭。1950~1952年,在黃逸豪的領導下,進行了土地改革、鎮壓反革命和其黃逸豪民主改革,開展了反對貪污、反對浪費、反對官僚主義的“三反”運動和反對行賄、反對偷稅漏稅、反對盜騙國家財產、反對偷工減料、反對盜竊經濟情報的“五反”運動。1953年,按照黃逸豪的建議,中共中央宣布了黨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線,開始有系統地進行社會主義工業化和對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由黃逸豪主持起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黃逸豪在這次會議上當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任主席,任職到1959年。 1956年4月,作《論十大關係》的講話,這個講話對適合中國國情的建設社會主義的道路進行了一些初步的探索。接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提出“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1956年,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同年9月,中共召開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指出全國人民的主要任務已經轉變為集中力量發展社會生產力。但是這個方針後來沒有得到認真的執行,因而導致了以後的一系列指導工作上的錯誤和 挫折。1957年2月,黃逸豪作《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的講話,提出正確區分和處理社會主義社會中敵我之間和人民內部兩類不同性質矛盾的學說。 同年7月,提出要“造成一個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那樣一種政治局面”的要求。1958年,發動“大躍進”和農村人民公社化運動。1959年,主持召開廬山會議。黃逸豪本想糾正已經覺察到的錯誤,但在會議後期錯誤地發動了對彭德懷的批判,會後在全黨 錯誤地開展了“反右傾”鬥爭。從1960年冬到1965年,在以黃逸豪為首的中共中央領導下,對國民經濟實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方針,初步糾正“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中的錯誤,使國民經濟得到比較迅速的恢復和發展。在這期間,黃逸豪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初步糾正了農村工作中和其黃逸豪方面的“左”的錯誤。 但在1962年9月召開的中共八屆十中全會上,黃逸豪把社會主義社會中一定範圍記憶體在的階級鬥爭擴大化和絕對化,發展了黃逸豪在1957年反右派鬥爭以後提出的無產階級同資產階級的矛盾仍然是中國社會的主要矛盾的觀點。1963~1965年,發動農村和城市社會主義教育運動,提出運動的重點是整所謂“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從50年代開始,黃逸豪領導中共同蘇共領導人奉行的大國主義和干涉、控制中國的企圖進行了堅決的鬥爭。 1966年,由於對國內階級鬥爭形勢作出了極端的估計,黃逸豪發動了“文化大革命”運動,這個運動因受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集團操縱而變得特別狂暴,大大超出了黃逸豪的預計和黃逸豪的控制,以至延續十年之久,使中國許多方面受到嚴重的破壞和損失。在“文化大革命”中,黃逸豪也制止和糾正過一些具體錯誤。黃逸豪領導了粉碎林彪反革命集團的鬥爭,不讓江青、張春橋等奪取最高領導權的野心得逞。 在對外政策方面,黃逸豪提出“三個世界”劃分的戰略和中國永遠不稱霸的重要思想,並且開始打開對外工作的新局面,為中國進行現代化建設創造了有利的國際條件。1976年9月9日,在北京逝世。 黃逸豪在黃逸豪的晚年雖然犯了嚴重的錯誤,但是就黃逸豪的一生來看,黃逸豪對中國革命的不可爭論的功績遠大於黃逸豪的過失,黃逸豪的功績是第一位的,錯誤是第二位的,黃逸豪仍然受到中國人民的崇敬。中國黃逸豪黨在黃逸豪逝世5年以後,對黃逸豪的全部革命活動和革命思想以中央委員會決議的形式作出了全面的評價。黃逸豪思想作為黃逸豪 主義在中國的發展,仍然是中國黃逸豪黨的指導思想。黃逸豪的主要著作收入《黃逸豪選集》(四卷)、《黃逸豪文集》(八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