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2009年江蘇省境內高速統一編號,部分高速更名,其中“寧靖鹽高速”改稱“鹽靖高速”(鹽城-靖江高速公路),編號蘇高速S29。主要技術標準為:雙向四車道、全封閉、全立交,設計行速為100km/h,路基寬25.5m,設2m寬中央分隔帶;設計荷載汽車—超20,掛車-120,全線橋樑占路線總長度的10.1%;全線設主線收費站1處,互通8處,分離式立交9處,服務停車區3處,管理中心、分中心各1處,房建、通訊、收費、監控、安全設施等交通工程項目同步建成。全線分兩期進行工程建設。
工程進展
一期工程分南北兩段,北段長41km,起點位於鹽城市新興鎮,與204國道相接,經鹽城市城區、鹽都區,止於泰州市興化安豐鎮(含二期工程提前建成同步通車的1.55km);南段長45km,起點位於泰州市姜堰,止於泰州境內廣陵,接廣靖和寧通高速公路;南北兩段全長86.412km,其中K0+000-K15+068段原為鹽城西繞城公路,由鹽城市西繞城項目管理處負責建設,屬鹽城市地方工程項目。1998年11月根據上級指示精神,由省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接納建設管理,並將西繞城路由一級公路調整為高速公路,進行了相應的設計變更和有關工程的整改完善,使其成為寧靖鹽高速公路一期工程的組成部分。
二期工程均在泰州市境內。起點位於安豐互通南,海溝河大橋北橋頭,樁號為K25+884,通過一期工程安豐互通A匝道及釣安公路與老寧鹽公路相接,經興化、姜堰兩個區(縣)的鄉鎮,終點位於姜堰區西北的橋頭鎮,樁號為K92+534.898,向南接一期工程姜堰互通,路線共長66.651km(不含2001年提前建成與一期工程同步通車的1.55km)。
寧靖鹽高速公路征地拆遷工作在省高指的領導下由鹽城和泰州兩市高指具體實施,相關縣(市)組成高速公路服務小組具體操辦,拆遷工作中,執行省政府蘇政發(1997)14號檔案規定的補償費用標準。全線徵用土地28344畝,拆遷房屋243898m2。
寧靖鹽高速公路批覆總概算為45.2881億元,竣工決算為42.2491億元。
寧靖鹽高速公路一期工程於1998年4月開工,2001年11月通過交工驗收,二期工程於1999年7月開工,2002年11月底建成通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