鵝鑾鼻燈塔歷史
鵝鑾鼻燈塔,是台灣擁有百餘年歷史的燈塔,位於屏東縣恆春鎮墾丁國家公園內,為
著名歷史古蹟,目前在燈塔所在地設有鵝鑾鼻公園。燈塔位置是東經一百二十度五十分零秒、北緯二十一度五十三分五十九秒,一度被認為是台灣最南端的標誌,後被台灣最南點地標所取代。
引發的政治事件
鵝鑾鼻附近的外海有七星岩暗礁,過去常有不熟悉附近水域的船隻觸礁沉沒。1867年(清同治六年),一艘美國商船從汕頭開往牛莊途中,在暴風中迷失方向,漂至七星岩附近觸礁沉沒,船長夫婦和船員游泳登岸後,除一中國船員逃至打狗外,其他人均被龜仔角社(社頂)的原住民俘虜殺害。琉球漁民也在南岬一帶遇難,還因此引發牡丹社事件,美國和日本政府因此要求清朝在此處設燈塔。
在外交壓力下,清廷於1875年委託英國皇家地理學會會員畢齊禮,於6月18日自打狗出發前往琅嶠(今 恆春)地區勘察燈塔建地,並支付一百銀兩向龜仔角社原住民購買燈塔預定用地建塔。燈塔於1881年動工,1883年建成。由於當地是原住民的地盤,因此在興建前後,官方還派了五百兵力守護。
鵝鑾鼻燈塔自高潮面算起,至燈火中心的高度是56.4米,白色圓形鐵塔內共分五層,第一層儲煤油,第二層置格林炮,三層為洋人休憩所,四層則設定榕林炮,第五層則為燈塔光源,初設的鵝鑾鼻燈塔,是以汽油自熱燈發光,一千燭光的亮度,由反光鏡反射後,增加為六千五百燭光,光距可達十浬.
甲午戰爭中受損
後來在甲午戰爭後,1895年清軍在離台前,恆春知縣歐陽萱奉令秘密焚毀南台灣鵝鑾鼻燈樓、石牆,以及石路碼頭。燈塔在9月13日摧毀。在1898年日治時代時燈塔整修完成,1904年燈塔架設電話線,是為恆春地區第一部電話。二次大戰時燈塔遭盟軍空襲受損。1962年重建後,塔高24.1米,塔頂換裝新式大型四等鏇轉透鏡電燈,經過大型鏇轉透鏡後,光力為1,800,000支燭光,每十秒一閃,照射距離達二十七點二浬,是目前台灣光力最強的燈塔,被稱為“東亞之光”。
鵝鑾鼻為台灣南端海角,屬於珊瑚礁石灰岩地形,所以地理景觀上十分奇特,有怪石、巨礁及洞穴,海景更是一絕,被視為“台灣八景”之一。在1982年成立鵝鑾鼻公園,以燈塔為主體,規劃出鄰近五十公頃的風景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