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
1.交感神經張力亢進在各種應激因素(如精神嚴重創傷、劇烈情緒變化、過度疲勞、寒冷刺激、氣候變化等)作用下,交感神經張力、血液中縮血管活性物質大量增加,誘發短期內血壓急劇升高。
2.腎臟急性受損
腎性高血壓是繼發性高血壓中最為多見的:包括急、慢性腎小球腎炎、慢性腎盂腎炎(晚期影響到腎功能時)、腎動脈狹窄、腎結石、腎腫瘤等。
3.血管急性病變
主動脈狹窄、多發性大動脈炎等。顱腦病變使顱內壓增高也可引起繼發性高血壓。
4.內分泌疾病
如嗜鉻細胞瘤分泌兒茶酚胺急劇增加,或甲狀腺疾病引起甲狀腺素異常釋放。
5.心血管受體功能異常
常見於驟停抗高血壓藥物。
臨床表現
突然起病,病情兇險。通常表現為劇烈頭痛,伴有噁心嘔吐,視力障礙和精神及神經方面異常改變。1.血壓顯著增高
收縮壓升高達180mmHg以上和/或舒張壓顯著增高,可達120mmHg以上。
2.植物神經功能失調徵象
面色蒼白,煩躁不安,多汗,心悸,心率增快(>100次/分),手足震顫,尿頻等。
3.靶器官急性損害的表現
(1)眼底改變視力模糊,視力喪失,眼底檢查可見視網膜出血,滲出,視乳頭水腫。
(2)充血性心力衰竭胸悶,心絞痛,心悸,氣急,咳嗽,甚至咯泡沫痰。
(3)進行性腎功能不全少尿、無尿、蛋白尿,血漿肌酐和尿素氮增高。
(4)腦血管意外一過性感覺障礙,偏癱,失語,嚴重者煩躁不安或嗜睡。
(5)高血壓腦病劇烈頭痛、噁心和嘔吐,有些患者可出現神經精神症狀。
診斷
1.當懷疑高血壓急症時,應進行詳盡的病史收集、體檢和實驗室檢查,評價靶器官功能受累情況,以儘快明確是否為高血壓急症。2.診斷高血壓急症的血壓標準是短時間內(數小時至數日)血壓急劇升高,一般收縮壓>180mmH和/或舒張壓>120mmHg。
3.血壓測量應選擇符合計量標準的水銀柱血壓計或經過驗證的電子血壓計,並使用大小合適的氣囊袖帶,氣囊至少應包裹80%上臂,肥胖者或臂圍大者應使用大規格氣囊袖帶,兒童應使用小規格氣囊袖帶。測量血壓前應至少坐位安靜休息5分鐘,30分鐘內禁止吸菸或飲咖啡,排空膀胱。測量時上臂應置於心臟水平。
4.在血壓急劇升高基礎上伴有以下任何一種疾病即可診斷為高血壓急症:①高血壓腦病;②急性冠脈綜合徵:不穩定型心絞痛、心肌梗死;③急性左心功能不全;④急性主動脈夾層;⑤急性腎功能衰竭;⑥急性顱內血管意外:出血性腦血管意外、血栓性腦血管意外、蛛網膜下腔出血;⑦高兒茶酚胺狀態:嗜鉻細胞瘤危象,單胺氧化酶抑制劑與酪胺的相互作用,驟停抗高血壓藥物。
5.應注意血壓水平的高低與急性靶器官損害的程度並非成正比。一部分高血壓急症並不伴有特別高的血壓值,並發急性急性肺水腫、主動脈夾層動脈瘤、心肌梗死者,即使血壓僅為中度升高,也應視為高血壓急症。
鑑別診斷
高血壓急症主要應與高血壓亞急症鑑別。高血壓亞急症是指血壓顯著升高但不伴靶器官損害。患者可以有血壓明顯升高造成的症狀,如頭痛、胸悶、鼻出血和煩躁不安等。相當多的患者有服藥順從性不好或治療不足的問題。
血壓升高的程度不是區別高血壓急症與高血壓亞急症的標準,區別兩者的惟一標準是有無新近發生的急性進行性的嚴重靶器官損害。
治療
高血壓急症需立即進行降壓治療以阻止靶器官進一步損害。在嚴密監測血壓、尿量和生命體徵的情況下,應視臨床情況的不同使用短效靜脈降壓藥物。降壓過程中要嚴密觀察靶器官功能狀況,如神經系統症狀和體徵的變化,胸痛是否加重等。由於已存在靶器官的損害,過快或過度降壓容易導致組織灌注壓降低,誘發缺血事件。所以起始的降壓目標並非使血壓正常,而是漸進地將血壓降至安全水平,最大限度地防止或減輕心、腦、腎等靶器官損害。一般情況下,初始階段(數分鐘到1h內)血壓控制的目標為平均動脈壓的降低幅度不超過治療前水平的25%。在隨後的2~6h內將血壓降至較安全水平,一般為160/100mmHg左右,如果可耐受這樣的血壓水平,臨床情況穩定,在以後24~48h逐步降低血壓達到正常水平。降壓時需充分考慮到患者的年齡、病程、血壓升高的程度、靶器官損害和合併的臨床狀況,因人而異地制定具體的方案。如果患者為急性冠脈綜合徵或以前沒有高血壓病史的高血壓腦病(如急性腎小球腎炎、子癇所致等),初始目標血壓水平可適當降低。若為主動脈夾層動脈瘤,在患者可以耐受的情況下,降壓的目標應該低至收縮壓100~110mmHg,一般需要聯合使用降壓藥,並要重視足量β-受體阻滯劑的使用。降壓的目標還要考慮靶器官特殊治療的要求,如溶栓治療等。
不同臨床情況高血壓急症的血壓控制詳見相關資料。
一旦達到初始靶目標血壓,可以開始口服藥物,靜脈用藥逐漸減量至停用。度過危險期後,仍需繼續進行高血壓的非藥物治療和藥物治療。對於血壓在短期內降至安全水平的患者,應在3~6月內將血壓逐漸降至正常水平,以改善患者的預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