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七[漢語]
頭七,一種中華民族的喪殯習俗。習慣上認為“頭七”指的是人去世後的第七日。一般都認為,死者魂魄會於“頭七”返家,家人應該於魂魄回來前,給死者魂魄預備一頓飯,之後必須迴避,最好的方法就是睡覺,睡不著也應該要躲入被窩;如果讓死者魂魄看見家人,會令他記掛,便影響他投胎再世為人。亦有說認為到了“頭七”當天的子時回家,家人應於家中燒一個梯子形狀的東西,讓魂魄順著這趟“天梯”到天上。
基本信息
- 概述:頭七,一種中華民族的喪殯習俗
- 理論基礎: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頭七
- 相關風俗:從死者卒日算起,喪家每隔
理論基礎
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頭七”習俗,然一般都認為,死者魂魄會於“頭七”返家,家人應於魂魄回來前,為死者魂魄預備一頓飯,之後便須迴避,最好的方法是睡覺,睡不著也要躲入被窩;如果死者魂魄看見家人,會令他記掛,便影響他投胎再世為人。亦有說認為人死後魂魄會與“頭七”前到處飄蕩,到了“頭七”當天的子時回家,家人應該在家中燒一個梯子形狀的東西,讓魂魄順著這趟“天梯”到天上。
人死後頭七返家探視。出自《西藏度亡經》(又名中陰救度密法)。相關風俗
從死者卒日算起,喪家每隔七天就要舉行一次燒紙祭奠,共有7次,俗謂“燒七”。一般是“三七”、“五七”比較重要,親朋也要送來些紙、燭。此中還有一個“回煞”(又名“回殃”)儀式。舊俗以為人死後其魂魄猶存,在七七四十九天前,死者的陰魂要回家一次,具體時間由道士推算。屆時,喪家把香燭酒食擺好,在地上鋪一層炭灰或草木灰,用以檢驗死者回來的足跡。用一竹竿一根,隔一尺貼紙錢一張,立在門口台階上或插於死者落氣之屋的房檐下,據說陰魂見此就會進屋。用土罐裝一煮熟了的雞蛋置於房屋角,以此賄賂殃神(俗稱雞腳神),讓死者鬼魂在家裡多待一會兒。這時,一家老少躲得遠遠的,待規定的時間過去之後,先將一串爆竹丟進屋內,爆完才可以進家。滿百日和周年時,還要燒紙祭奠。在人死後的半年或一年時,再給死者做一次道場。燒七
“燒七”就是從死者去世之日算起,每七天為一個祭日,稱為“頭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末七”,總計49天。民間傳說人有三魂七魄,死後一年去一魂,七天去一魄,三年魂盡,七滿魄盡,所以要過“七期”和三周年。民間還有另外一種說法,據說死者從去世之日起,在49天內,每隔七天閻王要審問亡魂一次,故“七期”又稱“過七災”。在燒七時,喪家要在大門口掛白紙燈籠,表示家有重孝。頭七在家設靈牌,焚香明燭,供獻酒肴祭奠,下餘六七都到墳地化紙錢。一般以一、三、五等單七祭札較隆重,親友皆至,孝子要哭靈;二、四、六等雙七,親友不來。孝子只燒紙、不哭靈,稱為“空七”。尤以“三七”和“末七”最重要,每逢這兩個“七”日,親友都要到墳上燒紙祭奠,孝子也要大哭一場。“末七”又稱“盡七”,喪家大都要誦經禮懺,親友也要送冥幣、香、紙、大蜡、金銀斗等祭奠。“燒七”若與夏曆的初七、十七、二十七相逢,謂之“沖七”或“犯七”,認為亡魂“逢七有災,沖七有難”。在關中的耀縣和陝南的丹鳳縣,除認為“沖七”是忌期外,還以“燒七”與月中的初八、十八、二十八相逢也是忌期,俗云:“逢七逢八,銅錘鐵釵;燒七燒九,閻王請吃酒”。認為燒七遇到七和八的日子,閻王要拷打亡魂,遇到這種情況,要提前或推遲一天祭奠。關中一些農村。遇到“沖七”時,孝子要給死者墳頂插紙傘,意在協助亡魂躲避災難。陝北的延長縣,在“沖七”的先一天下午就要剪若干白紙旗,由子女、兒媳從家門口沿途插到墳前,將亡靈請回家中祭奠,以避過災劫。插白旗意在引路,據說亡魂如果來不及回家,可藏於白旗下躲難。出煞
各地農村還有一種極端迷信鬼神的“出煞”陋習。“出煞”又稱“回煞”,據說人死後陰魂還留在家裡,“出煞”就是閻王在七七四十九天內的某個時辰,要差鬼卒勾取魂魄去陰曹地府;還有一種說法,就是死者的亡魂要在某一時辰回家辭灶。“出煞”的日期和時辰,由陰陽先生根據死者的生辰和死亡時間算定,此俗建國後已摒棄。守七
民間有“守七”的習俗,死者自去世之日起,其家屬每隔7日要設祭1次,直到49天,第七個七日,俗稱“斷七”為止。其中以“頭七”和“六七”(或“五七”)最為隆重。“頭七”晚上祭祀死者,至親好友廝守通宵,午夜吃“頭七餛飩”,派人到他人地里“偷菜”,目的是要被偷之家咒罵,據說罵得越凶,財發得越快。而被偷之家常會察覺近旁人家“燒頭七”的隱秘而噤若寒蟬。此俗民間尚存。在死者第五個或第六個七日忌日,其家屬請僧侶或道士做法事超度,叫做“六七”,遍請親友前來參祭。死者已出嫁的女兒,於“六七”的前一天晚,置辦三牲、果品前來祭祀,人稱“燒六七羹飯”。這祭桌一直設到“六七”忌日的下午。“斷七”以後,喪禮才告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