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項目管理職業化,是指通過競爭方式選擇專業的項目管理主體承擔項目管理工作,並對這些主體實行規範化管理的做法。管理職業化是項目管理髮展的必然趨勢。它符合社會政治經濟形勢發展和市場經濟體制完善的需要,有利於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加強政府監管,也具備了相應的人才和市場條件。內容
項目管理職業化包括項目管理組織的職業化和項目管理人員的職業化。現有的
項目管理組織
包括項目管理公司、工程指揮部、基建處、工務局、市政處等,其中工程指揮部、基建處、工務局、市政處都是政府投資項目的行政性管理組織,不能實行真正的市場化,是與項目管理職業化的發展趨勢相違背的。《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提出在非經營性項目推行代建制,在經營性項目推行項目法人招標制,為項目管理組織的職業化指明了方向。行政性組織應逐步將業主方的項目管理任務委託給市場上專門的項目管理公司,使政府從微觀經濟事務中脫離出來,使市場配置資源的功能得到更好地利用。當前在代建制實施的過程中,有一種做法是組建集中性機構作為代建單位,筆者認為這也是不符合項目管理職業化趨勢的。項目管理人員
包括業主管理人員,施工單位的項目經理,諮詢服務單位的造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諮詢工程師等幾類。他們都是全面或局部參與項目管理的人員。目前,國家對於各類項目管理人員已經建立了執業資格制度,為項目管理人員職業化奠定了很好的基礎。但各類執業資格制度處於多頭管理、條塊分割、資質內容重複的局面,缺乏推行統—的項目管理人員職化的思路。項目管理職業化的必要性
1、項目管理職業化是社會經濟形勢和市場經濟體制發展的需要在第十一個五年計畫中,國家將為保持快速和可持續的發展勢頭而繼續努力。國家仍將重視基礎設施建設,興建一批大型建設項目,並將對這些項目的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將嚴格落實投資決策責任制、重大項目稽查制、管理者問責制等。與此同時,近年來行政體制改革和投資體制改革成效顯著,使得政府與市場的職能更加明確,引入競爭、提高效率的意識逐漸加強,公益性、經營性項目實行不同管理模式的格局已然清晰,利用市場專業化主體進行管理的思路已經獲得廣泛認同。在這些背景下,項目管理職業化十分必要,應培育專業化的項目管理公司和人員,鼓勵其參與市場競爭。
2、項目管理職業化是提高項目管理水平,更好地提供項目管理服務的需要
傳統的工程項目管理水平不高,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管理的專業化程度低,尤其是政府投資項目以自建模式和指揮部模式為主,往往用技術專家或行政官員代替項目管理專家,用一般工商業管理理論代替項目管理理論。二是市場競爭不充分,由計畫體制帶來的地方保護、行業壁壘、政府干預等限制還比較嚴重,使得項目管理公司和人員沒有自由流動起來。項目管理職業化主張由專業化的項目管理組織和個人提供專業的服務,主張引入競爭,將有助於提高管理水平。
3、項目管理職業化是政府規範市場準入、加強項目管理監管的需要
項目管理職業化提倡規範化管理,通過項目管理公司和人員的市場準入標準、行為準則、職業道德等,政府能對工程項目的實施進行更好的監督。在制定項目管理公司的市場準人標準時應提高門檻,制定合理的取費標準,走“精英化”路線,避免重複工程監理制度達不列預期目標的老路。通過執業資格認證制度、行為準則和職業道德,政府和行業協會能有效控制項目管理人員的規模、素質等,保障項目管理的水平。
4、項目管理知識體系完整,人才儲備充分,具有職業化的基礎條件
項目管理知識體系包括項目總體管理、項目範圍管理、項目成本管理、項目進度管理、項目質量管理、項目人力資源管理、項目溝通管理、項目風險管理和項目採購管理9大板塊,內容十分完備。目前,教育部已經正式設立項目管理這一學科,並有了碩士學位授予點。建設行業內一些執業資格考試的內容實質上都是項目管理或其一部分,如建造師、造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諮詢工程師等,此外還有國外項目管理組織認證的資格,如項目管理專業人員(project management professional,PMP)等。這些項目管理專業人士都能向客戶提供項目管理服務,並實行規範化管理。此外,市場上還出現了一些專業的項目管理公司,為政府投資人、私人業主等提供項目管理服務,因此項目管理職業化的基礎條件已經具備
項目管理職業化的實施策略
1、創造良好的社會和輿論環境政府應在項目管理職業化的推行中發揮主導作用,因為這有利於合理劃分政府與市場職能,減輕政府管理負擔,提高政府投資的效益。應充分利用各種媒介,做好宣傳和引導工作,使得社會各界真正了解項目管理職業化的內含和必要性。應使諮詢公司、監理公司、總承包商等單位都意識到項目管理職業化將帶來的新商機,促使其提高自身進行項目管理的能力。應使公眾意識到項目管理職業化有助於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從而提高公共資金的使用效率,有助於保護公共利益。此外,還應鼓勵學術界、企業界、政府機構等對如何推行項目管理職業化進行研究。
2、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
要想使項目管理職業化向科學、合理的方向發展,必須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建立起一套規範化的管理制度。該管理制度主要應包括市場準入機制、退出機制、培訓機制、考核機制、監督機制等。應儘快對代建單位的資格條件進行規定,以利於代建制的順利推行。應對項目管理公司的資質進一步明確。此外,也應儘快對代建單位、項目管理公司的退出機制、考核機制、監督機制進行規定,以解決當前法規政策制定跟不上行業發展步伐的局面。此外,還要明確代建單位、項目管理公司這兩個近似的慨念之間的區別和聯繫,項目管理公司僅僅是有資格充當代建單位的公司中的一種,其業務範圍也不限於代建,還能承擔諮詢、顧問等工作。
應儘快理順諮詢工程師、建造師、造價工程師等執業資格的執業範圍,將重複的資格合併。在目前已有的比較完善的準入、培訓、考核機制的基礎上,還應完善退出機制和監督機制,使執業資格制度真正能夠發揮選拔優秀人才、規範競爭、促進能力提高的作用。
3、消除各類壁壘,促進市場競爭
要想使項目管理市場化、社會化,政府必須鼓勵和推動全社會範圍內的公開競爭,徹底消除地方保護和行業保護。應鼓勵不同專業執業資格、企業資質的互認,鼓勵跨行業競爭。同時,項目管理公司也應抓住市場機遇,努力提升自身的管理能力、資金實力和技術水平,項目管理人員則應不斷提高自身的知識技能,積累工作經驗,申請更高等級的資格,向更高層次的項目管理崗位而努力。
4、為項目管理職業化創造必要的配套條件
項目管理職業化是一個美好的願景,但要在法律法規尚不協調、執業資格制度未理順、人的意識觀念尚未轉變的條件下推行,是面臨很多困難的。因此應努力為之創造必要的配套條件,例如應儘快建立全社會的信用體系,尤其是建築業主體的信用體系,建立工程保證擔保制度,建立管理人員的職業保險制度等。通過這些配套制度的建立,廣泛推行優秀項目管理人才的聘用制,真正落實項目管理的問責制,有效激勵和約束項目管理者,以促進人員素質和服務水平的不斷提高。
5、促進項目管理公司和人員能力的提升
應通過有效的行業發展和引導政策,為項目管理公司和個人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應將代建制試點的範圍逐步擴大,廣泛開展項目管理領域的經驗交流,促使項目管理公司提高人員素質、最佳化人才結構、積累管理經驗。應鼓勵各類項目管理人員真正流動起來,實行優勝劣汰,鼓勵優秀人才獲取更好的職位和發展空間。應提倡管理人員的能力多元化,重視培養和使用複合型管理人才。此外,很重要的一點是必須確保服務水平與報酬水平的匹配,走精英化的路線,確保項目管理職業化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