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通訊地址:南郊六公里濱江路3號
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郵政編碼:512023
主要職責
1999年11月韶關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簡稱韶關檢驗檢疫局)由原韶關進出口商品檢驗局、韶關動植物檢疫局和韶關衛生檢疫局合併組建,為正處級行政單位。現有10個正科級內設科室,2個事業單位。承擔韶關轄區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進出口食品的監督檢驗以及進出口商品檢驗、鑑定、認證和監督管理工作。
韶關檢驗檢疫局擁有一支多學科、多層次、素質優良的專業技術隊伍,現有在編幹部職工43人,其中公務員36人,事業編制人員7人。研究生學歷3 人、本科學歷19人、大專學歷14人、其它學歷7人。
韶關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綜合實驗室是通過國家計量認證和國家認可的實驗室,設有化礦、玩具、小家電、紡織品、食品、化妝品、農產品、動植物檢疫、衛生檢疫、愛滋病初篩等專業檢測實驗室。玩具實驗室於2007年11月擴建為“粵北玩具檢測中心”,並被廣東檢驗檢疫局定為區域性中心實驗室。擁有各種檢驗檢疫儀器設備182台,總價值584萬元。韶關檢驗檢疫局積極開展科研工作,近年,科研項目《陶瓷中Pb、Cd簡便檢測儀器的研製》項目獲得廣東局2006年科技興檢二等獎;《水產品中孔雀石綠CICA快速檢測試劑盒的研製》科研項目列入2007年度廣東局科技計畫資助項目,研製工作按計畫正在加緊完成;《蔬菜、水果中樂果、甲基對硫磷、馬拉硫磷、毒死蜱殘留量檢測方法》於2008年8月通過廣東局公定分析方法審定;《松材線蟲快速分離技術薄片洗滌法的研究》於2009年2月通過廣東省科學技術廳組織的項目技術成果鑑定。
韶關檢驗檢疫局業務以出口為主,主要出境產品有玩具、機電產品、紡織品、竹木製品、木家具及供港蔬菜等,主要進口商品有進口設備及生產加工用原輔材料。
韶關口岸屬二類口岸,開通的口岸有:韶關市出入境車輛檢查場;韶關市新港碼頭口岸裝卸點;韶關市口岸鐵路裝卸點。
韶關檢驗檢疫局堅持以“家和萬事興”為治局理念,以“外樹形象、內強素質”為立局之本,以“嚴格把關、熱情服務、促進經貿”為工作宗旨。在依法把關,服務外經貿,確保出入境人員健康和產品質量安全等方面,為改革開放,尤其是為韶關的經濟建設和社會進步作出了應有的貢獻。黨組織先後獲得2004年廣東局和韶關市直機關工委“先進基層黨組織”, 2005年國家質檢總局“先進基層黨組織”;黨風廉政建設獲得2003-2004年度韶關市“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先後獲得2004年廣東檢驗檢疫局“模範文明單位”、2005年韶關市“園林式單位”、 2006年廣東局和韶關市“文明單位”、2007年廣東省“文明單位”等。
內部機構設定及下屬單位
(一)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協調處理日常行政事務和對外聯繫工作。
2、負責對上級機關限期辦復、局領導指示的檔案、局重點工作,按要求督辦。
3、協助局領導組織召開局長辦公會、局務會及涉及全局綜合工作會議,負責務會工作,擬定會議紀要;
4、負責起草或修改局重要檔案、報告、總結、計畫以及局領導重要講話等文字綜合材料;負責工作月報、大事記和綜合性公文等。
5、負責本局公文處理、機要保密、綜合檔案管理、行政印章使用管理。負責本局政府信息公開、政務信息、新聞宣傳工作,承辦機關辦公自動化和本局網站信息審核發布。
6、負責本局外事和接待工作,承辦政務方面來信來訪的處理。
7、負責本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組織協調,以及情況報送工作。
8、完成上級部門和局領導布置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政工科(紀檢監察科)
1、協助局領導落實人事、政工、紀檢監察等具體工作。
2、承辦人事任免、工資福利和公費醫療管理,做好公務員、事業人員及編制外人員招錄、調配、考核、獎懲工作。
3、負責人事檔案、人事信息系統、黨務信息系統的管理維護,承辦相關統計數據和信息資料的報送。
4、負責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學習教育培訓,落實上級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部署。
5、負責退休老幹部服務管理,組織協調工會、青年團、婦女委員會和計畫生育工作。
6、負責機關工作效能、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辦來信來訪和舉報投訴。
7、組織協調本局安全保衛工作,做好日常監督檢查。
8、完成上級部門和局領導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財務科
1、負責落實廣東局財務管理制度、會計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合理安排各項收支、預算。
2、負責本局和下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管理、財務票據管理、會計帳冊檔案管理。
3、負責編制年度預算、月報、年報、年終報表說明及財務分析,定期檢查分析,報告預算執行、財務管理、資金使用情況。
4、負責會計核算,做到手續完備,帳目清楚,數字準確,報帳記帳及時;承辦資金的往來結算、現金支付、行政事業單位收費、報銷審核和工資福利發放。
5、完成上級部門和局領導布置的其他工作。
(四)法制與綜合業務科
1、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和檢驗檢疫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組織協調檢驗檢疫綜合業務。
2、負責落實檢驗檢疫簽證管理辦法和簽證流程管理,承辦局本部報檢、計費、證單覆核和制發、檢驗檢疫通關放行,管理檢務檔案、簽證印章、空白單證。
3、負責報檢員和自理報檢單位、代理報檢單位備案的管理。
4、負責產地證企業註冊、證書查詢、一般原產地證、普惠制原產地、區域性優惠原產地證簽證工作。
5、負責對違反檢驗檢疫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取證和審理;組織協調執法稽查、司法調查、打私、打假等專項工作。
6、負責全局業務數據的統計和有關信息的分析上報。
7、負責計算機網路系統的管理維護,承辦終端設備和耗材的購置。
8、完成上級部門和局領導布置的其他工作。
(五)檢驗監管科
1、負責進出口化礦、金屬及其製品、機電產品、輕紡產品等法定檢驗和監管。
2、負責進口舊機電設備的檢驗鑑定、外商投資財產鑑定、進口商品殘損鑑定、包裝容器性能及使用鑑定、危險貨物包裝容器性能及使用鑑定。
3、承辦所轄企業分類管理、進出口電池產品備案;
4、協助辦理出口產品質量許可證考核。
5、完成上級部門和局領導布置的其他工作。
(六) 檢驗檢疫科
1、負責進出口商品的實驗室檢測業務,承辦可作原料用的進口廢物的檢驗鑑定。
2、負責本局綜合實驗室、粵北玩具檢測中心的運行管理及檢驗檢測項目拓展。
3、負責本局儀器設備管理和計量工作。
4、負責科技和標準化情報資料管理。
5、完成上級部門和局領導布置的其他工作。
(七)動植物檢驗檢疫科
1、負責對進出境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以及裝載容器、包裝物、鋪墊材料實施檢驗檢疫。
2、負責對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及其裝載容器、包裝物、鋪墊材料檢疫處理和監管。
3、負責受理出口種植養殖企業註冊登記(備案)、出口竹木藤等製品生產企業註冊登記申請,承辦企業註冊登記(備案)初審,實施對獲證企業的監管。
4、負責動植物疫情疫病監測及截獲疫情的匯總上報,承辦上級部門布置的農獸藥殘留監控。
5、完成上級部門和局領導布置的其他工作。
註:動植物檢驗檢疫科職責範圍不包括車場查驗科受理及實施的口岸動植物檢驗檢疫業務以及檢疫處理監管業務。
(八)衛生檢疫科
1、負責出入境衛生檢疫、傳染病檢測和衛生監督。
2、承辦出入境人員的健康諮詢、預防接種和傳染病檢測體檢。
3、負責進出口食品(含經深加工的動植物源性食品)、化妝品等的檢驗監管。
4、協作對出口食品衛生註冊登記企業實施監督。
5、完成上級部門和局領導布置的其他工作。
(九)認證監管科
1、負責受理轄區內出口質量許可證(註冊登記)申報,協助組織考核、評審及年度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強制性產品認證3C免辦的管理和組織實施工作。
3、負責對許可制度(註冊登記)單位違規案件和認證違規行為的執法調查工作。
4、負責電子監管和“兩個認可”的組織協調工作。
5、負責檢驗檢疫標誌、標識、封識管理工作。
6、完成上級部門和局領導布置的其他工作。
(十)車場查驗科
1、負責韶關港澳貨櫃車查驗場、口岸碼頭全申報業務及現場查驗,辦理報檢、計收費、簽發入境貨物通關單、放行業務,做好相關流程管理。
2、受理進境運載工具、貨櫃、木質包裝、來往港澳小型船舶的報檢;現場實施動植物檢疫、衛生檢疫、進境廢舊物品放射性監測;監督衛生除害處理;及時向業務主管科室通報現場查驗發現的重要情況,報送有關的業務統計數據和信息。
3、協助衛生檢疫科實施口岸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對入境人員實施衛生檢疫查驗。
4、做好與韶關港澳貨櫃車查驗場、口岸服務管理中心和海關業務部門的工作聯繫和協調。
5、完成上級部門和局領導布置的其他工作。
下設綜合技術服務中心和國際旅行衛生保健韶關服務中心2個事業單位(保健中心是地方編委核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