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信函
正文
郵政和電信相結合的通信方式。傳遞過程
郵局收寄的電子信函在處理過程中已基本上做到保密。電子信函用戶交寄的信件,須平放在規定格式的特製封套內(用戶終端直接傳送的信函須按規定的程式傳送)。郵局收到後由自動開拆處理機自動啟封、掃描處理,到達接收局複製成副本,經自動封裝後投送收件人。電子信函一般可在交寄後24小時內投遞,加快件可在2~4小時內投遞。
發展簡史 電子信函創始於美國。美國郵政和美國西聯電報公司於1970年 1月聯合創辦“電報信函業務”,利用西聯公司的電報網路和全國設定的郵局為用戶投遞電報信函副本。美國於1972年,英國於1974年先後在國內一部分城市開辦“傳真信函業務”,採用高速傳真技術為用戶傳遞文字和圖象信息。傳真信函業務是當前世界上套用最廣的一種電子信函業務。1979年5月美國郵政和美國通信衛星公司簽訂契約,使用該公司的“IntelsatIV-A”通信衛星開辦“國際電子信函業務”。到1980年9 月參加互通電子信函業務的國家已有美國、英國、法國、聯邦德國、荷蘭、比利時、伊朗、阿根廷、加拿大等。1982年 1月,美國郵政在美國無線電公司提供設備的條件下,又在美國25個城市郵局開辦“電子計算機信函”業務,接受從用戶計算機終端發來的文字信息,由中央交換系統將信息貯存起來,儘量利用電路空閒時間轉發,從而降低了處理成本。這項業務的主要服務對象是信函量大的機關、企業、銀行等用戶。收取的資費已接近美國普通信函的郵資,但投遞時限為48小時。
1975年上半年,中國郵電部曾在北京-廣州之間利用微波電路進行傳真信函試驗,但迄今尚未正式開辦電子信函業務。
參考書目
Gino Puccioni, towards the Electronic Message Service,Telecommunication Journal,vol.46,1979.
J.A.Welch and P.A.Wilson, Electronic Mail System, The National Computer Centre Ltd., Manchester,England,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