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教育原則
正文
這條原則是民眾路線在思想品德教育中的體現。集體是教育的對象,良好集體的形成是教育的結果;當良好的集體形成以後,它又成為教育的巨大力量,集體的正確政治方向、共同的奮鬥目標、集體的輿論和優良的傳統作風,對每個成員都會產生巨大的影響。依靠集體進行教育時,集體的成員感到自己不是單純的被動的受教育者,也負有教育別人的責任,因而提高了他們自我教育的自覺性和積極性。馬卡連柯說:“不管用什麼樣的勸說,也做不到一個正確組織起來的、自豪的集體所能做到的一切。”貫徹集體教育原則,要求教育者注意:①要培養堅強的集體,有目的、有計畫地組織集體活動,提高集體的道德水準。②面向集體進行教育,將個別人的問題放到集體中去解決;通過處理個別人的問題,同時又使集體受到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