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教育原則

集體教育原則是德育原則之一。教育者面對受教育者的集體進行教育,同時依靠並通過集體,教育其中的個別成員。社會主義教育要求培養出團隊精神者,而團隊精神和共產主義思想只有在集體的生活和交往中才能培養出來。這條原則是蘇聯教育家А.С.馬卡連柯首先提出並堅持實行的。他主張的“平行教育影響”原則,就是要求教育者只和學生集體發生關係,由集體對個別人提出要求,從而有力地發揮學生集體的教育作用。

集體教育原則

正文

這條原則是民眾路線在思想品德教育中的體現。集體是教育的對象,良好集體的形成是教育的結果;當良好的集體形成以後,它又成為教育的巨大力量,集體的正確政治方向、共同的奮鬥目標、集體的輿論和優良的傳統作風,對每個成員都會產生巨大的影響。依靠集體進行教育時,集體的成員感到自己不是單純的被動的受教育者,也負有教育別人的責任,因而提高了他們自我教育的自覺性和積極性。馬卡連柯說:“不管用什麼樣的勸說,也做不到一個正確組織起來的、自豪的集體所能做到的一切。”
貫徹集體教育原則,要求教育者注意:①要培養堅強的集體,有目的、有計畫地組織集體活動,提高集體的道德水準。②面向集體進行教育,將個別人的問題放到集體中去解決;通過處理個別人的問題,同時又使集體受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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