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樹青

陳樹青

陳慶(1738年—1787年),字樹青。江西金溪人。先世江州人,《清史稿》稱其為「義門陳氏」是也。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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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時,有諱理定者,官撫州路同知;子孫遂家金溪為著族。君祖諱人凰、父諱際輝,皆不仕。君由國史館效力議敘,授福建南平縣嵢峽司巡檢;調同安縣石潯巡檢,又調彰化縣貓霧巡檢。林爽文之亂,解餉渡台灣,中流遇風溺焉。天子以其死王事,恤如陣亡例,賜祭葬,入祀昭忠祠;贈雲騎尉,襲三世。其家人求其屍不得,舉衣冠招魂葬之;將勒石以志。甲寅三月,其弟惠疇見文田京師,因以銘辭屬。

文田聞爽文滋事,其故由長吏貪殘,不能奉天子德意以教養斯民,致上下相猜,積而成變。君所至,視民如子。閩地多港*(上‘直’下‘心’),須浮梁,吏胥輒藉詞伐人墓木;君嚴設科禁,豪吏懾服。民苦差繇累,君以時徵調有制,民稱便。彰化有陳姓兄弟爭產,君置酒諭曰:『吾與若同姓,當以吾家事勸。若不聞:有十三世同居,旌門貸粟者乎?若等以產故致訟,即非復人理矣』!兄弟皆感泣去,訟遂解。其理民皆此類。惜位卑秩微,所設施不能及遠。然使官是土者皆似君,又安得有稱亂以乾天討之事哉!君以一巡檢,能修其職、撫其民,卒為國以霣其生;雖未盡厥施仰,已過人遠矣。

君好義,期以必為。在京師時,閔鄉人之不克歸葬者,倡議置義冢,令人守視。其鄉人或以冤系獄,禍不測;君聞之,曰:『是兩世一身,一不幸,無遺種矣』!力為營救,得脫。金溪人至今稱之。

史籍記載

君生於乾隆戊午八月十四日,卒於乾隆丙午十二月二十九日;年四十有九。娶王氏;無子,以弟豫子榮祖為後,襲雲騎尉。惠疇曰:『吾兄以身殉王事,蒙天子恩恤及於三世,亦可以無朽矣;獨恨骸骨不得歸葬!願為銘以志墓,魂有知,尚來依此也』!文田不敢辭。銘曰:其生也能共,其死也能忠;委軀乎濁流,返魂乎幽宮。命之蹇,恩則祟;昌爾後,宜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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