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伯羽,河南省十一屆人大代表、京廣鐵路客運專線河南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於2009年5月8日決定對陳伯羽涉嫌受賄一案立案偵查。12日,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許可對陳伯羽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簡介
陳伯羽,男,1958年10月2日生,省十一屆人大代表。
2005年-2007年6月,任鄭州鐵路局總工程師(副廳級)。
2007年6月,被鐵道部黨組任命為京廣鐵路客運專線河南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正廳級)。
2005年-2007年,個體戶梁志剛為了搞到計畫內的低價煤及外運火車車皮,找到時任鄭州鐵路局總工程師的陳伯羽幫忙,使其簽到了計畫內低價煤及外運火車車皮契約。為了感謝陳伯羽,梁志剛於2005年11月10日以陳伯羽之妻李惠的名字,辦了一張存摺,為李惠存款70餘萬元。
2006年4月28日,梁志剛安排朋友給李惠的銀行賬戶匯款兩筆總計人民幣10萬元。
2006年12月18日,梁志剛給李惠的銀行賬戶轉款兩筆總計人民幣40萬元。李惠收到梁志剛給予的120萬元後告訴了陳伯羽,然後將其中的50萬元用於自己在上海購房,其餘錢款用於個人消費和轉存。
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的指示,省人民檢察院於2009年5月8日決定對陳伯羽涉嫌受賄一案立案偵查。2009年5月12日,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許可對陳伯羽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