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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刑又叫宮刑,它是中國古代五刑之一,始於商紂王時期,也是最殘酷的刑罰之一。執刑人用刀子剜掉受刑男子的睪丸,對受刑女子同樣是破壞其生殖機能。總之,這是一種對人格施以極大侮辱的懲罰。
通過前面所例舉的事例不難看出,出於極其卑鄙的目的,劊子手們在刑訊女犯時,一般不採用過於劇烈的刑法,而是針對女性的生理特點,專挑女人身上最敏感、最脆弱和最富刺激性的部位用刑。其中除了乳房之外,女性生殖器官是用刑最集中的部位,幾乎一半的婦刑都是針對這一特殊部位進行的。
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是不言自明的,這就是大多數審訊者都具有一種性虐心理,他們審訊女犯絕不僅僅是為了獲取口供,而是借審訊之機、通過對女性肉體的折磨來尋求刺激和發泄獸慾。同時,也由於生殖器官是女性最敏感和最感珍惜的部位,對這一部位施刑,任何女人、尤其是未婚的年輕女性都難以忍受。
其他陰刑
針對女性生殖器官的刑法可以說是種類繁多、不勝枚舉,而且其殘暴程度令人髮指。除了前面已經例舉過的幾種之外,常用的還有如下一些:
1.滕條抽陰戶:這是德國人發明的一種婦刑。行刑時,首先剝光女犯的衣褲,將其上身捆綁在椅子上,然後由兩人分別提起女犯的雙腿,向兩側打開(或者用繩子捆住雙腳向上吊起)。接著,行刑者手持滕條照女犯的陰部使勁抽打,待打得皮開肉裂之後,再將鹽水或酒精灑在傷口上。
2.鋼絲捅尿道:與上面刑法類似,將女犯的雙腿打開,然後將一根細長的鋼絲插入女犯的尿道,向裡面猛戳亂捅。由於女性的尿道狹窄而短小,在鋼絲的捅紮下,不僅會產生極大痛感,而且會使神經產生竭斯底里的顫抖。
3.火燒曹營:用打火機或火柴燒烤女犯的陰部,或者將火柴、紙卷等插入陰道後用火點燃。
4.刷洗陰溝:用牙刷或特製的鐵刷子伸入女犯生殖器,在陰道壁上用力摩擦,然後再向裡面注入鹽水或辣椒水。
5.衝下水道:將膠皮管子插進女犯的陰道,然後接在自來水龍頭上,開足水向里沖灌。有時也將膠皮管子接在裝滿辣椒水的橡皮球上,然後擠壓橡皮球,使辣椒水進入女犯的陰道。
6. 拉大繩:這是我國東北的土匪發明的一種刑法,即是將女犯剝光後吊起,然後將擰成股的麻繩夾在女犯的兩腿之間,由人在前後拉動,直拉得女犯的陰部血肉模糊。
7.老鼠鑽洞:將裝著老鼠的大口瓶扣在女犯的陰道口,然後用火燒烤瓶子。為了躲避灼熱,瓶內的老鼠便會連嘶帶咬地鑽入女犯的陰道。
8.生孩子:這是東南亞一帶常用的婦刑。刑具是一種伸縮性很大的特製膠管,用刑時,將膠管未開口的一端抹上潤滑油,插入女犯的子宮。然後用氣筒朝另一端打氣,待插入子宮內的膠管如皮球般膨脹起來之後,再慢慢地向外拉出。
9.死亡搔抓:將女犯的褲子剝去,摁在刑床上。把一塊厚布蓋在女犯的陰部,用手隔著布 搔抓。這回使女犯既痛又癢。
除上述刑法之外,用棍狀物捅扎女犯的陰道,更是一種使用十分普遍的婦刑。在此基礎上,一些劊子手還進一步發揮創造,發明了許多特製的刑具和特殊的刑法。
例如,在史達林格勒戰役中,一名蘇聯女兵為掩護傷員撤退被德軍包圍在陣地上,在子彈打完之後,不幸落入德軍手中。為了從她嘴裡得到所需要的情報,他們將蘇聯女兵帶回駐地,用酷刑進行拷問。可憐的蘇聯女兵受盡摧殘和折磨,最後被德國人用一種叫做“推磨”的刑法活活折磨死:
殘暴的敵人將蘇聯女兵的衣褲扒光,捆住雙手吊在一棵樹上,在她的身下立起一根手腕般粗細、一頭削尖的木棍,使木棍的尖端抵在她的兩腿之間。接著,他們一邊審問,一邊將吊綁女兵雙手的繩子一點點地往下放,使削尖的木棍直插進女兵體內,然後推動她的身體慢慢鏇轉。木棍在女兵體內越插越深,致使陰道被攪爛,子宮被穿透,最後整個身體被豎插在木棍上。
總之,上面所列舉的只是近百種婦刑中最一般和極特殊的例子,但僅此便可以看出,一旦人的獸性毫無節制地迸發出來,各種悲劇便會發生。而在這中間,最悲慘的莫過於女人。一個女人、尤其是年輕女性,一旦被作為刑訊對象,什麼人格、尊嚴、貞操等等便不復存在,等待她們的只能是獸性的凌辱和令人無法忍受的折磨。
電刑介紹
電刑,可以說是各種酷刑中最“現代化”和最“科學”的一種,它的特點是可以造成受刑人極大的痛苦,這種痛苦與其它刑法造成的疼痛不同,是極其難以忍受的,即使是再堅強的人,在強烈電流的刺激下也會禁不住狂喊嘶叫。同時,電刑還可以造成受刑人神經系統的紊亂,使其不由自主地招供。一個人如果遭受兩三次電刑,便會變得神情呆滯、反應遲鈍,身心受到極大摧殘。另外,電刑還有一個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持續進行,不會象有些酷刑那樣,當痛苦達到極點時會產生麻木的感覺。當對受刑人反覆施用電刑時,其痛苦程度將會一次比一次強烈,而且如果掌握得好,即使受刑人痛苦到難以忍受的地步,也絕不會昏迷過去,這對刑訊是十分有利的。
由於電刑具有這些特點,因而一經發明出來,便迅速普及到世界各地,成為審訊犯人的一種主要刑法。開始時,電刑所用的刑具是普通的手搖電話機,行刑時,用導線將受刑人的身體和電話機接通,利用手搖發電機發出的電流來刺激受刑人的肉體。後來發明了專門的電刑設備,電流和電壓可以任意調節,從而使電刑更加方便可靠。四十年代,我國的軍統特務機關曾從美國引進了大批電刑設備,分發給各地的特務機關,許多員和革命志士被捕後,都遭受過電刑。據說,人們最初發明電刑的動機,是為了避免刑訊中所採用的那些滅絕人性的殘暴手段。施用電刑時,不需要脫光受刑人的衣褲,也不會出現那種血淋淋的場面,既顯得“科學”、“文明”,又易於迅速取得成果。然而,人們想錯了。電刑的發明,不但絲毫沒有減少刑訊的殘酷程度,相反,為審訊者提供了一種更輕鬆、更殘暴且更具刺激性的刑訊手段,使受刑人遭受到更加慘痛的折磨。
尤其對於女性犯人,電刑更是一種難以忍受的毒刑。審訊者為了滿足其卑劣心理,對女性施用電刑時,不但仍舊剝光她們的全身,而且常常採用一些特殊的手段,其殘忍程度更加令人髮指──打手們在對女犯施刑時,一般不是將電線接在手指上,而是選擇女犯的乳頭、生殖器等敏感部位用刑,藉此來發泄獸慾、尋求刺激。
如果沒有親眼目睹,人們很難想像得出女性遭受電刑是怎樣的一種場面:女犯人被剝去衣褲、光著身子躺在刑床上,手腳被皮帶緊緊固定住,電極接在乳頭上或者插入陰道中,強烈的電流刺激著她們身體最脆弱、最敏感的部位,使她們赤裸的肉體發出劇烈顫抖。在這種酷刑下,即使是再堅強的女性,也往往被折磨得淚流滿面、發出陣陣撕心裂肺的狂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