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小費發源於18世紀的英國倫敦,當時服務業會擺“To Insure Promptness(保證服務迅速)”的牌子,你給了少量零錢,就能享受到優先服務,而這句話縮寫就成了小費的英文Tips。更有大量經濟學家對小費制度進行研究,認為這是聰明的經濟安排,可以在僱主難以監督服務員服務質量的前提下,由顧客通過小費多寡來對服務質量評價,降低管理成本。
而中國遊客更追求明碼標價,喜歡明明白白的消費。有導遊曾表示,小費雖然可以增加導遊收入、激勵導遊做好服務,但對於國內消費者來說,小費普遍被認為是額外產生的費用,有消費者甚至認為,小費也是變相的強制收費。
出台原因
層出不窮的導遊問題讓導遊這一行業給社會留下不好的印象。究其原因在於市場的混亂和相關企業的低價競爭致使“零負利潤”出現,造成一些導遊“無底薪、無保障、無尊嚴”的現象。
各方看法
激客
據媒體記者調查,遊客對於小費的態度不盡相同。正在福州三坊七巷旅遊的遊客李阿姨表示不能接受小費,她認為,自己支付了旅行費用,其中已經包括了導遊的勞動報酬,沒有必要再額外給小費。而來自上海的遊客何小姐則認為如果導遊服務好,給點小費也應該。“如果給點小費,能享受更好的服務,而不是一直帶著遊客去購物,何樂而不為呢?”她表示,只要小費不是太高,還是可以接受的。
網友
也有市民表示擔心,導遊小費合法化不僅不能規範旅遊市場秩序,如果沒給導遊小費,導遊會“刁難”遊客。在網上,有六成網友反對“導遊小費合法化”。網友“悲秋”疑惑,給小費和不給小費,享受的服務到底會有什麼差別,這樣是不是變相提高旅遊費用?
業內人士
業內人士指出,如果說薪資是導遊問題的根源,國內消費者對付費服務的態度則是更深層的根源。長期以來,中國的服務業落後於西方等國家,也沒有形成消費者應該為服務質量買單的觀念,在這樣的背景下,推行導遊小費確實不是件容易的事。
媒體
“小費制”似乎確實可以改善導遊薪酬及生存狀況問題,但是這筆賬算在消費者頭上就真的好嗎?有媒體曾發表評論,遊客支付的價款中含有導遊工資成分,不必額外負擔小費成本;另外,給予導遊底薪及社會保障是相關企業應盡的義務,與遊客沒有必然關係。不從勞動執法上下功夫,反而以小費的形式來“補償”導遊,有減輕用人單位責任、將該成本轉移給消費者負擔的嫌疑。公眾更有理由擔心,如果不強化勞動執法、保障導遊的勞動權益,遊客支付的小費未必能夠完全落入導遊的口袋,反而有可能被一些無良企業盤剝。
旅遊專家
有旅遊專家曾表示,導遊“小費制”是國際旅遊業的慣例,但旅遊市場規範,還需建立健全導遊薪酬制度。由此看來,“小費制”的推廣不宜操之過急,考慮到中國遊客的消費習慣及國內旅遊市場的現狀,在相關制度不夠完善的情況下推行只會適得其反。希望相關部門能夠規範旅遊市場,做到服務和價格透明化,讓遊客感到物有所值,到時候可能不需要推廣,“小費制”反而“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