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黑[網路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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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黑,原名葛甲,1973年出生,現居北京。是一名網際網路分析師、作家、新聞網站和網路輿情分析師,長期在其個人部落格、微信公眾號等載體上撰寫文章。但在自媒體人中,他更有名一些的標籤是,因長期發表批評阿里巴巴的文章,被一些網民稱為職業“阿里黑”。

簡介

2014年8月,阿里巴巴集團等公司共同對自媒體作者葛甲提起訴訟,認為葛甲損害了阿里的名譽權,要求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人民幣50萬元。濱江區法院對此已立案,2014年9月23日此案在杭州濱江法院開庭審理。這也是阿里巴巴美國上市後第一案。

庭上,阿里巴巴方面稱,從2012年7月起,葛甲在網路上撰寫文章對其進行攻擊,文章數量達到了70餘篇。葛甲則笑稱,他文風犀利,用了些網路語言而已,並非針對阿里巴巴,並直言自己的文章只是雜文評論,帶有一定的文學色彩。

此案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濱江區法院曾表示,由於中國的網路言論立法並不完善,所以他們處理這起官司比較慎重。

爭議

阿里巴巴與葛甲23日法庭舌戰阿里巴巴與葛甲23日法庭舌戰

從2012年7月起,葛甲持續2年多涉及阿里負面信息的文章,其中不乏一些侮辱性的語言。比如稱阿里為“婊子”、“流氓黑社會”、“不義之徒竊國大盜”等。

也不乏一些誹謗性的言論,如聲稱阿里進行“黑公關”、“內外勾結進行欺詐,涉案金額占到了阿里巴巴當年盈利的4%”、“如果說阿里的內部腐敗是空中樓閣,沒有基礎只有上層建築,相信這一點的人恐怕是吃錯藥了”、“我看阿里巴巴孕婦的一屍兩命事件”等。

阿里巴巴認為,葛甲網上發布上述文章後,每篇點擊率從幾百到幾千不等,而文章在不同載體如新浪微博騰訊微博微信公眾號、搜狐微博網易微博的連結和傳播下,又被其他很多媒體轉載,使得這些侮辱性誹謗性言論進一步擴散,對阿里造成的影響很壞。“其是在我們上市期,在我們不能說話的時候,突然發出了幾十篇文章,用盡了各種媒介。在境外上市的重要關頭,給我們造成的破壞性後果巨大。”

阿里認為,葛甲的動機是,反覆黑阿里巴巴獲得社會認知,提高在業內的名聲,這是為了謀取私利,這種行為也是自媒體圈內低俗化的傾向。

葛甲回應

葛甲說,“從1995年就開始研究網際網路發展史,我寫了幾百篇文章,不只是針對阿里巴巴一家。”葛甲說他對很多知名網際網路企業都有點評,也有負面的。

對阿里巴巴的評論,他也寫過正面的評論,“比如對中國網際網路發展有貢獻的十家公司,我把阿里排在第五,這個排名不辱沒他。”

至於為什麼這些年執著地評論阿里,葛甲說,他和阿里公司本身沒有什麼關係,也沒有什麼接觸。而對他們關注是2011年開始的,起因是支付寶剝離事件,“我很感興趣就做了研究,然後在一篇期刊上發表了兩篇文章,後來我發到部落格上就有很多水軍罵我,這激發了我繼續研究。”

葛甲認為,他的文章點擊率從幾十到上千不等,僅僅限於網路網際網路分析師和小部分關注的人看了。這個影響力實在微乎其微。

所以並沒有造成阿里巴巴社會評價降低,阿里巴巴在美國上市的成功路演,也正好說明它在社會大眾心中的傳奇色彩。

“但這不代表其創造過程中不會出現瑕疵,更不能要求社會監督者對於瑕疵放棄評論權。阿里巴巴更應該包容其他負面評論。”

庭審實錄

9月23日,里巴巴方面在庭上,列舉了他們認為葛甲涉嫌侮辱和誹謗27篇文章。

每篇文章用黑體劃出了涉嫌侵權的語句。在提問環節,逐句逐句控告了葛甲。阿里認為,評論也必須基於事實基礎,如果沒有,也構成侵權。而葛甲回擊:我不是記者,我不做報導,我只是個人評論,這是我的言論自由

阿里:你說阿里“哄著騙著把錢賺到自己口袋裡來”,是否有事實依據,是否進行核實?

葛甲:這是我個人觀點的陳述。我是對它的商業模式和誠信記錄得出的心證,不涉及事實,只是我的看法。

阿里:有無事實支撐?

葛甲:有。我有旁證。證明我的觀點,是事實。

阿里:你說阿里是投機分子,有無證據?

葛甲:這是我的觀點。

阿里:你說阿里“原本很黑、現在很黑,未來也很黑”,是否有事實?

葛甲:這是修辭手法。

阿里:你說阿里會有越來越多虛的地方露出馬腳,露出馬腳是否有事實?

葛甲:是修辭手法。

阿里:你說的“詐術和詭道”是否核實?

葛甲:這是泛指。

後續發展

9月23日的庭審中,阿里巴巴方面還透露,他們將起訴《IT時代周刊》

據媒體報導,阿里巴巴公關總監顏喬曾發微博稱,已經實名向國家有關部門舉報《IT時代周刊》,指出該雜誌及其下屬網站IT商業新聞網長期對阿里巴巴進行“輿論脅迫及惡意侵害商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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