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亞里士多德學派 (Arabia Aristotelians):中世紀阿拉伯哲學派別。阿拉伯語稱“侯凱瑪”派(Hukama’,意為“智者”,即哲學家)。是9~12世紀阿拉伯伊斯蘭國家一些具有自由思想的哲學家兼自然科學家,汲取以亞里士多德為代表的古希臘哲學和自然科學觀,用哲學解釋自然界,以理性闡述伊斯蘭教教義所形成的使哲學獨立於宗教神學的新學派。9世紀,阿拉伯哈里發國家為適應經濟和文化蓬勃發展的需要,在阿拔斯王朝哈里發哈倫·拉希德和馬蒙的倡導和贊助下,以首都巴格達為中心,形成了有組織、大規模的蒐集整理、翻譯研究古希臘哲學和科學著作的運動。9世紀,古希臘的大量哲學和科學著作已被翻譯成阿拉伯文出版,其中亞里士多德的《形上學》、《範疇篇》、《倫理學》、《物理學》、《工具論》、《解釋篇》等已被譯註成阿拉伯文。波菲里的《亞里士多德範疇篇導論》、闡述新柏拉圖主義流溢說的哲學著作《亞里士多德神學》和《原因篇》也被譯為阿拉伯文,在各地流傳。與此同時,阿拉伯東方的伊斯蘭文化和希臘哲學科學著作阿拉伯文譯本,已在阿拉伯後伍麥葉王朝統治下的西班牙也得到廣泛傳播和發展,科爾多瓦已成為伊斯蘭第二個學術文化中心,使西班牙出現了文化繁榮的新局面。翻譯運動所譯註的大量外來著作,把阿拉伯哲學和科學研究推向了高潮,古希臘的哲學和科學思想,給阿拉伯思想界以深刻的影響,為阿拉伯哲學的發展提供了豐富的思想資料。
9~12世紀,在翻譯傳播希臘哲學和東方(波斯、印度)哲學思想的過程中,在阿拉伯伊斯蘭教國家統治下的廣大地區,先後出現了眾多的具有自由思想的哲學家。他們的思想深受希臘哲學和自然科學思想的影響,尤其推崇亞里士多德,稱其學說為“最高的真理,“人類智力所能達到的極限”,並注釋、研究和評論其哲學和科學著作,從中汲取了豐富的思想營養,形成了具有唯理主義傾向的自然觀、宗教觀及社會歷史觀。他們以亞里士多德和新柏拉圖主義相調和的哲學觀點,解釋《古蘭經》和論證伊斯蘭教義,並同伊斯蘭教正統派經院哲學家展開長期激烈的論戰廠使哲學獨立於宗教神學,具有明顯的世俗傾向。這些哲學家形成了中世紀阿拉伯哲學的主體,被稱為亞里士多德學派。
阿拉伯亞里士多德學派,分為東方和西方兩大支。東方支派以巴格達為中心,於9~12世紀最為活躍,代表人物有肯迪、法拉比、伊本·西那和拉齊;西方支派以科爾多瓦為中心,活躍於11世紀以後,以伊本·巴哲、伊本·圖菲利、伊本·路世德和伊本·赫勒敦為代表。該派的哲學家一般都精通各門自然科學,諳熟伊斯蘭教義,多為百科全書式的學者。他們注重研究自然科學和邏輯學,推崇自然哲學,強調理性的作用。該派在伊斯蘭教正統思想占統治地位的條件下,以不違背宗教信仰為前提,力圖使哲學脫離宗教教義學,變為理性的知識體系。在本體論上,一方面承認安拉是宇宙萬物的第一因和目的因,安拉是無始的、最高的精神存在;世界萬物是安拉通過理性、靈魂一系列精神實體而流出的,安拉從總體上主宰世界,但不直接干預具體事物的活動。另一方面,又承認世界是物質的,物質世界是永恆的,質量和形式構成了,具體事物,運動和變化是物質的特性,事物之間有著普通的因果聯繫,事物發展變化的必然性便是宇宙的規律。在理性和信仰的關係上,推崇理性和知識。法拉比認為,純理性的價值高於宗教的價值。他把理性分為功能理性、能動理性、習得理性和積極理性4類,提出積極理性是對世界必然性認識的總匯。肯迪認為,哲學是提高人們對事物本質認識的理性知識,在一定程度上它把神學排除在外。伊本·巴哲認為,哲學和科學是認識自然界的唯一道路;一切正確認識的產生、幸福的獲得和止惡揚善等道德行為的形成,都要訴諸理性,而不是完全來源於宗教信仰。在靈魂觀上,該派對靈魂賦予生理和心理學的解釋,把靈魂視為人腦的一種智力精神狀態和普遍的理性。伊本·西那認為,靈魂是心理狀態並超出一般事物物理屬性的潛能,靈魂與肉體結合使人完備,人有了靈魂才進行思維、想像和判斷,認識未知。肯迪認為,人類的靈魂是從宇宙靈魂流出,人死後肉體消失,個人靈魂不能獨立存在,必歸向宇宙靈魂。伊本·路世德否認“個人靈魂不滅說”,他認為靈魂和肉體是不能分離的,個體靈魂和肉體同時滅亡,只有人類統一的、普遍的理性才是永恆的。在邏輯學上,強調邏輯推理在認識上的重要作用,發展了“共相”(一般)問題。法拉比認為,邏輯學是哲學的導論,是從已知推斷未知的科學,矛盾律是邏輯學中的最高定律;邏輯的形式和概念是達到理性認識的思維工具。伊本·西那系統地討論了“共相”問題,他認為“共相”(一般)有3種存在方式:共相作為“理念”存在於真主的理性中,先於個別事物而存在;共相作為個別事物的“本質”,存在於個別事物之內;共相作為“概念”,卻存在於事物之後。在真理觀上,倡導“雙重真理論”。法拉比認為,哲學、科學與宗教是兩種不同領域內的知識和真理,哲學和科學是人們探索自然的因果關係和為人類謀求幸福進步的知識,是普遍意義上的真理;而宗教是屬於人們的思想信仰和社會道德準則範圍內的真理。伊本·路世德認為,宗教和哲學二者並不相悖,是屬於不同範圍內的真理。宗教真理來自“天啟”,是對人們的訓誡和約束人們道德行為的規範,旨在止惡揚善,維繫世道人心;哲學的真理來自“理性”,它是真理的最高表現形式,旨在認識宇宙萬物,並推證造物主的存在,哲學理論高於宗教信條。但二者可能有分歧,在哲學上認為是真理的東西,宗教上認為是錯誤韻,反之亦然。當哲學的論證與宗教教義不相符合時,應相信哲學的論斷。在社會歷史觀上,深受亞里士多德《政治學》和柏拉圖《理想國》的影響,法拉比和伊本,巴哲等,均提出了理想國的模式。他們認為,在“美德城邦”社會裡,君主應是賢明、睿智和完美的人,公民應具有文化素質和教養。人們之間平等、公正占有財產,和睦相處,社會(國家)的職責是為了滿足公民的福利。伊本·赫勒敦提出了具有開創性的歷史哲學觀點,他強調自然條件、社會生產活動、生活方式等因素對社會歷史發展起決定性影響。他們的哲學思想不但恢復了被新柏拉圖主義曲解了的亞里士多德學說本來面目,且發展了亞里士多德在自然觀和科學觀方面的樸素唯物主義和辯證法思想,為爾後哲學思想的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12世紀,該派學者的大量論著,通過西班牙等途徑傳入歐洲,溝通了東西方文化交流,給西歐哲學和科學的發展以深遠影響。伊本·路世德的哲學著作西傳後,在義大利和法國形成了阿威羅伊主義學派,在歐洲思想界占有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