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清縣地方稅務局

閩清縣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8月,全局共有幹部職工92人。

機構概況

閩清縣地方稅務局組建於1994年8月,內設8個職能處室,下轄1個直屬單位、8個分局(所),擔負著閩清縣2897戶企業和個體工商業戶的地方稅收征管工作。至2009年3月底,全局共有幹部職工92人,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達84人,占全系統人員的91.3%。
閩清縣地方稅務局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工作宗旨,圍繞稅收工作中心,大力推進依法治稅,取得明顯成顯。1994年至2008年,共組織各項收入14.05億元,其中稅收收入10.66億元,年平均增幅達18%,為閩清縣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在隊伍建設方面,閩清地稅局以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為契機,以爭創省級文明單位為載體,強化政治業務培訓,不斷深化黨風廉政建設、效能建設、政風行風建設,大力開展各項文明創建活動,全面抓好乾部隊伍建設,縣局先後被福建省委、省政府授予福建省第六、八、九屆文明單位稱號。

機構設定

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起草和審核重要檔案,審核把關局機關公文;負責全縣性稅收工作會議和局長辦公會議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全縣稅收宣傳工作;負責檔案的收發運轉;編髮政務信息;管理文書檔案;處理民眾來信和來訪;組織辦理市人大、市政協的提案和議案;負責機關機要保密和安全保衛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管理機關財產等行政事務。負責督查縣局重要事項的落實工作。
稅政科
負責各單項稅種、隨流轉稅徵收的費種和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單項征管和政策管理。負責涉外稅收征管和政策管理的綜合性工作。
征管法規科
負責貫徹實施《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組織實施地方稅收綜合性稅收征管法規及規章制度,指導稅務等級、申報、稅務檢查和稅收資料管理。改革完善地方稅收徵收管理辦法;管理稅收發票。負責企業辦稅員的管理、業務培訓;負責稅務代理的管理工作。組織起草有關稅收法律法規草案和實施細則,提出地方稅制改革建議,擬定稅收業務規章制度。負責指導和檢查全縣地稅系統稅收法制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對稅收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稅政與征管立法的組織協調,審核現行地方稅收政策的調整。負責地方稅收理論、政策調研的組織與管理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工作;承擔地方稅收法規檔案的清理、鑑定及彙編。負責稅務案件審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計畫財務科
匯總分析全縣地稅系統稅收會計、統計信息數據;擬定稅收計畫和會計、統計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全縣地稅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監督執行地稅系統財務制度;審核彙編單位的財務預、決算;辦理各項經費的領撥;組織實施地稅系統的內部審計;負責稅收票證和完稅證的管理工作。組織研究分析全縣地方稅收稅源狀況及變化情況。
信息技術科
負責全縣地方稅務系統計算機套用於稅收管理的各個環節的指導與管理;負責計算機購置、配發、網路建設及功能配置管理工作;負責計算機軟體的推廣、套用;負責計算機管理制度的建立、人員培訓以及網路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辦公現代化管理工作;負責經濟信息的提供處理工作。
人事教育科
負責地稅系統黨的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本縣地稅系統後備幹部以及幹部職工、人員編制、機構設定、勞動工資和離退休幹部的管理;負責地稅系統幹部制度改革和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負責系統幹部出國(境)的審核和幹部監督審查工作;管理地稅系統人事檔案。制定全縣地稅系統幹部教育規劃,組織幹部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負責全縣地稅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
規費徵收管理處
負責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的解釋和貫徹實施;研究草擬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措施;指導社會保險登記、申報審核、稽核檢查及相應的違章處理;開展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社保業務知識的培訓;配合對社會保險費收入的統計分析;配合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的宣傳;配合開發和完善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系統軟體的套用與維護;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江海堤防工程維護管理費、工會經費以及今後政府授權(委託)其他規費、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
監察室
負責黨風廉政建設、機關效能建設;負責廉政教育工作、負責執法監察、紀律監督和違法違紀的查處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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