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太守斷鵝

錢太守斷鵝

《錢太守斷鵝》,古文,作者褚人獲,(1625~1682)字稼軒,又字學稼,號石農,江蘇長洲(今江蘇蘇州)人。清初文學家。本文講述錢太守巧妙斷案的故事。

基本信息

原文

錢太守斷鵝錢太守斷鵝
萬曆中,錢若賡臨江,多異政。有鄉人持鵝入市,寄店中後他往,.還索鵝,店主賴之,云:“群鵝,我鵝耳。”鄉人訟於郡。公令人取店中鵝,計四隻,各以一紙,給筆硯,分四處,令其供狀。人無不驚訝。已退食,,使人問鵝供狀否?答曰:“未。”少頃出,下堂視之,曰:“狀已供矣。”因指一鵝曰:“此鄉人鵝。”眾人怪之,守曰:“蓋鄉人鵝食野草,糞色清;店鵝食谷栗,糞色黃。”店主伏罪.。
(選自清·褚人獲《堅瓠集》)

譯文

明朝萬曆年間,錢若賡(gēng)在臨江當太守,有許多突出的政績。有個鄉下人帶著鵝到集市上,暫存在客店中就去了別的地方,回來後索要他自己的鵝,店主抵賴,說:“這群鵝,都是我的鵝。”鄉下人到衙門裡去告那個店主。錢若賡命人取來店裡的鵝,共四隻,給它們一張紙,筆和硯,分在四個地方,讓它們寫供狀。沒有人不感到驚訝。吃完飯,錢若賡派人問鵝有沒有寫供狀。差役回答說:“沒有。”不一會錢若賡出來,到堂下看過鵝後說:“鵝已經供狀了。”就指著一隻鵝說:“這是鄉下人的鵝。”人們都對這件事感到奇怪。錢若賡說“原來鄉下人的鵝吃野草,鵝糞的顏色清淡;店裡的鵝吃穀物糧食,鵝糞的顏色是黃的。”店主認了罪。

解釋

守:當太守。
持:拿著。
索:要回。
狀:陳述。
不:同“否”。
少頃:過了一會兒。
萬曆:明神宗年號。
臨江:地名,在今江西省。
訟:打官司。
公:你,此指太守錢若賡
卿:你。
謂:認為。

市:集市。

使:讓。

異:突出。

供狀:供詞,這裡作動詞用,寫供詞。

退食:吃完飯。

少頃:過了一會。

怪:令......奇怪

故事

錢太守錢太守
明朝萬曆年間,錢若賡就任臨江府(今江西省清江縣西臨江鎮)太守。

一天,一個鄉下人拎了一隻鵝到城裡,為了辦事方便,便將鵝暫存在一家旅店裡。可是,當他辦完事回來取鵝時,那店主竟耍賴說:“那群鵝是我養的,沒你的鵝!”鄉下人氣憤與店主評理。但由於他沒有文化,笨嘴拙舌的,辯不過伶牙俐齒的店主,只好跑到衙門去擊鼓告狀。

太守錢若賡細心聽了鄉下人的申述,立即命令手下人將店裡的4隻鵝全部取來,分關四處,每處配給一張紙、一支毛筆、一方硯台,說是讓這些鵝招供各自屬於誰。
鵝又怎么能自己招供?真是天大的笑話。城裡的老百姓聽到這個訊息,都十分好奇地前來觀看,連府中差役對錢若賡這種獨特的審案方式也感到驚異和納悶,無不替他捏了一把汗。
錢若賡似乎對案子漫不經心,剛布置完畢,就若無其事地用餐去了。過了一會兒,他派人出來探問;“鵝招供了沒有?”
看守鵝的差役一個個忍笑答道:“沒有。”
不久,錢若賡步出內室,親自下堂巡視分關著的鵝,他看過以後,微笑著頷首捋須,自言自語:“嗯,好,好,它們已經招供啦。”差役們望過去,只見4隻鵝除各自拉了些屎外,紙筆硯台絲毫未動。他們真的不知道錢太守賣的什麼“關子”。突然,錢知府伸手指向其中的一隻鵝,語氣肯定地說道:“這隻就是那鄉下人的!”
錢若賡確實說對了。
錢若賡並不認識鄉下人的鵝,他的判斷是如何作出來的呢?原來,他是位富有生活經驗的太守。他知道,鄉下的鵝吃的是野草,糞便是清淡的;城裡的鵝吃的是穀子,糞便呈現黃色。要確定鵝的主人是鄉下的還是城裡的,只要查看一下鵝糞便一清二楚。
錢若賡把自己斷案的依據講出後,那個貪婪而又狡猾的店主頓時臉色煞白,連忙磕頭謝罪。

文言知識

錢太守錢太守
說“因” “因”有副詞、介詞連詞三種用法。作副詞時,相當於“就”、“於是”,如上文“因指一鵝曰”,句中“因”就是這種用法;作介詞時,有“通過”、“趁著”、“依憑”等意思,如“因其無備,卒然擊之”中的“因”就是“趁著”的意思;作連詞時,是“因為”,“由於”的意思,如“因噎廢食”中的“因”就是這種用法。

中心

從中可以看出錢太守是個生活經驗豐富,斷案方法巧妙的人。

閱讀訓練

1.店主敢於賴賬而占有鄉下人的鵝,原因是:
1)鵝的外表長得差不多,鄉下人無法辨認。
2)沒有人可以證明是鄉下人把鵝寄在他店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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