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建築線:建築線一般稱建築控制線,是建築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線。
主要規定
基地與道路紅線
一、基地應與道路紅線相連線,否則應設通路與道路紅線相連線。其連線部分的最小長度或通路的最小寬度,應符合當地規劃部門制定的條例。
二、基地與道路紅線連線時,一般以道路紅線為建築控制線。如因城市規劃需要,主管部門可在道路紅線以外另訂建築控制線。
三、除符合本章第2.2.3條規定外,建築物均不得超出建築控制線建造。
基地高程
一、基地地面高程應按城市規劃確定的控制標高設計。
二、基地地面宜高出城市道路的路面,否則應有排除地面水的措施。
基地安全
基地如有滑坡、洪水淹沒或海潮侵襲可能時,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一、建築物與相鄰基地邊界線之間應按建築防火和消防等要求留出空地或通路。當建築前後各自已留有空地或通路,並符合建築防火規定時,則相鄰基地邊界線兩邊的建築可毗連建造。
二、建築物高度不應影響鄰地建築物的最低日照要求。
三、除城市規劃確定的永久性空地外,緊接基地邊界線的建築不得向鄰地方向設洞口、門窗、陽台、挑檐、廢氣排出口及排泄雨水。
基地通路出口位置
車流量較多的基地(包括出租汽車站、車場等)、其通路連線城市道路的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距大中城市主幹道交叉口的距離,自道路紅線交點量起不應小於70m;
二、距非道路交叉口的過街人行道(包括引道、引橋和捷運出入口)最邊緣線不應小於5m;
三、距公共運輸站台邊緣不應小於10m;
四、距公園、學校、兒童及殘疾人等建築的出入口不應小於20m;
五、當基地通路坡度較大時,應設緩衝段與城市道路連線;
六、與立體交叉口的距離或其它特殊情況時,應按當地規劃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人員密集建築基地
電影院、劇場、文化娛樂中心、會堂、博覽建築、商業中心等人員密集建築的基地,在執行當地規劃部門的條例和有關專項建築設計規範時,應保持與下列原則一致:
一、基地應至少一面直接臨接城市道路,該城市道路應有足夠的寬度,以保證人員疏散時不影響城市正常交通;
二、基地沿城市道路的長度應按建築規模或疏散人數確定,並至少不小於基地周長的1/6;
三、基地應至少有兩個以上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的(包括以通路連線的)出口;
四、基地或建築物的主要出入口,應避免直對城市主要幹道的交叉口;
五、建築物主要出入口前應有供人員集散用的空地,其面積和長寬尺寸應根據使用性質和人數確定;
六、綠化面積和停車場面積應符合當地規劃部門的規定。綠化布置應不影響集散空地的使用,並不應設定圍牆大門等障礙物。
停車空間
新建或擴建工程應按建築面積或使用人數、並經城市規劃主管部門確認:在建築物內、或同一基地內、或統籌建設的停車場或停車庫內設定停車空間。
主要紅線
道路紅線
城市道路系統規劃確定的道路紅線是道路用地和兩側建築用地的分界。一般情況下,道路紅線就是建築紅線。但是有些城市在主要幹道道路紅線的外側,另行劃定建築紅線(如果因城市規劃需要,主管部門可在道路線以外另訂建築控制線,一般稱後退道路紅線),使道路上部空間向兩側伸展,顯得道路更加開闊。
某些公共建築和住宅適當退後布置,留出的地方,有利於人流或車流的集散,也可以進行綠化,美化環境。在建築紅線的控制下,前後錯開布置沿街建築,既可滿足不同的功能要求,又可避免城市景觀的單調感,使城市建築群的體型和街景富於變化。
建築控制線
建築紅線,也稱“建築控制線”,指城市規劃管理中,控制城市道路兩側沿街建築物或構築物(如外牆、台階等)靠臨街面的界線,也是建築物的外立面所不能超出的界線。任何臨街建築物或構築物不得超過建築紅線。
用地紅線
用地紅線是圍起某個地塊的一些坐標點連成的線,紅線內土地面積就是取得使用權的用地範圍。開發建設這個地塊的建築小區時候,還需要退紅線2米左右,這個數字各地不一,要看當地規劃局的規定。小區的建築必須在退紅線範圍內,退出的這塊地不準占用。也就是說,儘管你已經為退出的這塊地付出了土地出讓金,但就是不準占用。用地紅線只是標註在紅線圖上,現場是看不到的。不過退界線就一目了然:小區的圍牆就是退界線。
相互關係
一般情況下,道路紅線就是建築紅線;有些城市在主要幹道道路紅線的外側,另外劃定建築紅線; 建築紅線,也稱為“建築控制線”。開發建設一個地塊的建築小區時候,還需要退用地紅線2米左右,這個數字各地不一。小區的圍牆就是退界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