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授信是指商業銀行向非金融機構客戶直接提供的資金,或者對客戶在有關經濟活動中可能產生的賠償、支付責任做出的保證,包括貸款、貿易融資、票據融資、融資租賃、透支、各項墊款等表內業務,以及票據承兌、開出信用證、保函、備用信用證、信用證保兌、債券發行擔保、借款擔保、有追索權的資產銷售、未使用的不可撤消的貸款承諾等表外業務。
簡單來說,授信是指銀行向客戶直接提供資金支持,或對客戶在有關經濟活動中的信用向第三方作出保證的行為。授信按期限分為短期授信和中長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內(含一年)的授信,中長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授信工作中的概念
(一)授信工作指商業銀行從事客戶調查、業務受理、分析評價、授信決策與實施、授信後管理與問題授信管理等各項授信業務活動。
(二)授信工作人員指商業銀行參與授信工作的相關人員。
(三)授信工作盡職指商業銀行授信工作人員按照本指引規定履行了最基本的盡職要求。
(四)授信工作盡職調查指商業銀行總行及分支機構授信工作盡職調查人員對授信工作人員的盡職情況進行獨立地驗證、評價和報告。
授信決策與實施盡職要求
商業銀行授信決策應在書面授權範圍內進行,不得超越許可權進行授信。
商業銀行授信決策應依據規定的程式進行,不得違反程式或減少程式進行授信。
商業銀行在授信決策過程中,應嚴格要求授信工作人員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獨立發表決策意見,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干擾。
商業銀行不得對以下用途的業務進行授信:1.國家明令禁止的產品或項目;2.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以授信作為註冊資本金、註冊驗資和增資擴股;3.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從事股票、期貨、金融衍生產品等投資;4.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項目。
客戶未按國家規定取得以下有效批准檔案之一的,或雖然取得,但屬於化整為零、越權或變相越權和超授權批准的,商業銀行不得提供授信:1.項目批准檔案;2.環保批准檔案;3.土地批准檔案;4.其他按國家規定需具備的批准檔案。
商業銀行授信決策做出後,授信條件發生變更的,商業銀行應依有關法律、法規或相應的契約條款重新決策或變更授信。
商業銀行實施有條件授信時應遵循“先落實條件,後實施授信”的原則,授信條件未落實或條件發生變更未重新決策的,不得實施授信。
商業銀行對擬實施的授信應製作相應的法律檔案並審核法律檔案的合法合規性,法律檔案的主要條款提示參見“格式契約文本主要條款提示”。
商業銀行授信實施時,應關注借款契約的合法性。被授權簽署借款契約的授信工作人員在簽字前應對借款契約進行逐項審查,並對客戶確切的法律名稱、被授權代表客戶簽名者的授權證明檔案、簽名者身份以及所簽署的授信法律檔案合法性等進行確認。
貸款的區別
授信不能等同於貸款。授信是一種風險控制的總的概念。貸款是銀行或其他信用機構向借款人所作的借款,須在一定期限內歸還,並支付利息。客戶對銀行的需求不僅包括貸款,還有票據、信用證等。授信包括了銀行的表內、表外業務,開信用證也要授信。
分類
基本授信是指商業銀行根據國家信貸政策和每個地區客戶的基本情況所確定的信用額度。
特別授信是指根據國家政策、市場情況變化及客戶經營的臨時需要,對特別項目及超過基本授信額度所給予的授信,特別授信的額度是一次性的,不可循環使用。
內部授信是指商業銀行在對單一法人客戶或集團性客戶的風險和財務狀況進行綜合評價的基礎上,核定最高綜合授信額度。作為商業銀行內部控制客戶信用風險的最高限額,該授信額度不與客戶見面,由商業銀行審批客戶單項信用需求時內部掌握使用。針對客戶確定的用於內部控制的授信額度是商業銀行的商業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泄露。
公開授信是指商業銀行對符合一定條件的單一法人客戶或集團性客戶,在對其風險和財務狀況進行綜合評價的基礎上,就核定的綜合授信額度,與客戶簽訂授信協定,使客戶在一定時期和核定的額度內能夠便捷地使用銀行信用。公開授信必須與客戶簽訂公開授信協定,協定中須載明公開授信額度的金額、有效期及使用條件。每次使用信用的期限要根據其具體用途按相關規定執行
內部授信與公開授信在操作上的區別
一是申請環節不同。公開授信是銀企雙方的經濟契約,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必須由客戶要約,提出申請,商業銀行承諾同意公開授信,構成符合《契約法》規定的授信契約。內部授信是商業銀行內部控制客戶信用風險的管理制度,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不需申請。二是擔保環節不同。公開授信原則上要求採取最高額擔保,而內部授信則無擔保要求。三是內部授信不需與企業簽訂授信協定,而公開授信必須簽訂協定。四是用信不同。公開授信的客戶可以隨時向商業銀行申請提款,而不需要繁瑣的逐級審批手續,而一般授信的用信須嚴格按授權許可權辦理手續。
授信按期限分為短期授信和中長期授信。
授信按類型分為表內授信和表外授信。
表內授信包括貸款、項目融資、貿易融資、貼現、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購等;表外授信包括貸款承諾、保證、信用證、票據承兌等。表外授信包括貸款承諾、保證、信用證、票據承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