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區別
表內業務與表外業務的區別:
表外業務的風險管理與表內業務有很大差異。表內業務在損失體現和處理方面,主要表現為計提和損失本金的承擔上;而表外業務需要通過契約的完備性體現風險管理,損失處理主要是依據契約的權利與義務而定,而約定內容是獨立的風險定價能力。
一般認為貸款和存款涉及銀行資產和負債為表內業務,結算業務不涉及資產負債為表外業務。
表外業務是不在資產負債表上反映,但是在一定時期可以轉化成資產負債表上的內容的或有負債業務.比如,擔保業務、承諾業務。表外業務也稱為中間業務。
相互轉化
1.表外業務在其特定的可能事項成為現實時,轉化為表內業務,此時,應由表外核算轉換到表核心算。例如,開出信用證,在“客戶未能按契約付款” 這一特定可能事項出現之前,在表外科目“開出信用證”、“應付信用證款項”中核算,一旦“客戶未能按契約付款”成為現實,銀行向收款人支付契約款項後,就轉化到表內,作為資產業務核算,此時,會計部門需要銷記表外科目,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信用證款項(或有負債科目)
貸:開出信用證(或有資產科目)
同時,在表內借記“信用證墊款”,貸記相關的資金賬戶,完成表外核算到表核心算的轉化。
2.表內業務由本來確定的事項轉化為需要由不確定事項來證實其發生時,就應轉移到表外科目進行核算。例如,銀行賣出其買入的票據:銀行買入票據的時候,在表內買入票據科目或貼現科目核算,當銀行將該票據賣出後(未到期),銀行的付款責任由本來的確定轉變為由“賣出的票據被拒付”這一不確定事項決定,因此,銀行應在賣出票據時,銷記表內(借有關資金科目,貸買入票據或貼現),同時在表外登記這種不確定的付款責任(借賣出票據或再貼現、轉貼現,貸應付賣出票據款),直至票據到期,這種可能不再出現時,才可以銷記表外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