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與金錢觀
馬克思主義科學地揭示了金錢的本質和歷史作用,認為金錢作為物質財富,是人類創造的,並為人類服務,人類應當是金錢的主人,而不是金錢的奴隸。人們依靠自己的勞動創造財富,獲取財產,金錢是光榮的,而那種用剝削、掠奪欺詐的手段不勞而獲,則是可恥的。金錢在促進商品交換的過程中起了重要作用,但金錢並非萬能,世界上有比金錢更重要、更寶貴的東西。 居里夫人放棄“鐳專利”的巨額金錢,毅然將煉鐳的技術公布於世,並把自己幾乎全部獎金捐給了科研事業和戰爭中的 法國。著名數學家 華羅庚於1950年拒絕 美國伊利諾大學 終身教授的重金聘約,攜妻子兒女一起越過太平洋的驚濤駭浪,投身於祖國的建設事業。
正確的金錢觀
《茶花女》書中有一句名言:“金錢是好僕人、壞主人。”是做金錢的主人,還是做金錢的奴隸,這反映了兩種不同的金錢觀。
錢是可以放棄的
當然,有了錢就可以有許多東西,就能建立一個在物質上比較富裕的家庭,也就能過較為舒適的物質生活。但是,我們的生活絕不是只要擁有高檔的物品就一切美滿了,因為幸福的生活除了物質享受之外,精神上的愉快也是必不可少的,甚至更為重要。我國國內革命戰爭時期,有些革命青年甘願放棄城市的優裕生活,到 延安去睡土炕,吃小米;解放初期,許多僑居海外的科學家,捨棄洋房、汽車,回國住 集體宿舍,騎腳踏車,他們的薪金少了,物質生活水平降低了,然而他們卻感到更幸福。可見,一個人即使缺少錢,但他為了某種高尚的理想而活著,那么他是幸福的。
錢也不是萬能的
一個人即使有很多錢,但他的精神世界如果是空虛的,或者生活並不自由,那么就決不會有幸福,有時甚至是痛苦的。《紅樓夢》里的 賈寶玉生長在一個門第顯赫、極為富貴的封建官僚家庭里,過著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奢侈生活,按理說他是很幸福的,但事實並非如此。他為封建禮教所禁錮,沒有自由,因此,他不幸福。古 羅馬帝國皇帝尼祿可以說是富甲天下了,但他是否幸福呢?他的富有、尊貴只使得他獸性大發,弒母戮師,甚至荒唐到火燒羅馬城,最後眾叛親離,只得自殺。這,說明了金錢與幸福之間並不能劃等號。
透過現象看本質
我們透過金錢的魔力,揭開它那神秘的面紗,就會發現錢不過是一種商品,如果喪失了那種能夠交換商品的能力的話,那么紙幣不過是一些廢紙,金屬幣也只不過是一堆破銅爛鐵。對錢的態度正確,理解得透徹的人是不會被錢所動的。 我們對錢要有一種正確的認識。既不能像晉朝的王夷甫那樣把它蔑稱為“阿堵物”,連碰也不願碰它,也不能為它而瘋狂,用不正當的手段去獲取它。總而言之,我們對錢的態度應是“取之有道,用之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