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南川區城鄉建設委員會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南川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75號)和中共重慶市南川區委、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南川委發〔2009〕61號)精神,設立重慶市南川區城鄉建設委員會。重慶市南川區城鄉建設委員會是主管全區城鄉建設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劃入原區建設委員會的職責。

(二)增加推進統籌城鄉建設的職責。

(三)加強推進建築節能的職責。

(四)加強村鎮建設管理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的職責。

(五)將經濟適用房管理等住房保障職責劃給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承擔規範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貫徹執行城鄉建設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全區城鄉建設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編制全區城鄉建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城鄉建設執法工作。

(二)負責推進統籌城鄉建設。編制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城鄉建設重大問題調查研究;指導鄉鎮(街道)城鄉建設工作。

(三)負責培育、規範城市建設投融資市場;負責城市建設配套費等的徵收和管理;會同區財政部門籌集城市建設維護資金,編制城市維護建設資金收支年度計畫,經區政府批准後安排下達;監督管理城市建設維護資金及其他專項資金的使用;負責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概預算的監督管理;指導監督本系統的財務、審計、國有資產和收費管理工作。

(四)承擔監督管理勘察、設計市場的責任。負責全區勘察設計行業的管理,培育、規範勘察設計市場,監督管理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及從業資質和資格。受市城鄉建委委託,實施建設工程勘察丙級資質審批的受理、審查、決定及發證職權,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批的受理、審查、決定職權;負責工業和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和城市地下空間的綜合利用;主管城市雕塑工作,管理從業資質。

(五)承擔監督管理建築市場的責任。負責建築業(含室內裝飾裝修行業,下同)管理,培育、規範建築市場;管理建築活動從業單位資質和人員資格。受市城鄉建委委託,實施涉及交通、水利、信息產業等資質類別的建築企業三級資質審批的受理、審查職權;負責市場準入、施工許可、建設監理、質量監督、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程保險、工程擔保和竣工驗收的管理;負責建築材料、建築機械與設備的施工準入;指導新型建材和建築機械與設備的推廣;負責施工工程造價管理。受市城鄉建委委託,實施工程造價諮詢企業乙級資質審批的受理、審查職權;負責管理全區對外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六)負責監督管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負責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政策實施;負責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質管理;負責建設工程契約、評標專家庫、建設工程交易市場管理。

(七)負責重點工程的管理協調和監督檢查,參與重點工程項目的管理。

(八)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編制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指導歷史文化名城(鎮)保護建築的修復建設;指導區級以上風景名勝區建(構)築物建設;指導城市地下管網建設。

(九)負責住房建設和房地產開發建設的監督管理。編制城鎮住房建設和城市建設綜合開發的中長期計畫、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項目轉讓和項目資本金管理。受市城鄉建委委託,實施房地產開發企業三級資質審批的受理、審查、決定、發證職權。

(十)負責規範和指導村鎮建設。指導中心鎮、重點鎮及新農村建設;指導村鎮人居環境改善工作;指導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導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特色景觀旅遊名鎮名村管理工作。

(十一)承擔推進城鄉建設科技進步的責任。負責制定城鄉建設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建設領域新技術推廣套用;負責行業信息化、建築智慧型化等管理工作;負責推進成品住宅建設和住宅產業化工作。

(十二)承擔推進建築節能的責任。監督實施建築節能政策;承擔建築節能技術認定;負責建築節能審查;管理建築能效測評標識;指導公共建築節能監管體系建設;指導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負責推進綠色建築工作;指導新型建材、環保建材和建築機械與設備等的認證、研發,指導牆體材料革新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城建檔案收集、歸檔與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本系統教育規劃和人才規劃,指導和管理建設崗位培訓和人才培訓工作;負責全區工程技術建築專業和技術職稱初、評審和本系統智力引進工作。受市城鄉建委委託,實施普工、初級工、中級工建設職業技能崗位證書核發職權,繼續教育及崗位證書復檢職權。

(十四)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重慶市南川區城鄉建設委員會設5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黨務、政務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督辦;承辦機關文秘、文印、會務、機要、保密、後勤等工作;負責目標管理、政務信息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離退休幹部的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宣傳、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綜合統計工作;指導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城市建設配套費的徵收和管理;負責機關思想政治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等工作;統籌指導城鄉建設法制工作;負責城鄉建設涉法性、規範性檔案的審查、起草;負責城鄉建設行政執法指導與監督;負責城鄉建設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服務工作;負責牽頭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批評、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協調處理民眾來信來訪。

(二)勘察設計科

負責勘察設計諮詢業的行業管理,編制勘察設計諮詢業發展的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培育、規範勘察設計市場,管理從業資質和執業資格;負責準入管理和建設工程勘察、建築設計招標投標管理,及勘察設計單位出入區從業管理;負責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審查審批與高切坡審批、施工圖審查備案、勘察設計質量管理和設計最佳化工作;監督強制性標準設計的執行;負責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工作,參與編制城市抗震減災規劃;負責城市地下空間綜合利用工作;負責城市雕塑建設工作;監督執行專業地方性技術規範、規程、標準;負責科技成果的推廣和套用;負責住宅產業化、智慧型化、建築節能、牆體材料改革工作;負責執行地方建築材料、設備使用市場的產品標準,指導產品質量認證工作;研究制定教育規劃和人才需求規劃,指導管理建設崗位培訓和人才培訓工作;負責全區工程技術建築專業技術職稱評審;綜合管理區屬建築行業培訓機構。

(三)建築管理科

負責建築業的行業管理,研究制定建築業發展的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培育、規範建築市場,管理施工、監理、預製構件、商品砼企業和建設工程招標代理、造價諮詢、建設監理、檢測試驗機構等相關中介組織的資質和執業人員資格;負責市場準入、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建設監理、工程契約、施工許可、工程造價、工程擔保的管理;負責相關企業出入區從業的管理;負責建設工程現場管理,管理質量監督、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程保險;負責指導各類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負責建築材料、設備使用許可的準入管理,商品砼和散裝水泥的推廣工作;負責有關竣工驗收備案的受理和管理工作;管理對外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四)村鎮建設科

負責全區城鎮化建設的日常工作;負責編制城鄉建設中長期計畫與年度計畫,研究制定小城鎮和村鎮建設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對村鎮各類建設項目進行審批管理;負責實施小城鎮和村鎮建設標準,指導鄉鎮建設統計工作;負責鄉鎮(街道)、村鎮農民建房管理工作;負責鄉鎮建設管理人員和農村建築工匠的業務培訓管理工作;負責村鎮建設項目招商引資工作;參與編制、評審小城鎮風貌設計;參與區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與評審;參與編制控制性詳規、修建性詳規和重要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

(五)住房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科

貫徹執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城鎮住房建設、城市建設綜合開發的方針、政策,起草城鎮住房建設和城市建設綜合開發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城鎮住房建設和城市建設綜合開發的行業管理,編制城鎮住房建設和城市建設綜合開發中長期計畫與年度計畫,研究制訂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轉讓、聯建的審查、審批;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契約、資本金的監督和管理;參與房地產開發項目規劃與設計審查;負責示範居住小區的申報工作;監督實施住宅質量保證體系;負責組織實施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建設;負責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工程進度、質量、竣工驗收的監督;指導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的概預算工作;指導歷史文化名城(鎮)保護建築的修復建設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管網建設;參與制定城市建設綜合開發的費用標準與價格;參與城市建設綜合開發的項目招標投標;參與城市建設綜合開發項目的竣工驗收;參與住房制度改革、商品房預售、物業管理;會同確定全區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參與重點工程項目的管理;參與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和城市分區規劃、控制性詳規、修建性詳規的審查及重要建設項目的選址工作;參與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管理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材料設備供應等單位的準入管理;參與重點工程建設的管理協調、監督檢查、統計、目標考核與獎懲。

紀檢組(監察室)

負責紀檢、監察及黨風廉政建設;受理黨員和民眾的控告和申訴,按管理許可權查處或協助查處黨員及幹部職工違犯黨紀、政紀的案件;開展黨紀政紀宣傳教育;指導本部門的行風工作。

人員編制

重慶市南川區城鄉建設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為1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紀檢組長按有關規定配備;科室領導職數7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4名。

事業單位

(一)保留設定重慶市南川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為區城鄉建委直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科級。經費形式為財政差額撥款。核定事業編制17名,其中領導職數2名。其主要職責是:受區城鄉建委委託,負責監督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質量行為和地基基礎、主體結構的實物質量和環境質量,監督建設單位組織的竣工驗收,出具有關工程建設各方行為質量和工程實物質量的監督報告;負責建設工程使用的建築材料的監督檢測,建築材料準入備案管理;負責建築節能能效評定工作;受理有關工程質量的投訴工作;承辦區城鄉建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撤銷原掛牌的重慶市南川區建築業管理站牌子,保留設定重慶市南川區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掛重慶市南川區城鄉建設執法隊牌子),為區城鄉建委直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科級。經費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核定事業編制8名,其中領導職數2名。其主要職責是:受區城鄉建委委託,負責建築行業的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執行地方城鄉建設的安全技術規範、規程和標準;負責對建築安全生產形勢進行分析,制定相應的規定和管理辦法;負責建設崗位培訓和人才培訓工作;負責制定建築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開展建築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負責建築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的統計上報工作;負責對建築企業安全生產業績進行考核、評定;負責建築安全新技術、新產品的套用和推廣工作;負責指導建築從業人員保險工作;受區城鄉建委委託,實施城鄉建設行政執法職權;承辦區城鄉建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保留設定重慶市南川區城市建設檔案館,為區城鄉建委直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科級。經費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核定事業編制3名,其中領導職數1名。其主要職責是:受區城鄉建委委託,接收和保管需長期和永久保存的城鄉建設檔案,保證檔案的安全;對接收進館的檔案進行管理、利用和開展服務;根據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和科研工作需要,對館藏檔案開展編研工作,發揮檔案價值作用;對城鄉建設進行檔案業務指導,負責工程檔案專項驗收;承辦區城鄉建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四)保留設定重慶市南川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掛重慶市南川區建設工程服務中心牌子),為區城鄉建委直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科級。經費形式為自收自支。核定事業編制5名,其中領導職數1名。其主要職責是:受區城鄉建委委託,為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包括開標、評標、定標等),提供設施齊全、服務規範的場所;收集存貯和發布招標投標信息、政策法規信息、分包信息等,為建設工程交易各方提供信息諮詢服務功能;監督各類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負責工程造價管理、造價員培訓、材料價格信息收集和發布工作;承辦區城鄉建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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