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南川區規劃局

(二)負責全區城鄉規劃的編制管理工作。 (四)負責城鄉規劃區和風景名勝區規劃管理工作。 負責全區城鄉規劃編制管理和測繪管理。

簡介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南川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75號)和中共重慶市南川區委、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南川委發〔2009〕61號)精神,設立重慶市南川區規劃局。重慶市南川區規劃局是主管全區規劃和測繪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家和重慶市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的職責

1.根據市政府令第209號,增加市城鄉規划行政主管部門授權行政權項:增加市政府確定的重要項目以及大型廠礦、駐渝部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審批權;增加專業規劃審批權;增加市級以下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及詳細規劃審批權;增加市級以下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非強制性內容調整審批權;增加部分重大特殊建設項目規劃管理權。
2.根據市政府令第209號,增加市城鄉規划行政主管部門界定行政權項:增加非區域性市管建設項目規劃管理權;增加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規劃管理權。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建設項目工程外牆裝飾方案審查職能。
2.加強測繪公共服務和應急保障、監督管理地理信息獲取與套用等測繪活動、組織開展測繪基礎研究和推動科技進步與創新的職責
3.加強城鄉規劃監督檢查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城鄉規劃與測繪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對全區城鄉規劃、測繪及相關工作實施統一的監督管理。
(二)負責全區城鄉規劃的編制管理工作。承擔全區城鄉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具體工作;承擔鎮規劃、鄉(集鎮)規劃、村(莊)規劃的審查報批工作;組織編制中心城區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重要地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重要專項規劃;負責對城鄉規劃有關的專業規划進行綜合協調與平衡;參與編制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歷史文化保護區、旅遊景區景點的規劃,指導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的編制。
(三)承擔實施城鄉規劃工作。承擔近期建設規劃的制定和實施工作;依法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條件函》、《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對建設工程進行竣工規劃核實,核發《建設工程規劃竣工驗收合格證》;指導鄉鎮近期建設規劃的制定和實施工作。
(四)負責城鄉規劃區和風景名勝區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包括風景名勝區)範圍內各類建設工程的選址定點、規劃方案、施工圖設計的審查審批和各類建設工程的規劃驗收;對各類建設工程〔包括新改建的建(構)築物、臨時建(構)築物、立面裝修、市政工程設施和其他工程設施〕進行規劃管理,負責城市廣場及雕塑的選址定點和方案審查;負責建(構)築物室外裝飾的審查;負責管理規劃方案設計招標;負責規劃綜合費、勘察測繪審查費等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全區規劃監察管理工作;負責區域內重大建設項目的規劃管理工作。
(五)負責擬訂測繪事業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基礎測繪規劃;負責基礎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的組織和管理工作;指導地籍測繪工作;建立健全國家和地方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六)承擔組織提供測繪公共服務和應急保障的責任;指導地理信息套用服務,審核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管理地理信息成果,組織協調地理信息安全監管工作。
(七)承擔規範規劃和測繪市場秩序的責任,管理和規範規劃設計和測繪市場;負責城鄉規劃設計、測繪單位資質的初審報批工作;負責城鄉規劃和測繪成果的質量監督;承辦地圖審查工作;負責區域測繪任務和各類規劃區、重點地區、重要項目規劃設計任務登記;負責組織本區規劃、測繪人員業務培訓工作。
(八)負責全區城鄉規劃和測繪資料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成果管理,審批對外提供測繪成果;制定城鄉規劃和測繪行業信息系統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九)組織、指導、協調城鄉規劃、測繪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城鎮規劃區、重點地區、重要項目實施規划行為的監督檢查;負責城鎮規劃區內建築項目的跟蹤管理;指導和監督檢查鄉鎮實施規划行為。
(十)參與江河流域規劃、區域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重要專業規劃的編制;參與全區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和建設計畫的制定;參與城鄉規劃區內土地儲備、年度用地計畫建設項目安排和國有土地出讓、轉讓工作;參與重要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
(十一)承擔城鄉規劃研究工作,負責城鄉規劃和測繪的科研、科技合作交流以及高新技術推廣套用工作。
(十二)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等法律事務;負責行業建設和專業技術職稱的審查報批;負責局系統科技人才隊伍建設。
(十三)承擔區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重慶市南川區規劃局設5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局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本局機關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息、會務、接待、安全應急、保衛、人才培訓、行風建設等工作;承辦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的議案、建議、意見和提案;負責機構編制、人事、勞資管理工作;負責目標管理、精神文明建設、計畫生育、工青婦及行政後勤保障工作;負責資產、財務、統計工作;負責監督規劃綜合費、勘察測繪審查費等費用的徵收管理;負責本系統城鄉規劃檔案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重慶市城鄉規劃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負責局機關對外宣傳、輿論引導工作;負責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修改意見的徵詢上報;負責城鄉規劃、測繪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工作;負責局系統法律、法規、政策的培訓工作;負責局系統的信訪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法制建設和城鄉規劃效能監察工作;負責局系統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負責組織規劃、測繪方面的聽證會、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
(三)規劃編制和測繪管理科
負責全區城鄉規劃編制管理和測繪管理。承擔南川區城鄉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的組織編制、審查報批工作;承擔與城鄉建設有關的專項規劃、市級以下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及詳細規劃、市級以下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非強制性內容調整的審批工作;負責鎮總體規劃(含控制性詳細規劃)、鄉規劃和村規劃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制定村鎮規劃編制計畫,指導、協調全區村鎮規劃編制工作;負責建制鎮(集鎮)規劃區內個人建設項目規劃手續的辦理工作;負責城鄉規劃編制和測繪的業務培訓;負責規劃設計和測繪行業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起草測繪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基礎測繪規劃、擬訂基礎測繪年度計畫;參與江河流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和全區社會經濟發展規劃的編制。
(四)用地和市政規劃管理科
負責全區建設項目的規劃紅線圖製作,劃定項目的各類規劃控制線;負責單位建設工程項目的選址定點工作;負責辦理單位建設工程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條件函》、《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臨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負責辦理市政工程、城市廣場及雕塑的“一書三證”(即《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竣工驗收合格證》);參與制訂城鄉建設計畫和開發出讓地塊計畫;參與城鄉規劃區內土地儲備、年度用地計畫建設項目安排和國有土地出讓、轉讓工作;承擔建設用地規劃管理政策的擬定、制度建設和規範化管理工作;承擔建設用地規劃控制指標的調整、報批工作;承擔用地規划動態管理和市政工程的規劃管理工作;參與市政工程、城市廣場及雕塑的跟蹤管理和驗線工作;負責組織市政工程的規劃驗收工作。
(五)建築規劃管理科
負責全區範圍內除市政工程以外單位建設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施工圖設計、建築外裝飾設計和建設項目燈飾設計方案審查;負責辦理全區範圍內除市政工程以外單位建設工程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和《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城市規劃建設區內個人建設項目規劃手續的辦理工作;負責組織建築項目的規劃驗收工作;參與建築項目的跟蹤管理和驗線工作;承擔建築規劃管理政策的擬訂、制度建設和規範化管理工作;承擔重大建設工程項目的方案徵集工作;承辦區規劃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
負責紀檢、監察及黨風廉政建設;受理黨員和民眾的控告和申訴,按管理許可權查處或協助查處黨員及幹部職工違犯黨紀、政紀的案件;開展黨紀政紀宣傳教育;指導本部門的行風工作。

四、人員編制

重慶市南川區規劃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規劃師(副處級)1名;紀檢組長按有關規定配備;科室領導職數6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2名。

五、事業單位

(一)將重慶市南川區規劃監察執法大隊更名為重慶市南川區規劃監察執法支隊,為區規劃局直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科級。經費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核定事業編制20名,其中領導職數4名。其主要職責是:受區規劃局委託,承擔全區城鄉規劃的監察執法工作;負責規劃違法行為的調查取證,負責建立社會規劃監察網路;參與建設項目跟蹤管理、建設工程項目驗線和規劃驗收工作;完成規划行政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將重慶市南川區規劃服務中心更名為重慶市南川區規劃研究服務中心,為區規劃局直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科級。經費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核定事業編制9名,其中領導職數2名。其主要職責是:受規劃局委託,承擔城鄉規劃與測繪的研究工作,負責組織開展規劃編制、規劃實施、建築風貌、測繪技術等專項研究;負責城鄉規劃和測繪的科研、科技合作交流以及高新技術推廣套用工作;承擔建設項目跟蹤管理工作;承擔測繪成果匯交、地圖編制、測量標誌保護的監管工作;負責地形圖測繪審查、測繪檔案及保密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建設項目設計方案、施工圖審查中的規劃技術指標核算工作;負責各類建設工程的放驗線管理工作和規劃公示牌的設立事務;負責規劃、測繪諮詢服務,提供城鄉規劃、測繪等技術標準和規範;負責承辦基礎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的組織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提供測繪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務與應急保障工作;參與建設項目的規劃驗收工作;完成規划行政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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