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1、掌握衛生職業教育改革動態,為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
2、組織開展衛生職業教育教學研究,指導學校教育教學改革。
3、根據衛生職業教育及醫療衛生改革形勢的需要,針對本校具體情況,組織全校專業技術人員開展科學技術研究。
4、負責學校及上級科研計畫項目的申報立項和實施管理工作,負責科研成果的申報及校級科研成果的鑑定工作。
5、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稿件的推薦工作。
6、負責管理學校的學術活動,主持各類學術報告會,組織籌備召開一年一度學術研討會。
7、負責《焦作衛校學報》的徵文、審稿、編輯、校對、印刷及對外交流工作。
8、負責學校科學技術協會日常工作。
9、負責學校老科技工作者協會日常工作。
10、負責學校紅十會日常工作。
11、完成校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醫教處主任職責
1、在院長領導下,具體組織實施全院的醫療業務工作。
2、擬訂有關業務計畫,經院長、副院長批准後,組織實施。經常督促檢查、按時總結匯報。
3、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況。組織重大搶救和院外會診。督促各種制度和常規的執行,定期檢查,採取措施,提高醫療質量,嚴防差錯事故。
4、對重大醫療差錯或事故進行調查,及時向院長、副院長提出處理意見,必要時提交技術指導委員會鑑定。
5、負責全院醫療技術人員的業務訓練和技術考核、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協助人事科做好衛生技術人員的晉升、獎懲、調配工作。
6、負責組織實施臨時性院外醫療任務和對基層的技術指導工作。
7、組織加強科室之間的協作,改進門診、急診工作。
8、督促檢查藥品、醫療器械的供應和管理工作。
9、副主任協助主任負責相應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