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和總結制度
人事處
年初制訂年度工作計畫,每學期初制訂實現年度計畫的工作檯帳,每學期末和年度末均做工作總結。
二、會議制度
1.每周一次處長辦公會,討論和研究提交校長辦公會議或黨委會討論的有關事宜及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每周召開一次全處工作會議,總結上周工作,安排本周工作。
3.每半年召開一至兩次全校人事工作會議,布置工作或交流經驗。
三、請示報告制度
人事處的工作人員職權範圍內的日常工作隨時處理,凡重大或疑難問題及時請示報告處長,個人不能隨意表態和自作主張。
四、公文收發承辦制度
凡上級發來的公文或基層給人事處寫的報告,均需交負責檔案工作的人員進行登記,處長和副處長閱文,並按處長批示意見辦理。
五、保密制度
要嚴格保守黨和國家機密。妥善保管機密檔案、材料,不該說的不說,不該問的不問,通信和公共場所不談機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