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階段:初始階段
1965.6.14 中共中央轉發高等教育部黨委根據劉少奇的建議寫的《關於分配一批高等文科畢業生到縣以下基層單位工作的請示報告》。中央認為,分配一批大學畢業生到農村,是實現知識分子同工農民眾相結合,培養革命接班人的有效途徑之一,是加強基層建設的一項重要措施。除今明兩年分配這批大學畢業生到農村外,以後每年都要有計畫地分配一些大學畢業生到農村去。?
1966-1976 選調生工作因文革而中斷,但是,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卻沒有停止,不同的是這一批年輕人只是中學畢業或者中途輟學。
1977 恢復高考
1980 恢復高考後的第一批專科生畢業,其中有相當部分大齡畢業生,“統招統分”和“包當幹部”的就業制度下,出現個別省份個別選調生。文革中很多的優秀幹部被弄垮整死。文革後百廢待興,領導幹部緊缺,年輕幹部、高學歷幹部偏少,破格提拔了許多優秀的年輕幹部,地方出現了許多二十來歲的縣級領導。
1981 恢復高考後的第一批本科生畢業,少數省份少數選調生,代表人物:河南的陳全國(河南省委副書記)、王照平(河南省林業廳長)
1982 出現最早的一批選調生,他們中的一些人已成長為地廳級、省部級幹部,這時期的代表人物有廣西的黃道偉(廣西黨委常委、欽州書記)、福建的張國勝(莆田市長)、湖北的王振有(黃石市委書記)、肖旭明(恩施州委書記)、向顯智(湖北師範學院院長),選調生工作開始逐步在全國展開。採取“自然分配、跟蹤管理”(由學校負責派遣、接收單位負責培養管理、組織部門跟蹤了解)為主和“直接選調、重點培養”(由組織部門直接分配工作和培養管理)為輔兩種方式
第二階段:全面展開
1983.8.30 中組部下發《關於選調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培養鍛鍊的通知》(中組發1983[10]號),為了建設好“第三梯隊”,有計畫地培養一批年輕而又有大學文化程度的黨政領導幹部,改善省、地、縣(包括企、事業單位)領導班子的結構,決定從今年開始,各省、市、自治區每年都要選調一批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進行重點培養鍛鍊,幾年後,擇優選拔到適當的領導崗位,這是實現領導班子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一項重要措施,應作為培養幹部的一項制度長期堅持下去。經過兩、三年,擇優選拔到基層領導崗位,從事政治、業務等多方面的工作,取得領導工作的實踐經驗。幾年後,把其中優秀的選拔到縣一級領導崗位,以後 對他們的培養、管理和使用,可同地、省級後備幹部銜接起來,這就為有四十歲左右的幹部進入省、部級領導班子打下良好的基礎。這時期的代表人物有甘肅的李鵬新(甘肅省政法委書記)、湖北的梁惠玲(女,孝感市長)
1984年4月30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改變中央和國家機關直接從應屆大專畢業生中吸收幹部的辦法的通知》(中發[1984]12號),84年的代表人物是四川成長現在福建任職的陳文清(福建省紀委書記)、湖北的李新華(湖北省政府副秘書長)、劉雪榮(黃岡市長)、史正江(中央辦公廳副司長)、李建明(湖北省體育局局長)
1985-1986 開始推行學生“供需見面”、“雙向選擇”等就業制度改革。代表人物:團中央常委、青農部部長陶宏(湖北)
第三階段:調整
1986 中央組織部召開選調生工作會議,決定暫停選調生工作。各級組織部門就之前這批選調生的工作去向,在徵求本人意見的前提下,作了妥善安置。有的調到縣以上機關工作,有的回原籍工作。
1989.07.16 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省級以上黨政機關不直接從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中吸收幹部的通知》(中發[1989]5號),幾年來的實踐證明,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經過基層工作鍛鍊,然後擇優選入黨政機關,是保證機關幹部素質的重要措施。
1991.9.6 中共中央作出《關於抓緊培養教育青年幹部的決定》,今後,中央國家機關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政機關,除經中央和國務院批准外,一般不要直接吸收應屆大學畢業生進入機關。應屆大學畢業生應儘量分配到基層去工作。直接分配到黨政機關的應屆大學畢業生,要先到基層進行鍛鍊。地(市)以上組織人事部門每年可從應屆大學畢業生中挑選一批品學兼優的學生,分配到基層去培養鍛鍊,並進行跟蹤考察,然後從中挑選優秀分子,逐級補充到黨和國家機關幹部隊伍中來。
1992.4.10 中組部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抓緊培養教育青年幹部的決定》的實施意見,重新部署了選調生工作。為了給黨政機關培養合格的後續力量,從1992年起,每年從高校應屆畢業生中挑選一批品學兼優的畢業生,分配到(市、區、旗)或農村鄉鎮或企業工作,經過2年以上的基層鍛鍊,按照增員指標,經過考試考核,分別補充到地級以上黨政機關幹部隊伍中來。這一時期的選調生,由於主要是自然分配、跟蹤管理,選調生來自四面八方、各行各業,流失較嚴重。實踐證明,這種選拔和管理方式基本上不適合黨政幹部的成長規律。
1993 推出“自主擇業”就業制度
1994.10. 26 中組部、人事部、公安部發出《關於從全國高等學校選拔部分優秀應屆畢業生到基層公安機關鍛鍊培養的通知》,決定劃出專項編制,從全國高等學校中選拔部分優秀應屆畢業生,以指令性分配計畫的方式充實到縣(市)公安局,並採取跟蹤培養的辦法,加強縣(市)公安機關領導班子後備隊伍建設。
1995年1月7日 中共中央發出《關於抓緊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幹部的通知》(中發[1995]2號),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要會同教育、人事部門,每年從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中挑選一批品學兼優的畢業生進行重點培養。選定以後,先組織他們到黨校或幹部院校培訓,對他們進行政治理論、黨的基本知識和黨的優良傳統作風等方面的教育,然後根據每個人的不同情況和培養方向的要求,將他們分配到農村鄉鎮或企業工作,並進行跟蹤考察,從中挑選優秀分子,逐級補充到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幹部隊伍中來。
1996 選調生工作開始在某些省份繼續展開。從這時候起,往屆畢業生、選調生也可以參加選調。這一階段,主要採取“直接選調、重點培養、跟蹤考察、優勝劣汰、滾動管理”的辦法。
第四階段:探索
1999.10 中組部在江蘇召開全國選調生工作座談會,開始全面恢複選調生工作
1999 高校開始大規模擴招
2000至今 就業形勢趨緊
2000.9.5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抓緊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幹部的通知》(中發〔1995〕2號)和全國培養選拔年輕幹部工作座談會精神,中組部頒布《關於進一步做好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幹部工作的意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每年選調一定數量的應屆畢業的優秀大學生和研究生到基層重點培養鍛鍊,並把這項工作納入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幹部工作的整體規劃。要對他們加強培養教育,嚴格要求,嚴格管理,使他們健康成長。對德才素質好、有發展潛力的,要列入後備幹部名單。條件成熟的,要及時提拔到基層領導崗位。適合做機關工作的,有計畫地補充進縣級以上黨政機關。
2000.1.12 中組部等部門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選調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培養鍛鍊工作的通知》(組通字[2000]3號)。實踐證明,選調品學兼優的應屆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符合領導人才成長的客觀規律,是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幹部、加強領導班子及其後備幹部隊伍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從源頭抓起,培養造就大批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領導人才的一項戰略性措施。世紀之交,面對新的形勢和任務,更加需要高瞻遠矚,有計畫地做好領導人才的培養工作。明確選調生工作的重點是培養黨政領導幹部後備人選,同時為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培養高素質的工作人員。必須按照中央提出的黨政領導幹部的基本素質要求做好選調工作。選調生分配納入高等院校畢業生分配計畫。
2002 中央黨校第一期選調生(地廳級)培訓班開班
2002.5.29 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書記處書記、中央組織部部長曾慶紅同志專門接見了第一期培訓班學員,並發表重要講話,要求要把選調生工作作為一項事關全局、事關長遠的大事,繼續抓緊抓好。還特彆強調:對選調生工作一要堅持,二要改進,三要提高。
2002 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李嵐清同志在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內參《福建從培養接班人的高度改進選拔培養高校應屆畢業生方式》上就福建省選調生工作作出批示:“這個辦法好,選拔高校應屆畢業生先放到農村基層去鍛鍊,不但有助於提高農村基層幹部的文化素質,加強農村工作,而且有利於培養青年幹部,特別是有利於培養他們對人民民眾的感情。”
2003.3-2003.7 中央選調生第二期培訓班開班
2003 擴招後第一屆學生畢業,就業形勢異常嚴峻。很多大學畢業生選擇選調下基層
2003 共青團中央、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發出《關於實施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的通知》(中青聯發[2003]26號),這項計畫通過引導大學生到西部去、到基層去、到祖國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業,促進西部貧困地區教育、衛生、農技、扶貧等社會事業的發展,拓展大學生就業、創業的渠道,努力培養造就一大批既有現代科學文化知識、又有基層工作經驗和強烈社會責任感的優秀青年人才。
2003 廣東梅州提前兩年到高校“下單”培養選調生 2003年,梅州市委決定成立“戰略後備人才培養工程”領導小組,利用本地高校———嘉應學院升為本科的契機,用5年時間,每年從學院本科三年級優秀學生中選拔60人作為“黨政戰略後備人才”培養對象,經過培訓、公務員考試和有關考核、淘汰,合格者作為選調生安排到基層黨政部門工作。特別要求他們利用寒暑假到村鎮掛職鍛鍊,提前了解基層,提前對接基層。
2003.6 山東省委組織部、共青團山東省委下發了《關於做好選調生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充實共青團幹部隊伍工作的通知》(魯組通字[2003]21號),決定每年從高校選拔一批政治堅定,有培養前途,熱愛青年工作的優秀應屆大學畢業生充實到省共青團幹部隊伍。
2004.7.6 十六屆中央政治局委員、湖北省委書記俞正聲在湖北省委黨校2004屆選調生崗前培訓班上發表了關於選調生工作的重要講話並看望了所有選調生學員。今年組織部確定的是300人,常委討論加了200人,爭取明年達到1000人。我們湖北省有1000多個鄉鎮,爭取每年每個鄉鎮增加一個。我們要經過5年、10年、15年的努力,使幹部的素質逐步提高,逐步成為市、縣兩級的骨幹。
2004.09-2005.01 中央黨校第三期選調生培訓班開班
2005.3.20 《人民日報》發表文章:選調生工作——打造中國特色幹部後備庫,總結選調生工作開展25年來的基本經驗。不斷規範選育流程。嚴格標準,擇優選調;科學培養,動態管理;不惟台階,適時任用。打造年輕幹部培養制度。基層實踐是人生起步的基礎;艱苦環境是走向成熟的根本;多崗位鍛鍊是提升素質的關鍵。
2005.03.21 香港文匯報報導選調生成省廳級領導接班人
2005.6.29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5]18號)。加大選調應屆優秀高校畢業生到基層鍛鍊的工作力度。選調應屆優秀高校畢業生到基層鍛鍊,在改革、建設的第一線和艱苦的環境中了解國情、砥礪品格、增長才幹是青年人才成長的重要途徑,也是最佳化基層公務員隊伍結構、提高基層幹部隊伍素質的有效方式。要進—步擴大選調生的規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每年都要選拔—定數量的應屆優秀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主要充實到農村鄉鎮和城市街道等基層單位。各級組織人事部門要加強對選調生的日常管理和培養,在他們到基層工作2至3年後,按照幹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的原則,按照有關規定,結合崗位需求,從中擇優選拔部分人員任用到鄉鎮、街道領導崗位。今後,縣級以上黨政機關補充公務員,應優先從選調生中選用。
2005.10-2006.01 中央黨校第四期選調生班開班
2006 中組部、人事部、教育部、財政部、農業部、衛生部、國務院扶貧辦、共青團中央聯合下發《關於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16號),三支一扶工作開始
2006.3 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關於緩解西部及貧困地區基層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法官、檢察官短缺問題的意見>的通知》(組通字[2006]8號) 進一步做好選調生工作,充實法官、檢察官後備人才。省(區、市)黨委組織部門將為基層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選調法律專業人才納入選調生計畫,會同高級人民法院、省級人民檢察院每年有計畫地選調一批優秀應屆高等院校法律專業畢業生,安排到基層院工作。西部各省(區、市)每年選調的人數一般不少於20名。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要按照選調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安排好選調生的工作和生活,保證選調生安心基層,儘早成才。
2006.7 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書記在2006屆廣西選調生代表以及清華大學到廣西掛職鍛鍊的青年教師座談會發表重要講話。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培養鍛鍊,是我們黨為了促進地方建設,著眼於黨的事業後繼有人、長治久安,為推進幹部隊伍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建設朝氣蓬勃、奮發有為黨政領導幹部隊伍而採取的一項戰略舉措。自治區黨委對選調生工作十分重視,把這項工作作為年輕幹部成長“兩個源頭”的重要組成部分。
2006.10-2007.01 中央黨校第五期選調生班開班
2007.7.12 廣西區黨委書記劉奇葆致信2006屆清華大學選調生左孔天、周瀅照、周偉平、黃杰鵬,勉勵選調生早日成為德才兼備成就卓越的優秀幹部。並向廣西所有的選調生朋友表示誠摯的問候!
2007.7.13 十六屆中央政治局委員、湖北省委書記俞正聲再次專程感到選調生培訓地看望1000多名選調生並發表了熱情洋溢的講話。選拔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去,充實公務員隊伍,是省委作出的重大決策。三年來的實踐證明,這個方法是成功的。很多同志通過基層鍛鍊,增長了知識,增長了才幹,已經成為基層幹部中的骨幹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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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主編簡介 目錄 -
遼寧選調生考試
選調生推薦人選為遼寧生源。 1月2日至1月8日,各學院黨總支組織學生自願申報,並進行資格審查。 1月15日前,將選調生推薦人選上報省委組織部。
一、選調生 二、遼寧選調生考試 三、報考條件 四、學校申報、推薦工作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