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吏介紹
都水清吏司是明清時期工部下設的機構。設郎中 6人(滿 5人,漢 1人)、員外郎 6人(滿 5人、漢 1人)、主事 6
人(滿 4人,漢 2人)。筆帖式若干人,經承 9人。下屬機關
司下設都吏、河防、橋道、織造、櫃、雜六科和算房、火房,分掌本司事務。都水司掌稽核、
估銷河道、海塘、江防、溝渠、水利、橋樑、道路工程經費;各省修造戰船、渡船及其他各種船隻並核銷河防官兵俸餉;修制祭器、樂器;徵收船、貨稅及一部分木稅。隸屬機構有皇差銷算處(負責核銷皇帝出巡時各地所用維修橋樑、道路等費用);冰窯(負責收發藏冰);彩綢庫(負責收發制帛、誥軸、彩綢、駕衣、寶砂、棕絲、藤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