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革
“殿前”之名,最早見唐肅宗至德二年,“又擇便騎射者置衙前射生手千人……又曰殿前射生,分左右廂……貞元二年,……又改殿前射生左右廂曰殿前左右射生軍,亦置大將軍以下。” 被作為禁衛軍號。
後周廣順二年,置殿前都指揮使職,“……以殿前都指揮使李重進領泗州防禦使……以殿前都指揮使、泗州防禦使李重進為武信軍節度使、檢校太保,典軍如故”
後周顯德元年,周世宗“自高平之役,睹諸軍未甚嚴整,遂有退卻”,於是命令趙匡胤“一概簡閱,選武藝超絕者,署為殿前諸班” 建立殿前軍,殿前司正式成型。
顯德三年,置殿前都點檢。“壬申,以滑州節度使兼殿前都指揮使、駙馬都尉張永德為殿前都點檢……”
顯德六年,趙匡胤“為宋州節度使,依前檢校太尉、殿前都點檢,進封開國侯” 。次年,陳橋驛兵變,北宋建立。
兩宋沿置殿前司。
南宋建炎初,三衙體制淪於廢壞,殿前都指揮並侍衛馬、步都指揮漸成空置。
自紹興五年至紹興七年,逐步恢復建制。“五年冬,廢神武中軍隸殿前司,……又以都督府兵分隸三衙。七年夏,複合馬司餘軍及八字軍為六軍十二將,命劉信叔主之;解承宣潛典步軍如故。自是三衙始復矣。”
職掌
殿前司為殿前諸班直,步、騎諸指揮的直接統領機構。掌握殿前諸班直及步騎諸指揮官兵名籍,總領其統制、訓練、輪班宿衛與戍守、遷補、賞罰之政令。
殿前司所屬諸班直、步騎諸指揮在內為皇宮禁衛,隨駕出行則為皇帝近衛,隨侍左右。國家大型祭典,執行儀仗、引導、安保、護衛任務。
職位
殿前司都點檢
後周及北宋初為殿前司 最高統領官。 從二品,位在殿前司副都點檢、殿前司都指揮使之上。
宋太祖建隆二年閏三月初一,“殿前都點檢、鎮寧軍節度使慕容延釗罷為山南西道節度使……自是,殿前都點檢遂不復除授” 。建隆二年七月九日,“殿前副都點檢、忠武節度使高懷德為歸德節度使,……皆罷軍職。” 自此,殿前司都點檢職不復設立。
殿前司指揮使
殿前司 最高統領官。從二品,位在節度使上。
自太祖朝不復設立都點檢、副都點檢後,即為殿前司最高統領官。
殿前司公事
南宋時,殿前司 最高統領官。從二品以下(官階不至節度使、或新任節度使)。
南宋時,殿前都指揮使或虛置或空缺。實際以資淺者為 主管殿前司公事,統領殿前司事務。 更為資淺者統領殿前司,則冠以“權”字稱“ 權主管殿前司公事”。
殿前司虞候
殿前司 統領官之一,從五品, 序位在正任防禦使之上。
在殿前司指揮序列中,僅次於殿前都指揮使、殿前副指揮使。三衙管軍中,位於侍衛親軍馬軍都虞候、侍衛親軍步軍都虞候之上。
南宋時,三衙都指揮使不常設。禁軍最高指揮序列為八人,殿前都虞候僅次於殿前、馬軍、步軍副都指揮使,位列第四。
諸班指揮使
殿前司諸班本班 最高 長官。位次於殿前司都虞候,高於諸班都虞候。
諸班都虞候
殿前司諸班本班 長官。位次於諸班都指揮使。
諸班指揮使
殿前司諸班本班 長官,位次於諸班都虞候。
諸班指揮使
有: 都知、 副都知、 押班。
四直都虞候
殿前司御龍四直 最高指揮官。為諸直都虞候之 長官。
諸直都虞候
殿前司御龍四直本直 最高 長官。次於四直都虞候,高於諸直指揮使。
諸直指揮使
殿前司御龍四直本直 長官,位次於諸直都虞候。
諸直指揮使
有: 都頭、 副都頭、 十將、 將虞候。
機構
殿前司揮使司
殿前都指揮使治所。殿前司 統領官司。與侍衛親軍馬軍都指揮使司、侍衛親軍步軍都指揮使司合稱“三衙”,為宋代禁軍最高指揮機構。
吏額有:孔目官、勾押官、押司官、開拆官各一員;前行六人、後行十八人,通引官十八人。
殿前司虞候司
殿前司都虞候治所。殿前司 管理官司之一。
吏額有:勾押官一員;前行一人、後行一人,通引官一人。
主管公事司
主管殿前司公事/權主管殿前公事治所。殿前司 管理官司之一。
吏額有:都吏、副都吏、典吏、副典吏各一員;書吏六人、典書二十一人、副典書二十人、抄寫四人。
殿前司兵案
殿前司 事務機構之一。主管行政,掌殿前司“諸軍、直、班功賞,大教閱轉資,內外轉補、排連,新舊行門拍試,換官等事。”
殿前司差使
殿前司 事務機構之一。主管人事,掌殿前司“過茶殿侍年滿出職,使人到闕差入驛殿侍,諸宮院下差抱笏殿侍,並磨勘奏補逐班祇應參班。”
殿前司倉案
殿前司 事務機構之一。主管財務,掌殿前司“關支諸軍班應乾請受,尚書省齋筵,並使人到闕差祗應人等”
殿前司騎胄案
殿前司 事務機構之一。主管軍械,掌殿前司“諸軍班教閱,收支將校兵級鞍馬,關請軍兵軍器並衣甲,請納將校朱記。”
殿前司推案
殿前司 事務機構之一。主管刑獄,掌殿前司“勘鞫取會追呼諸軍班諸般詞狀公事,差替諸處倉場庫務巡防兵級等,收捉審驗逃走人。”
殿前司法司
殿前司 事務機構之一。主管軍法,掌殿前司“檢引條法。”
殿前司開拆司
殿前司 事務機構之一。主管文書,掌殿前司“收接詞狀,及諸處發到文字等。”
建制
殿前諸班
殿前指揮使左、右共二班。皇宮近衛禁旅。宋初,以舊府親從帶甲之士及諸班軍騎中選武藝絕倫者充。
內殿直左右第一、第二共四班。皇宮近衛禁旅。周(後周)制,簡軍校暨武臣子弟有材勇者立。又有川班內殿直,乾德三年平蜀得奇兵,簡閱材貌魁偉便習騎射者凡百二十人立,開寶四年廢。
散員左右第一、第二共四班。皇宮近衛禁旅。周(後周)制,招置諸州豪傑立……又於北面驍捷、員僚直及諸軍內簡閱填補。
散指揮左、右共四班。余同“散員班”條。
散都頭左、右共二班。余同“散員班”條。
外殿直一班,皇宮近衛禁旅。皇宮近衛禁旅。諸班衛士中年多者號看班外殿直,後削看班之號。或詣諸道攝軍校之職部分州兵,謂之權管。國初又有內員僚直,開寶中廢。太平興國四年,征太原,得上軍。天禧四年,併入此班。熙寧五年罷廢。
散袛侯左、右共二班。余同“散員班”條。
金槍班左、右共二班。皇宮近衛禁旅。舊名內直,太平興國初年改名金槍班。
東、西班(帶甲者:弩手班、龍旗直等;不帶甲者:西第一、西第二等 )共十二班,舊號東西班承旨。淳化二年,改為殿前侍,東西各第一第二弩手、龍旗直班六,並帶甲,選諸班及不帶甲班增補。其東第二茶酒及第三、西第四班不帶甲,並以諸軍員、使臣及沒王事者子弟為之。 政和年改十一班, 南宋時減為八班。
散直二班。皇宮近衛禁旅。雍熙四年,以諸道募置藩鎮廳頭軍將及詣登聞院求試武藝者立。鹹平元年,選諸節度使從人、騎御馬小底增補。 熙寧九年,並南散直隸北散直。
鈞容直第一、第二共二班。軍樂隊。太平興國三年,選諸軍諳曉音樂、騎御馬小底立,名為引龍直。 淳化三年,改鈞容直。 南宋紹興三十年正月十八日詔罷。
茶酒舊班。皇宮侍衛禁旅。北宋屬東西班,南宋分出,單獨建制。
茶酒新班。皇宮侍衛禁旅。北宋屬東西班,南宋分出,單獨建制。
招箭班。皇宮侍衛禁旅,弓箭射術表演隊。北宋屬東西班,南宋分出,單獨建制。
銀槍班。南宋設定,為皇宮近衛。
1.殿前指揮使
2.內殿直
3.散員
4.散指揮
5.散
6.外殿直
7.散袛侯
8.金槍班
9.東、西班
10.散直
11.鈞容直
12.茶酒舊班
13.茶酒新班
14.招箭班
15.銀槍班
御龍諸直
御龍直左、右二直。皇宮步兵近衛、儀衛。舊號簇御馬直,太平興國二年改為簇御龍直,後改今名。
御龍骨朵子直左、右二直。皇宮步兵近衛、儀衛。舊號骨(釒)朵子直,太平興國二年改為御龍散手直,後改今名。
御龍弓箭直五直。皇宮步兵近衛、儀衛。選天武諸軍材貌魁傑者充。
御龍弩直五直。皇宮步兵近衛、儀衛。
1.御龍直
2.御龍骨朵子直
3.御龍弓箭直
4.御龍弩直
騎軍諸軍
捧日軍左、右廂各四軍,並捧日左射軍、捧日(釒)屈直軍、捧日弩手軍、捧日左第五軍、捧日左第七軍,共三十五指揮。駐紮東京三十三指揮,雍丘、鄭州各一指揮。舊號小底,(後)周改為鐵騎,太平興國二年改為日騎,雍熙四年改今名。雍熙三年,選善槍槊者充(釒)屈直軍。淳化三年,選善左射者為左射軍。鹹平五年,選天武、拱聖、驍騎善弩射者為弩手軍。 熙寧五年,廢左射、(釒)屈直、弩手、左第五軍,合併為二十二指揮。
拱聖軍,駐紮東京共二十一指揮。太祖乾德中,選諸州騎兵送闕下,立為驍雄,後改驍猛。雍熙四年,又改拱辰。未幾改今名。 熙寧六年,並為十六指揮,南宋沿置。
驍騎軍,駐紮東京,有上軍、下軍各十指揮,並驍騎弩手、上驍騎、殿前小底共二十三指揮。太平興國四年置,後又選掉搨索兵及左右教駿兵增置。雍熙四年,改殿前司步斗弩手為驍騎弩手。淳化四年,選壯勇超絕者為上驍騎,在本軍之上。鹹平五年,改上、下軍為左、右廂。舊又有殿前小底,至道二年,選驍騎馬直及善射者充。 熙寧六年,廢驍騎弩手、上驍騎、殿前小底,合併為十四指揮。
契丹直,駐鹹平、許縣、壽縣各一指揮共三指揮。開寶三年,以遼人內附之眾復置。太平興國中,因事復置。 熙寧九年廢。
歸明渤海,駐東京共二指揮。太平興國四年,征幽州,以渤海降兵立。 元豐元年廢,人員撥填拱聖軍一指揮,余撥隸驍騎軍。
吐渾小底,駐東京共二指揮。舊為五指揮,治平年並為二。太平興國四年,平太原,獲吐渾子弟,又選監牧諸軍中所有者充。 元豐元年廢。南宋復置,劃歸步軍。
龍猛軍,駐東京共八指揮。太平興國中,揀閱龍騎及諸州部送招獲群盜,取其材勇者立。淳化四年,又擇精悍者為教閱龍猛以備禽盜,在本軍之上。景德四年,又選龍騎、驍騎兵增之。 熙寧三年,並為六指揮。
神騎軍,駐雍丘十三指揮,鹹平五指揮,共十八指揮。端拱二年,選驍雄新配人及教駿、借事等兵立。淳化二年,廢掉搨索軍隸之。鹹平二年,又擇教駿、備征及外州增之。 熙寧三年,並為十指揮,南宋沿置。
驍雄軍,駐陳留、鹹平各二指揮,共四指揮。太平興國八年,遷驍猛中次等者立。景德中,以驍騎、驍勝、寧朔軍年多者隸之。 元豐六年,並為二指揮。
吐渾直,駐太原二指揮,潞州一指揮,共三指揮。太平興國八年,太原遷雲州及河界吐渾立,屯並、代州。雍熙三年,又得雲、朔歸明吐渾增立,屯潞州。 熙寧二年,並為二指揮。南宋沿置,劃歸步軍。
安慶直,駐太原一指揮,潞州三指揮,共四指揮。太平興國四年,遷雲、朔及河東歸明安慶民分屯並、潞等州,給以土田。雍熙四年立。 熙寧六年廢。
三部落,駐太原一指揮。太平興國四年,(太宗)親征幽州,遷雲、朔、應等州部落於并州,因立。 熙寧三年廢。
清朔軍,駐西京二指揮,許縣一指揮,汝南一指揮,共四指揮。太平興國四年,遷雲、朔州民於內地,得自置馬以為騎兵,謂之家戶馬。雍熙四年立。
擒戎軍,駐西京、許縣各二指揮,汝南一指揮,共五指揮。太平興國四年,遷雲、朔州民於西京、許汝等州,給以土田,充家戶馬。端拱二年立。
驍勝軍,駐東京,分左、右二廂各五指揮,共十指揮。鹹平三年,選教駿、驍騎諸軍備征子弟材勇者立。 熙寧三年廢。
寧朔軍,駐東京、尉氏縣各三指揮,雍丘、渭、河陽、河陰各一指揮,共十指揮。鹹平三年,選教駿諸軍備征及外州兵立。 熙寧二年,廢尉氏縣三指揮,共餘七指揮。元豐元年,駐東京三指揮並為一指揮,共餘五指揮。
飛猛軍,駐東京共二指揮。鹹平二年,選龍猛、驍騎兵子弟之材勇者立。 熙寧二年廢。
步斗軍,駐尉氏縣、太康各一指揮,蔡州四指揮,共六指揮。慶曆中增置,天聖前無。 元豐元年,駐尉氏縣、太康二指揮、蔡州二指揮皆撥隸步軍虎翼軍。十一月,蔡州餘部二指揮改為新立驍捷軍。
左翼軍,南宋紹興十五年始置。原為成忠郎陳敏、武翼郎周虎臣家丁,以驍勇善戰者約千餘人組成,初號奇兵,專事征討虔梅盜寇。紹興十八年,改奇兵為殿前司右(左)翼軍,增為二千人。
步軍諸軍
天武軍,左、右廂各三軍,每軍五指揮,並寬衣、(釒)屈直、左射各一指揮,共三十三指揮駐東京;第四軍一指揮駐鹹平,總計三十四指揮。 後周舊名“控鶴”, 太平興國二年正月十九日改天武。 熙寧二年,並為二十三指揮。熙寧九年,廢左射。元豐元年,廢寬衣。元豐二年,廢天武第五軍。元豐四年,廢(釒)屈直。紹聖元年,復寬衣。
虎翼軍,駐東京共六十八指揮。太平興國中,揀雄武弩手立為上鐵林軍,又於雄武、定遠、寧勝床子弩手、飛山雄武等軍選勁兵以增其數。雍熙四年,分左右四軍改名虎翼軍。淳化四年,選本軍精銳者為上虎翼,以備禽盜。鹹平二年,並廣勇軍隸之。大中祥符六年,詔在京諸軍選江、淮士卒善水者習戰於金明池,立為虎翼水軍。 元豐二年,與侍衛親軍司步軍司虎翼軍並置。 元豐四年,改左、右軍為左、右廂。
廣勇軍,駐東京五指揮,駐陳留二十二指揮,駐鹹平、東明、太原、胙城、南京各二指揮,駐襄邑、陽武、鄆城各一指揮,駐滑縣三指揮,總計四十三指揮。淳化二年,選神射、鞭箭、雄武、效忠等軍強壯善射者立為廣武,大中祥符二年改廣勇軍。 熙寧九年,東京增置一指揮。元祐二年八月,東京增置二指揮。
神勇軍,駐東京,上、下軍共二十一指揮。乾德中,揀閱諸軍壯實而大體者立為雄威軍。太平興國二年,改為雄勇軍。雍熙四年改神勇軍。淳化四年,選武藝超絕者立為上神勇,以備擒盜。 熙寧六年,並為十四指揮,廢上神勇。南宋孝宗朝,改為護聖軍。
宣武軍,駐東京,上、下軍共二十指揮。太平興國二年,並效節、忠猛二軍立,又選諸軍及鄉兵增之。至道二年,又選軍頭司步直善用槍槊掉刀者立殿前步直,後廢。
廣德軍,駐鹹平、尉氏、陽武、河陽、滄、鞏縣、白波各一指揮,西京三指揮,總計十指揮。開寶四年,平廣南,以其兵隸殿前司,次等隸八作司,闕則選廣南諸州兵補之。雍熙三年,選八作司之強壯者為揀中。 熙寧六年,廢揀中。
廣捷軍,駐陳留八指揮、鹹平六指揮、雍丘四指揮,駐襄邑、尉氏、許縣各三指揮,駐太康、扶溝、南京、亳州、河陰、潁、寧陵各二指揮,駐陳六指揮,駐滑、曹縣、鄧縣、蔡、廣濟、谷熟、永城、襄城、葉縣各一指揮,總計五十六指揮。舊名左右平遠,建隆二年改廣捷軍。鹹平五年,又選廣德、神威等軍教以標槍旁牌補之。 熙寧三年,亳州一指揮併入廣勇軍,永城縣一指揮調亳州。元豐元年,管城、白馬縣二指揮併入雄勇軍。
雄威軍,駐考城、襄邑、陳留各一指揮,南京四指揮,陳三指揮,總計十指揮。雍熙四年,選神勇軍兵退入第二等立為神威軍,後改雄威軍。 元豐元年,南京減一指揮。元豐二年,廢襄邑指揮。
宣威軍,分上、下指揮駐鹹平、襄邑各一。雍熙四年,選神勇、宣武兵退入次等者立。 熙寧三年,以鹹平指揮轉隸廣捷軍,以襄邑指揮轉隸威猛軍,四年廢。
龍騎軍,駐東京四指揮,駐尉氏、雍丘、鹹平、鄭州各二指揮,駐南京、陳、蔡、河陽、潁、單縣、四波各一指揮,總計二十指揮。建隆間以諸道招致及捕獲群寇立,號有馬步人,見陣即步斗。淳化三年,選本軍年多者為帶甲剩員。鹹平以後,又以本軍及龍猛退兵增之。 熙寧二年,並為十三指揮。
神射軍,駐陳留三指揮,雍丘二指揮,共五指揮。兩浙州兵,舊號腰弩。雍熙四年改神射。淳化元年,部送闕下,選其強者為廣武,次等復為本軍。 熙寧三年廢。
鞭箭軍,共兩指揮。雍熙三年,選兩浙兵為鞭箭,次等者為忠節鞭箭。端拱二年合併為一指揮。至道元年,發此兵援靈州芻粟,喪車重兵器於浦洛河,詔免死,後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