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郵包險(Parcel Post Risks)的承保責任範圍是保險公司賠償被保險郵包在運輸途中由於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或由於運輸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碰撞、傾覆、出軌、墜落、失蹤、或由於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另外,還負責被保險人對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風險的貨物採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郵包險的責任起訖期限是從郵包離開保險單所載起運地寄件人處所運往郵局開始,直至被保險郵包運達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郵局,自郵局簽發到貨通知書當日午夜起算滿15天終止,但在此期限內郵包一經遞交至收件人的處所時,保險責任即行終止。郵包險的除外責任與海洋貨物運輸保險條款中基本險的除外責任基本相同。